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紅最熱的事件,新聞整天輪番轟炸炸不停,炸到觀眾都已經要麻痺的新聞,我想就是洪仲丘案了,但同時另一個也很當紅的政治新聞,引起不少民間團體抗議,產業界不滿的事情,就非屬剛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了。

在之前 先別管服貿熱飲了,你喫過奇異果嗎? 這篇我有大概提出一些自由貿易的概念,說明與紐西蘭簽訂的協議,開放免關稅進口紐西蘭農產品,可能造成我國的弱勢農業遭受更大的衝擊!而農業這塊也是每個國家在自由貿易協定時,最為敏感的項目。

但不管是ECFA也好,服務業協議也好,這究竟是什麼東西?可以喫嗎?只看到檯面上兩派在爭來爭去,卻不能夠說出個所以然讓人民理解,然後再決定要支持還是反對,反而使人民更認為政治是複雜且黑暗的,於是不管它繼續過自己的日子。

因此,這篇敝人就來賣弄獻醜一下,我對於自由貿易的理解與看法。

大家都知道,我國在2002年正式以「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稱加入WTO,且被歸類在已開發國家組。

WTO成員國大致上分為已開發國家組與開發中國家組,但是加入WTO的成員國都必須遵守一套適用全體會員國的標準,稱為「複邊協定」,而雖然開發中與已開發國家這兩組的開放標準有所不同,但因為兩組成員國的經濟實力不同,對彼此開放的要求標準也存在歧異,像是中國等開發中成員就要求已開發成員國 (尤其是美國與歐盟) 要減少或取消該國對其農業的補貼以及開放更多農產品進入市場,但以美國為首的談判代表卻始終不同意,認為自己已經開放夠多,不願意再繼續退守標準,因此杜哈回合談判就呈現僵局在那,想透過杜哈回合談判制訂出兩組成員國都願意共同遵守的標準可謂難上加難!

在WTO爭吵已久,始終沒有結論,無法讓各成員國坐下來好好談的杜哈回合談判,農業開放就是關鍵爭議點之一。

也因此些許國家為了不受到WTO複邊協定的僵局制約,寧願自己幾個國家談好簽訂協議,後續才衍生出那麼多的區域貿易協定 (RTAs) 。像是新聞常提到的東協自由貿易區的RCEP或是以美國主導的TPP、1994年美加墨簽訂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 以及國與國之間自行簽訂的FTA,如才剛生效的美韓自由貿易協定 (KORUS FTA)以及我國與中國簽訂的ECFA (這邊要特別說明,因為政治因素的關係,中國當然不會願意承認這是國與國之間的FTA貿易協議,原欲比照與香港簽訂CEPA的模式跟我簽訂協議,後經過一番折衷,才訂定ECFA這名稱)

最近吵得很兇的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就是ECFA的協議內容之一。

 

政府宣傳ECFA的廣告 (資料來源:Youtube)

貿易行為,並非在現今的社會才發生,自古以來人類自有的交換行為,以物易物就是一種貿易。而貿易行為演變至今,不再是以個人對個人,或是企業對企業,而是變成國家之間,甚至各國聯盟之間的貿易行為。因貿易規模不斷擴大,層級不斷提升,也因此最後商業行為必須透過國家出面,與他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而WTO就是將全世界多數國家全納入,共同遵守一套適用全體會員的貿易標準。

而加入WTO或是自由貿易,目的就是將各國之間貿易障礙降到最低,其中最為人所知的障礙就是關稅了。

自由經濟學派的人認為,各國之間的貿易行為,其障礙愈低愈好,最好能夠打造零關稅,零貿易障礙(包括行政程序或法規限制),才能讓兩國人民都受惠,用更低的成本去幫助更好的產品銷售出去。

並且透過比較利益理論,讓各國從事自己最擅長的產業,最後兩國人民不但貿易成本降低,所得到的福祉也是最大的!這些都是古典經濟學的核心理論,其代表人物為亞當史密斯與李嘉圖。

但是以本國業者的觀點來看,開放代表著競爭,取消關稅就代表著無法受到保護,而某些競爭力較不如國外的產業可能會因此沒落,出現公司倒閉,失業人數增加等負面效應,這也是為何這次兩岸服務業協議會造成那麼大的反彈與爭議了,多位專家或經濟學者也因此站出來,批評政府草率行事,不顧人民死活等等...

