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各地中小学大多开展了课后服务,存在争议的,是学校应不应该收费,家长该不该为课后服务付费。该不该,其实只看两点,第一点,是否自愿。

课后服务是下班之后提供的服务,是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申请接受的服务。只要是自愿的,当然应该付费。教师在学校安排下,提供服务。谁受益谁负担,学生家长分担服务成本,天经地义,给予老师适当补助,地义天经。

遇到一个自称是小学教师的,竟然不知道课后服务为何物,竟然大言不惭地说,学生不该付费,说什么如果付费,就是有偿补课。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假教师,或者是一个极不合格的教师。课后服务跟补课一点关系都没有,怎么只要收费就变成有偿补课了?脑子也太不清爽了!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响应教育部的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是为了解决家长“三点半难题”,也就是学生放学与家长下班不同步的问题,将学生在校时间延长,解决放学后学生无人接送问题。这是在为家长服务。

课后服务的内容,可以是指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也可以组织阅读,也可以开展各种各类的活动,就是不允许补课。如此明确,竟然说成收费就是有偿补课,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么是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是否可以收费,家长是否应该付费?这是一定的,必须要有经费保障。只是,有些发达地区,家长应该承担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责了,家长也就不用付费了,比如上海就是这样。这就是我提醒大家要看清楚的第二点,如果财政已经保障经费了,家长当然也就不用付费了。学校再收取,就是乱收费了。

但是,对于全国绝大部分地区,课后服务的经费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财政不负担或者是负担不起这笔钱,那服务的成本就必须由家长承担。你买东西不付钱,还理直气壮,世上从来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广东、江苏等地,教育部门都印发了关于开展课后服务的文件,文件明确规定,财政没有课后服务经费的地区,学生家长应该分担服务成本。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指数确定。

课后服务中,作出牺牲最大的,就是老师。本来放学后,处理一下作业,备好明天的课都可以在当天完成。有了课后服务后,这些事情都得延后,只能带到家里处理。除此以后,还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可以说,没有一个老师想参与,但是为了顾全大局,又都参与了。额外的劳动,当然必须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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