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龍哥所乘坐車輛想要佔自行車道,撞上自行車,下車毆打併砍殺自行車主,因刀沒拿穩跌落在地被自行車主拾取並反殺龍哥,這種情況在中國法律範圍內算不算是正當防衛?希望廣大法律界知乎網友關注此事,幫自行車主提供法律意見,爭取判無罪。


正當防衛,無罪,撤案!

正當防衛,無罪,撤案!

正當防衛,無罪,撤案!

我的判斷是對的!

以下是原文!

什麼叫「正當防衛」呢?舉個例子,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那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呢?很簡單,在壞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間,你準確判斷,迅速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個就屬於「正當防衛」了。

暈呀,原來正當防衛是一個技術活呀!

嗯嗯,這是網友在戲虐……

不開玩笑了,回到正題!

龍哥兄弟眾多,權傾天下。

雖然電瓶男目前被抓,警方通報稱其涉嫌故意傷害,被控制中,並且大量的律師認為,本案最終可能會被定性為防衛過當,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往好了說,可能是緩刑,往壞了說,可能要呆在裡面三五年,但筆者堅持認為,結合當前中國司法審判對正當防衛的傾向,我認為電瓶男最終被判無罪的可能性極大。

這樣的預測當然是有依據的,是從大背景與案件事實兩個角度來看的。

先看大背景,即我國司法關於正當防衛的適用。眾所周知,他極其嚴格。有網友曾開玩笑的說出了本文開頭那段話,雖然有戲虐苛刻的部分,但正當防衛的嚴格司法適用性可見一斑。

不過在這方面,中國司法系統已經開始有所反思,最典型的是今年關於於歡案的審判 ,明顯擺脫了之前關於正當防衛的苛刻適用條件。

另一方面,學術界關於正當防衛的適用壁壘,也有很多許的研究成果,他們正在試圖考慮引入西方的一些原則,如不退讓法案等,別小看它,這對未來中國的司法適用將影響深遠。

再看本案的關鍵。

在事實層面是「龍哥」開車酒駕,是帶刀酒駕,違章佔用車道,撞了別人,讓其馬仔去教訓電瓶男,電瓶男據理力爭,龍哥大怒,親自出馬,毆打電瓶男,結果打不贏,丟了面子,一怒之下,回到車中,拿走鋼刀,衝上前去,對電瓶男一頓猛砍,誰知電瓶男身手不錯,未能砍中要害,情急之下,也許是因為多年未持刀砍人,業務有所生疏,結果一不留神,鋼刀脫落,自己也跌倒在地,電瓶男眼急手快,撿起鋼刀,對龍哥一頓猛砍,龍哥見勢不妙,跑向寶馬車,電瓶男追將上去,再度猛砍!

千萬別欺負老實人,因為你可能打不過他!

這也許是龍哥臨死前自己最大的反思吧!

以上便是本案的表面事實。

龍哥開啟開掛模式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本案中電瓶男對龍哥是否構成防衛過當。

首先,大家應該明確一個法律規定,即根據我國刑 法,對正在實施的殺人強姦等惡 性犯罪,可以實施無限防衛,所謂無限防衛,是指可以採取暴力殺死對方生命的方式,進行防衛,即不問結果。

當然 ,正當防衛仍然存在一個犯罪行為中止的問題,即對已經中止的犯罪行為,或者不具有現實危害性的情況下,不可以再對對方進行傷害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 繼續實施,那不是正當防衛,那是故意傷害 ,或者構成防衛過當。

那麼在本案中,我們就要看兩個關鍵事實:

1,龍哥在第一次跌倒被電瓶男砍傷奔跑之後,是否還具有傷害電瓶男的能力?

2,龍哥的致命傷到底是什麼時候形成的?是電瓶之第一次帶刀防衛,還是之後的追逐形成的?

3,電瓶男一直持刀追逐電瓶男至草叢,直到警察到場仍然緊握刀具,是否明防防衛過當?

先看第一條,我們以一個理性的社會人的眼光來看待此案,即我們如果處在電瓶男的背景下,是否可以準確判斷出龍哥被第一次砍之後,已經失去了再傷害的能力?

