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嫌以毒品賄賂偵緝警員,押後至年底再訊。

西九龍法院大樓。

中年男子涉以總值3000元的毒品賄賂一名偵緝警員,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辨,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以便進一步調查。

59歲被告王偉明,報稱為商人,獲准以現金3萬元保䆁外出。

3項控罪指,他涉於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兩次以折扣價向偵緝警員王得嘉提供可卡因,以及在另一場合向其免費提供約1克可卡因,作為該偵緝警員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被告的誘因或報酬。涉案可卡因總值3000元。

他另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指他涉於同一期間,與其他不知名者串謀非法販運可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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