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質

中國哲學史的一對範疇。文指事物的形式表現;質指事物的內容、本質。《論語·雍也》:「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意謂樸實的內容乃是「禮」的根本,華麗的形式則是「禮」的表述。北宋程頤說:「質必有文,自然之理。必有對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彼,有質則有文」(《二程集·粹言》),說明事物的內容(質)和形式(文)是「必有對待」的關係。南宋朱熹

也說:「凡物之理,必先有質而後有文,則質乃禮之本」(《四書章句集注》),強調內容決定形式。明末王夫之認為,「形者,言其規模儀象也,非謂質也」,「質日代而形如一」(《思問錄·外篇》)。事物外部形體有時看不出明顯的變化,而其質卻不斷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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