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1

讓符條件僑生能在臺就業

〔記者呂伊萱/臺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出席首屆「新南向國家華校校長會議」致詞表示,臺灣政府正研擬「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未來僑生符合相關條件,即有機會拿到臺灣永久居留證或身分證,希望此法案讓僑生有多重選擇,「路更寬廣」。一席話獲得臺下七國華校校長熱烈鼓掌。賴揆強調,政府支持僑教交流,盼華校作為各國與臺灣的橋樑,朝向「互惠、雙贏、共好」的穩健關係發展。

出席新南向華校校長會議

僑委會深耕東南亞僑教近五十年,今年首次辦理「二○一八年新南向國家華校校長會議」,邀請到泰國、緬甸、印尼、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及柬埔寨等七國的華校校長與管理者,加上韓國兩所華校校長、國內高中學校建教僑生專班,以及海青班承辦學校校長等百餘人參與,並於臺北舉行開幕典禮。

在場校長肯定「非常好的法案」

賴揆在開幕致詞中表示,目前僑生來臺求學,學業結束後需要回到僑居地,因此國發會正研擬「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希望讓僑生有多重選擇,「路更寬廣」。賴揆說明,此法能「開闢一條路」,讓僑生在臺灣學習之後,除了能回僑居地創業或到臺商企業工作,符合相當條件之下,也能選擇留在臺灣就業,並有機會拿到永久居留證或身分證,「擁有臺灣國籍」。這番政策宣示談話獲得臺下逾百華校校長的熱烈掌聲。

賴揆強調,希望華校作為各國與臺灣的橋樑,盼與心繫中華民國、自由民主臺灣的人們共同努力。活動自昨起開始至二十二日,將透過教育座談、演講與參訪等方式,讓華校校長瞭解我國政府推展華文教育與招收學生來臺就學的現況。

緬甸臘戌聖光中學副校長李明昌與泰國清邁孟安聖心中學校長王紹章受訪時均肯定表示,「新經濟移民法」讓來臺留學的僑生,有機會獲得中華民國國籍、臺灣身分證,是非常好的法案,相信會吸引更多學生來臺就學。

  •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出席「新南向國家華校校長會議」,參觀臺灣高中學校建教僑生專班作品。(記者黃耀徵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出席「新南向國家華校校長會議」,參觀臺灣高中學校建教僑生專班作品。(記者黃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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