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

東漢王充著,八十五篇。「衡」字本義是天平,《論衡》就是評定當時言論的價值的天平。《論衡》細說微論,解釋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以實為根據,疾虛妄之言。

王充在《自紀》篇中說,寫作此書的目的是「疾虛妄」,即反對當時的讖緯學說。他否定天人感應論,認為「天地合氣,萬物自生」,不存在有意志的創造者,自然界的「災異」不過是「氣」變化的結果,與人事無關。他駁斥鬼神觀念,認為人的生命也以「精氣」為物質基礎,「人未死,在元氣之中;既死,復歸元氣」,「死而精氣滅」,根本沒有脫離形體而獨立存在的靈魂。他承認感官經驗是知識的來源,批評「生而知之」和聖人「前知千歲後知萬世:的論調。主張人性因稟氣不同而有善惡,強調人性可以改變。《論衡》提倡真與美的統一,將「真美」同「虛妄」相對,並將藝術的目的歸結為「勸善懲惡」。《論衡》的語言質樸無華,說理細密,迥異於當時的讖緯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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