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各地中小學大多開展了課後服務,存在爭議的,是學校應不應該收費,家長該不該爲課後服務付費。該不該,其實只看兩點,第一點,是否自願。

課後服務是下班之後提供的服務,是學生及其家長自願申請接受的服務。只要是自願的,當然應該付費。教師在學校安排下,提供服務。誰受益誰負擔,學生家長分擔服務成本,天經地義,給予老師適當補助,地義天經。

遇到一個自稱是小學教師的,竟然不知道課後服務爲何物,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學生不該付費,說什麼如果付費,就是有償補課。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假教師,或者是一個極不合格的教師。課後服務跟補課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只要收費就變成有償補課了?腦子也太不清爽了!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是響應教育部的號召,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是爲了解決家長“三點半難題”,也就是學生放學與家長下班不同步的問題,將學生在校時間延長,解決放學後學生無人接送問題。這是在爲家長服務。

課後服務的內容,可以是指導學生完成家庭作業,也可以組織閱讀,也可以開展各種各類的活動,就是不允許補課。如此明確,竟然說成收費就是有償補課,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麼是課後服務。

課後服務是否可以收費,家長是否應該付費?這是一定的,必須要有經費保障。只是,有些發達地區,家長應該承擔的費用,由政府財政負責了,家長也就不用付費了,比如上海就是這樣。這就是我提醒大家要看清楚的第二點,如果財政已經保障經費了,家長當然也就不用付費了。學校再收取,就是亂收費了。

但是,對於全國絕大部分地區,課後服務的經費並沒有納入財政預算,財政不負擔或者是負擔不起這筆錢,那服務的成本就必須由家長承擔。你買東西不付錢,還理直氣壯,世上從來就沒有這樣的道理。

廣東、江蘇等地,教育部門都印發了關於開展課後服務的文件,文件明確規定,財政沒有課後服務經費的地區,學生家長應該分擔服務成本。具體收費標準,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及物價指數確定。

課後服務中,作出犧牲最大的,就是老師。本來放學後,處理一下作業,備好明天的課都可以在當天完成。有了課後服務後,這些事情都得延後,只能帶到家裏處理。除此以後,還要承擔額外的責任。可以說,沒有一個老師想參與,但是爲了顧全大局,又都參與了。額外的勞動,當然必須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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