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碩考試分析刑法總則變動情況
一、刑法的形式之刑法典部分的表述(P6)
變動:相對於往年考試分析的表述,20版本的表述更加精簡。一句話說明瞭我國有兩部刑法典以及他們生效施行的時間。又引入了刑法修正案,讓考生了解到我國現有10個刑法修正案。
掌握要求:選擇題考點,多讀幾遍。
二、刪除了刑修八時間效力問題解釋的規定(P10)
變動:刪除了19版分析P8刑修八時間效力問題解釋的8點規定。
掌握要求:想要拓寬知識面的同學,不妨把刪除部分也看看。
三、犯罪基本特徵的第二條(P13)
變動:把第二條改為「犯罪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以前的表述是「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
掌握要求:記下來即可。
四、第三章第四節「犯罪主體」小標題變化及刑事責任年齡法律規定部分刪除第6點
變動:以前的標題二「刑事責任年齡」調整為標題三,以前的標題三「刑事責任年齡和其他影響刑事責任能力的因素」分拆調整為標題二「刑事責任能力」和標題四「其他影響刑事責任能力的因素」。另外,在刑事責任年齡法律規定部分刪除第6點關於已滿75周歲的人刑事責任的規定。
掌握要求:標題的變動不涉及考點的掌握要求變動,瞭解即可。刪除的第6點,在第4點減輕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有表述。20版刪除第6點,使課本結構更嚴謹有條理。
五、第三章第五節「犯罪主觀方面」第五個標題表述的變化(P29)
變動:19版叫「刑法上的認識錯誤」,現在叫「刑法中的認識錯誤」。19版叫「法律上的認識錯誤」,現在叫「法律認識錯誤」。19版叫「事實上的認識錯誤」,現在叫「事實認識錯誤」。
掌握要求:內容並無變化,注意名稱的變化即可。
六、第五章第一節關於間接故意有無未完成形態的表述(P34)
變動:19版分析為「間接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通常不罰,所以,也不必討論」。
20版分析變化為「間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態。」
掌握要求:記憶這句話。
七、第六章共同犯罪第三節第五個標題另設定為章節四「共同犯罪與犯罪的停止形態」,內容未變(P43)
變動:如標題
掌握要求:如此變動,對於知識點的掌握要求無變化,只是結構更合理。
八、第七章第二節一個小標題的變化(P46)
變動:P46最後一個黑標題「繼續犯的意義」,在19版考試分析裏叫「繼續犯的法律後果」。標題變化,內容未變。
掌握要求:標題的變化不影響正文內容的掌握。
九、第七章第二節增加一個黑標題「想像競合犯與法條競合」(P47)
變動:增加的這個黑標題下面的2段話在P45已有。掌握要求:不知是否是印刷錯誤,如果不是,即屬於贅述,且看21版分析會不會刪除。
十、第八章第二節增加一個黑標題「刑事責任的解決方式」(P53)
變動:羅列了四種刑事責任的解決方式,即定罪判刑,定罪免刑,消滅處理和轉移處理。
掌握要求:作為三顆星的主觀題考點來背誦掌握。複試也有可能涉及。
十一、第九章第二節增加一個標題五「非刑罰處理方法」(P59)
變動:在課本里羅列了非刑罰處理方法的概念和方式,並特別講解了從業禁止。
掌握要求:瞭解,會做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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