搬來美國之前,我本來就有心理準備和老公一起去登山,老公加入的登山社團,不是那種聯誼休閒型的登山社團,是每個山友都認真爬山也很會爬山的那種專業的登山社團,所以就算我在台灣有練跑,憑我的腳力,大概都要花他們2-3倍的時間完成每週的行程,志在參加,也很感謝向來在山裡跑來跑去,而且每週都率先抵達終點的老公,週週陪我墊底。

這一天隨老公去的登山行程,說是一個叫做Goat Rock的地方,我想像這個地方會有一個長得很像山羊的石頭,然後我們在石頭旁邊拍拍照。

這個Goat Rock是在一個叫做Sunol Regional Wilderness Area 的地方,這邊的山貌比較像是草原型的山,這邊有很多這樣的山,就爬山幼幼班的我而言,這山就分成兩大類,比較熱的山和比較涼的山,這個是比較熱的山,五月初如果沒有樹蔭,就像夏天一樣熱,和台灣那些很多樹蔭的小山不太一樣,就是很多草,沒什麼遮蔭,以草為主,所以很多牛(也很多牛大便),加上加州的天氣幾乎都是晴天,如果是個樂衷的跑者或是登山者,不論對爬山或是跑步來說,長時間下來都不是有利的天候條件,還好這邊的氣候比台灣乾,就算熱也不會熱到滿身汗又黏又濕,如果只是休閒健行,我倒是覺得任何地方可以去走走看看都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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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才知道美國其他公園也有可能有Goat Rock,反正就是幫石頭取名字,難免會撞名,不過這個Goat Rock在我心中有著指標性的地位,為什麼呢?因為他對我來說不只是一顆可供拍照的石頭,而且是一顆遠得要命的石頭,不只是一顆可供拍照又遠得要命的石頭,還是一顆陡得要命的石頭!根本是小山!而且我壓根兒沒有想到,原來目的地不是在旁邊拍個照,而是要爬上去!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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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從很遠的地方拍攝Goat Rock,實際上它真是很高又很陡。

↓從Goat Rock上面遠眺來時的路,這風景真的很值得,感受上面的涼風也是一種幸福,雖然我的腿已經痠到只想坐在Goat Rock上面不想站起來面對要開始折返的現實,這時看看這來時的路,就知道等一下還要走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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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我們總共走了22.4KM, 6個小時又10分鐘,走回去時,因為遇見了蛇,因為老公陪膽小的我繞路,還來不及參加山友們結束登山的例行party,但是我竟然選了這個地方當作我的第一篇美國遊記,我想那天真的是一場震撼教育!我從此也從都市鄉巴佬變成一個會在山上爬石頭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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