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方網站的消息,SEC的創新和金融技術戰略中心(FinHub)發佈了關於加密貨幣的監管框架,用於分析發行和出售的數字資產是否爲證券。

該框架的作者是兩位SEC委員:SEC公司財務部主任Bill Hinman以及數字資產與創新高級顧問Valerie Szczepanik。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該框架並不是SEC發佈的條例、規定或聲明,SEC在聲明中稱並沒有批准該框架中的內容。

因此,該框架並非是爲市場參與者提供正式的法律建議,而是作爲一種分析工具,幫助初始幣發行(ICO)的發行者和加密貨幣的運營者確定他們的產品是否可能觸犯聯邦證券法。市場參與者被要求進一步諮詢SEC創新和金融技術戰略中心(FinHub)提供的正式條例和法規。

該這份長達13頁的框架文件概述了代幣發行者在評估其產品是否有資格作爲證券之前必須考慮的一些因素,包括對利潤的預期、實體組織否負責網絡的特定事務以及是否正在創建或支持數字資產的市場。

該框架還詳細說明瞭代幣發行人應如何看待已出售的代幣,以評估它們是否應該被註冊爲證券,以及“此前作爲證券出售的數字資產是否應該重新評估”。

對於對數字資產評估時的重點,該框架中也進行了羅列,包括:

DLT網絡和數字資產已完成開發並運行;

持有者可以立即使用預期功能;

設計是爲了滿足用戶的需求;

價值升值前景有限;

虛擬貨幣可以被作爲真實(或法定)貨幣的替代品支付;

代表商品或服務的數字資產可以兌換以獲得商品或服務;

升值來自其預期功能的附帶利益;

銷售時強調其功能,而非市場增值潛力;

潛在的購買者能夠使用網絡和數字資產用於其預期功能

不過,該框架文件補充稱,在數字資產可用於在網絡上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情況下,使網絡或數字資產的功能正在開發或有待改進,其也可能屬於證券交易。

該框架還着重強調了用來判斷文書是否屬於證券法中的“投資合同”的“Howey測試”在數字資產中的應用,該框架檢查了Howey測試中的三個必要元素:貨幣投資、共同企業以及對他人努力的合理期望。

此外,SEC還發布了一項關於私人航空公司TurnKey Jet(TKJ)的不採取行動請求,其結論是該公司發行的代幣不屬於證券。

圖片來源:pixabay

來源: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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