顯然不能!

為什麼?

因為龍哥在倒地被砍之後,是奔跑,請注意,是奔跑,不是逃跑,而且,請再看看視頻,看看他跑的方向是哪裡,對,是車子那裡,

再好好看看視頻,龍哥第一次跑到車子裡面,是取出了什麼?

刀!是刀!

龍哥受傷之後,又跑向車子,他又在試圖從車子裡面取出什麼?

槍!槍!槍!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誰敢保證他不會從車子裡面取出槍?也許是更為厲害的致命武器喲!

如果你是當事人電瓶男,你能準確的判斷出來嗎?他不會取出更為致命性的武器?

龍哥開掛失敗,寶刀脫落。

是的,當時電瓶男即使是沒有失控,處在完全理性社會人的角度,他也無法判斷出龍哥跑向車子的目的不是去取槍來殺他!

那麼,電瓶男當時能做的唯一的,也只能是,繼續對龍哥進行砍殺,以消滅其繼續犯罪的能力,同時保衛好自己。

在這樣的背景下,要求電瓶男準確的判斷出龍哥已經不具有再傷害能力,並放棄對龍哥的繼續防衛,顯然,缺乏期待可能性,任何人都做不到!

第二個問題是,龍哥的致命傷是什麼時候造成的?

從監控畫面來看,龍哥的腹部受到了嚴重的砍傷,如果該傷口是致命傷的話,我們反覆看視頻,應該是第一次電瓶男持刀防衛時,龍哥倒地,所造成的!

這個因果關係很關鍵,即意味著即使後來電瓶男有繼續砍的行為,也不是造成龍哥死亡的關鍵,當然,這要看屍檢報告 了。

第三個問題更為關鍵,即根據最新的警方公布資料,電瓶男直到警察到達現場都緊握著砍刀,看到警察才放手。

電瓶男為什麼要這麼做?

竊以為這是經過深思熟慮,並對現場的危險性做出準確評估之後,做出的判斷 !

是的,電瓶男一直持刀是對的。

為什麼是對的?

因為他面對的危險不僅僅來源於龍哥,還來源於他的同夥。

請大家再仔細看一下視頻,視頻中先前與電瓶男交涉的白衣黑褲男(手臂有紋身),一開始是阻止龍哥去打電瓶男的,但在龍哥打電瓶男的過程中,他也加入了進去,揮拳攻擊了電瓶男。

那麼在龍哥失去攻擊傷害能力之後,如果他放下砍刀,他的其他同夥,會否向他發起新一輪的攻擊?為龍哥報仇,致害其生命呢?

絕非沒有這種可能性,所以電瓶男理性的做法是繼續持刀,保持對其同夥的戰術威攝,因為只有如此,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

面對具有超強攻擊能力的龍哥與他的同夥,要求電瓶男放下刀,不進行戰術防衛,我認為極其苛刻,也不具有現實可能性。

這是本案事實層面 的分析,即電瓶男構成正當防衛,無不當,更無故意傷害,應該判處無罪。

此外,本案電瓶男被判無罪的另一個有利因素是龍哥激起了民憤,在掃黑的大背景下,如此惡人,劣跡斑斑,張狂至此,不追究當地政府掃黑不力的不作為瀆職責任就算不錯了,怎可再對電瓶男這樣的見義勇為英雄施以刑罰?

我堅信此案會判電瓶男無罪的。而且本案將成為中國刑事法中正當防衛的轉折性案例。

是的,該案將載入史冊!

什麼,預測錯了怎麼辦?能怎麼辦,你們想怎麼辦?我自罰三杯,哈哈!

龍哥刀劈人不成,反被人刀劈。

以下是案情情景再現:

哦也!


崑山龍哥被反殺的背後:越窮,越暴力

前兩天,表弟問我,怎麼看崑山龍哥一事?