福懋  

 反服貿協議貼紙XDD (資料來源:反黑箱服貿協議活動頁面)

但是這些強力贊同開放的經濟學者認為,這些弱勢產業都是沒有競爭力的產業,讓她隨之被市場淘汰也好,才能使得產業升級與進步,人民更能夠享受到優質的商品或服務。而那些失業的人口也應該藉此轉行,去從事更有競爭力的職業。

但現實是,在各國高度專業分工的情形下,在某一領域待久的員工,要轉行其實更是難如登天。隔行如隔山這句話講得一點都沒錯(本人深刻體會XD),轉行的障礙並不像是自由貿易可以透過談判解決的!而且也出現國家偏重某產業,就業機會多,薪資水準較高,但其他產業就因此發展受限,產業發展不均衡,從業人員薪資低落。

(就像我國的科技業與傳產業一樣)

WTO的宗旨雖然是提倡自由化,但也並不代表就撤去所有管制,讓各國自由競爭,因為仍舊會出現某些不當的貿易行為。像是一國政府為了扶植某些產業,就有可能會透過補貼等方式將商品傾銷他國,或是聯合訂價壟斷,就像美國對農業的大量補貼並且強烈要求他國開放進口(如美牛);像是中國被美國和歐盟控訴對太陽能產業補貼的不公平競爭;我國與韓廠面板業因為聯合壟斷面板價格,而被美國商務部裁罰鉅款,這些都是違反公平貿易的實際案例。

還有總是被拿出來吵的匯率貶值,也是增加競爭力的條件之一,所以也會常看到產業界大老不斷向央行argue。

雖然貿易自由化,會出現一些缺失,但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能夠享受到物美價廉的商品,何樂而不為?

舉個例子,不少年輕人都會透過大陸的淘寶網購買東西,因為很多同樣的東西在臺灣賣得比較貴!在相同品質下為何要選擇比較貴的? 與其如此不如直接從產地大陸購買,省掉中間被廠商賺走的利潤。

但雖然淘寶網東西多又齊全,又有第三方支付確保交易安全(支付寶),從中國運送商品過來速度也快 (甚至比網購本地商品還快),因此本地的電子商務B2C等產業的優勢馬上就被比下去了,於是臺灣的網路購物更難賺到自己人的錢了!所以實體通路或是臺灣網購店家的營業額便會短少,只能用更低的薪資請人降低成本,經營不善者便倒閉收攤,關門大吉。這就是自由貿易的利與弊。

但熟悉淘寶網的朋友同樣會發現,臺灣人要購買淘寶網仍舊有不少的困難要克服,其中最大的成本就是付款方式了!因為淘寶網店家只收人民幣,而我國金融業高度管制,一般人無法直接從銀行將臺幣換成人民幣,然後匯到支付寶帳戶,要購買淘寶網的商品,不是請人家代購,就是透過本國信用卡或是特定代付業者,而這些交易方式都需要手續費用,也是一種交易成本。

原本以往還有代付(請別人幫你的交易付款)或是請人家幫你的支付寶充值(簡稱代充),但是代付(充)的人會自訂匯率,比起銀行匯率再高一些,從中賺取匯差與服務費用。但是這些行為都不被我國現今法令所允許,銀行法規管制甚嚴且罰款甚重,所以現在嚴格禁止這樣的付款方式。

我國雖然日前已經與中國簽訂兩岸金融清算協議與MOU(合作備忘錄),但直到現在"個人"似乎仍舊無法直接在臺灣購買人民幣匯到對岸戶頭,金管會與央行仍舊對於兩岸金融往來有高度的限制,

綜上所述的交易困難,這些都是很明顯的貿易障礙,明明消費者知道有更好更便宜的貨品來源,卻因為國家政策或法律受限的關係而無法順利交易,因此簽定貿易協議,達成貿易自由化的目的就是要排除這些障礙,使得兩國之間的人民不管是商品還是服務往來更為便利,減少因為中間手續或規定繁雜,徒增交易成本。

雖然這些法規或政策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但也因此保護了我國進口商或電子商務業者,免於直接受到中國來的競爭,不過卻使得消費者的福祉受到傷害,因此開放與否都是兩面刃,孰優孰劣,兩權相害總要取其輕,這是政府應該要認知且審慎評估的。

  兩岸貨幣清算協議的意義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我國與大陸的特殊政治因素,使得某些往來尤其是金融,管制甚為嚴格,也造成了地下金融的猖獗以及引發業界的抱怨。而經建會提出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因為不只對外資,也特別想吸引陸資過來投資,卻因為現行法規受到限制,所以管中閔主委才會再三特別要求金融業開放,希望金管會能夠放行。

說到這裡,不知不覺就拉里拉雜扯了一大堆,關於自由貿易其實還有一大堆可以慢慢說,不過主要的概念大概如上所述,希望敝人的解說與案例引用能夠讓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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