我說:「欺行霸市,死不足惜。」

他點了點頭,表示贊同,隨後,又搖了搖頭,說:

「雖然龍哥死了,可是,依然還有無數個『龍哥』在欺行霸市。」

我懂其中的意思。

表弟同我一樣,對底層暴力,深有體會,也深惡痛絕。

更確切地說,他比我更厭惡。

表弟有個很漂亮的親妹妹。

15年那年冬天,他妹妹剛滿16歲。

有一天,深夜,妹妹房間突然傳出一聲尖叫。

表哥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姑父,聽到後,立馬衝進了房間。

一個男子居然在一邊捂住女兒的嘴,一邊在狂撕她的衣服。

姑父勃然大怒,拎起掃帚棍,朝著這個男人後背,狠狠一棍拍了下去。

男人猝不及防,一下被打趴在地。

姑父走過去,準備暴揍他一頓,再把他拎到派出所。可一打開燈,卻令他驚愕了許久。

這不是村頭二鬼家的兒子嘛!

二鬼是本村頗有家族勢力的人家。二鬼有五個同胞兄弟,各個長得五大三粗,而二鬼本人,也生了三個兒子。

在農村,兄弟多,腰杆子就能硬。腰杆子硬了,便人人都敬,人人都畏。

姑父心裡打起了退堂鼓。

若要是把二鬼兒子抓到派出所,可就是結下大梁子。這同一個村的,抬頭不見低頭見,以後還不得被他們欺負成啥樣。

姑父先是憤怒,後是驚訝,現在則是深嘆了一口氣,說:

「都是一個村,看在二鬼的面子,這次我就不鬧大了。以後你再敢打我女兒主意,就沒這麼走運!」

聽到這話,男人慌張地爬了起來,賊一般迅速地溜了出去。

只留下一個蜷縮在角落,低聲抽泣的女孩。

姑父的女兒,經過那一次驚嚇後,很長一段時間,不跟任何說話。

活波開朗的性格,變得沉默寡言。

成績,也一落千丈。

可是,不幸卻一波接著一波。

兩個月後,臨近春節,姑父到一親戚家喝喜酒。

酒桌上,酒過三巡,姑父喝的正有點上頭,一親戚問:

「看你女兒以前活蹦亂跳的,怎麼現在都整天不出門了?」

「那個狗日的二鬼崽兒,兩個月前,來強姦我女兒。好在我回家早,被我逮到了。唉,那次以後,女兒就嚇壞了。」

借著酒勁,姑父又悶下一杯白酒。

次日,二鬼兒子強姦未遂一事,迅速傳開,全村皆知這樁醜事。

幾天後,除夕夜,家家戶戶都在吃團圓飯。

這一夜,姑父的家,被抄了。

二鬼帶著五個兄弟,三個兒子,還有不計其數的兄弟兒子,跑到了姑父家。

十幾號人,先是把姑父狠揍了一頓,然後,見什麼砸什麼。除了這棟房子沒拆,其他能破壞的,都砸了個稀巴爛。

走時,二鬼把姑父女兒叫到眾人面前,囂張地問道:「你爸說,我大兒子強姦了你,你說說有沒有這回事。」

姑父女兒早已被嚇得泣不成聲,哪還敢說個『不』字。不得已,眾目睽睽下,滿臉是血的姑父,低著頭,哈著腰,給二鬼一家人,連聲道歉。

表弟年紀尚小,只能捏著拳頭,咬著牙,眼睜睜看著這一切發生,看著自己的父親,卑微的像一條狗。

那一年的除夕夜,這一家人,只有恐懼和委屈。

不要跟我說,你姑父怎麼這麼無用!還手啊,打他啊,叫警察啊。

姑父獨子一枚,只有一個兒子,兩個人和十幾號人怎麼拼?

沒打死打殘,也就賠點錢,二鬼六家人平攤,算個啥?

除非你想以命換命,可是,你有妻有子。

於是,你只有忍。

我寫過底層的很多陰暗面。

人心險惡,觀念落後,互害心理,輿論殺人,家暴成家常便飯,視女人如二等人類·······等等,都可以寫一本書了。

但令我最不能釋懷的,還是底層暴力。

底層暴力,近乎有著原始人類般的野蠻和血腥。

而且基本上,血腥環境里的每個人,都是暴力的默許者,支持者,甚至是崇尚者。他們像蝙蝠一樣,貪婪地吸吮著這些黑暗的血汁。

我曾經也是其中一人。

我上中學那會,學校里有著各大「幫派」。

一般以村為單位,一個村,就是一個幫派。幫派里,打架越狠,越受眾人尊重;越敢惹事,越令人敬佩。

那時還有個不成文的評價標準:男人,沒打過架,那不叫老實,那叫懦弱!很丟臉的!

所以,當有幫派來邀請時,我當然加入了。

不過我比較膽小,打架時,都是跟在大哥的後頭。

說到「大哥」就有趣了。

有一次,我們幫派看別的小幫派太傲,不順眼,便放下戰書:你小子,明天放學給我等著,弄死你!

那一晚,我們買了三把據,抽了五包煙,終於熬夜鋸出了11根鋼管。

我們想,人多勢眾,鐵器在手,明天這一戰,勢必要打出我們村的面子!

第二天,下午放學。11個兄弟叼著煙,一人手持一根兩尺長的鋼管,瀟洒地站在校門口,全然一副古惑仔的架勢,好不威風。

「媽的,還不見那小子出來,不會是翻圍牆跑了吧。」

說曹操曹操就到,對方那小子來了,只有兩個幫手。

可等一走近,場面突然尷尬了。

對方帶頭的赤裸著上半身,手拿兩把長西瓜刀,一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架勢。另外兩個幫手,緊跟左右,也一人握著一把西瓜刀。

對方領頭的那個走到距離我們不足五米的地方,嚷道:「你們誰說要打我,有本事來啊!」

11人對3人,11把鋼管幹4把西瓜刀,這·······

我們頓時發了怵。

修正我們是挑事的,狠話也已放出去了,況且,旁邊還有這麼多女生圍觀,退縮當然不行,但干吧,一點把握都沒有。畢竟玩命我們還是怕的。

一下子,兩幫人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是好。

就這樣無比尷尬的過了幾分鐘。突然,一個平時不怎麼橫的兄弟深吸一口煙,把煙頭一扔。怒喊一聲:「這麼多人怕個屁,打啊!」

然後他一人揚起鋼管,對著對方劈頭蓋臉砸去。

有人打頭陣,氣勢一上來,我們「鋼管隊」頓時有了鬥志,一擁而上,掄棍亂打。而我在這種鼓舞下,也揚起鋼管,大喊:「打啊,打啊。」

最後出乎我的意料,對方的西瓜刀也是壯聲勢的,根本沒使出,也沒傷到半個人。

這一戰,我們「鋼管隊」大獲全勝。在女生面前,也掙足了面子。

那個打頭陣的兄弟,因其不怕死的精神,成了我們11人中的大哥。

那時,我才初三。

夠狠,別人才會怕。別人怕了,你就是大哥。這是這座學校的「規矩」,也是整個小鎮風氣的縮影。

可惜,這位大哥,有山雞的膽量,卻沒有山雞的命。

兩年前,在村與村的糾紛里,他猛捅了對方9刀,腸子都全帶出來了。獲刑6年。沒有人懷念,也沒有人幫忙。在那樣一個近乎蠻荒的地方,倒下了一個大哥,不過是重新換一個大哥罷了。

該用武力解決的,依舊用武力解決。

人與人之間,依然遵循著叢林法則: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

我後來想過,底層環境里,人之所以崇尚暴力,主要是兩個原因。

首先,人越窮,越接近本能的活著。

古人說,衣食足而知榮辱,倉廩實而知禮節。

反之,衣食不足,倉廩不實,就會不辨是非,不知分寸,缺乏底線。

我見過因為打牌輸了20元錢,就用磚頭拍得對方顱骨開裂的慘狀。

我聽過因為家門口10厘米的宅基地的糾紛,兩家人就持刀相見,直到一人捅死另一人。

人越窮,越無知,越接近動物——

動物如何搶奪,他們如何廝鬥。

動物如何無人性,他們就如何對待他人。

另一個原因是,底層的法律意識淡薄。

在城市,一有人想打你,你肯定先想到報警對不對?

在農村,不是。在他們看來,報警是很LOW的行為,是你服軟的表現,是要受到全村人嘲笑的。

彎鉤說過,他們村裡一個女人,因為和另一個女人的前夫結婚,被後者追殺了幾年,被虐得毫無辦法,最終還是以離開作為結束。

封閉的村莊,落後的環境,輿論和偏見,暴力和家族勢力,有著更為血腥的力量。出什麼事,大家首先想到的,都不是報警,而是「自己解決」。

「自己解決」,當然就會涉及暴力。

再加上農村的警力布置,和城市根本沒法比。

我曾做過對一線民警的採訪。在農村,一般10萬人口的小鎮,只有一個派出所。一個派出所,少則6人,多則10人。

10人管轄10萬人,平均1人管轄10000人,縱然警察再拚命,這治安情況,還需要我多言么?

底層農村大都沒有攝像頭,人們法律意識不夠,警察調查取證,可謂難上加難。

如此一來,即使對暴力不敏感的人,也變得嗜血,嗜暴。攤上事了,有時,就身不由己。

曾有個朋友問我:「我在農村待過幾個月,有山有水、風景如畫,怎不覺得有這般陰暗?」

我說:「那是因為你沒攤上過事。」

你沒經歷過上學的時候,有的同學就是莫名其妙地踹你一腳,還揚言放學叫人揍你一頓。

你沒經歷過,你上網上的好好的,卻有人突然拔掉了你的插頭,叫你滾蛋。你不滾,隨之而來的,便是拎出去一頓揍。

你沒經歷過,你無兄無弟而鄰居卻兄弟五人,你整個童年都自我感覺低他們一等。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也沒有人能獨木成林,何況還是強關係緊密的、集體滲透力超強的、人情至上的底層。

你若長居於彼處,惡和暴力,必然會由外及內,將你慢慢同化,令你也成為同類。

蘇希西說,如果你沒富過,你就不知道富人之間的連襟;

如果你沒窮過,你就不知道窮人之間的傾軋。

當然,我今天把這些底層陰暗面,一一訴諸於眾,無非想說兩句話:

一不要美化底層。

貧窮的背面,藏著數不盡的惡。

像龍哥,不過是其中的一個代表。無數個渾身刺青、手拎砍刀、以暴力為能耐的人,還在底層肆無忌憚,耀武揚威。

二如果你來自底層,別喪氣,別灰心。

出身我們無法選擇,但未來我們可以創造。

設定目標,往前走,別回頭,不要覺得你有退路。你有的只有叢林,只有陷阱,一旦你回頭,又是刀光劍影,一生掙扎無望。

在燈火輝煌的廣州,我有許多個被孤獨吞噬的夜晚,有無數個想放棄的瞬間。

但我知道我來自何處,也知道我是誰。

於是,我會用程浩的話反覆提醒自己:

我們能做的,僅僅是在這條路上走得更遠,絕不能回頭。天堂未必在前方,但地獄一定在身後。

-END-

作者:卓絕


首先,法律並不是為了保護普通人而發明的,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維持社會的穩定,其次是權貴的利益。(這句有點違規了)

呢么在不考慮法律的前提下,分析這事情就直接考慮自己的存活率。

崑山龍哥無論起初是否想殺死白衣男,但是當刀掉落並且刺傷龍哥時,整個事件就從欺凌轉換成傷害。

此時,若白衣男放任龍哥離開現場或回到汽車,極高的可能遭到後續報復或重新拿出新武器。

所以,在存活率優先的前提下,追殺致死是明智的。

呢么重新加入人類文明的法律的考量,白衣男最好的操作是拿起刀的一刻瞬間向龍哥割喉,或者刺中重要部位,完成秒殺才能百分百判定正當防衛。這只是一個幾率問題。沒幾個人能百分百做到。

為了成就法律而選擇是否降低自己的存活率,這不是一個人在極端情況下應該考慮的問題。而且真正不遵守法律的人,恰恰是那些隨身帶刀的人。


掃黑除惡,能不能成功就看這次的判決了。

剛剛看到官方聲明,白衣哥屬於正當防衛!終於,官方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這也算是國家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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