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核能發展討論的各種錯誤信息流傳,本人於2015年12月在科學網上張貼了一篇題為《核能發展的一些問題》的博客,希望能澄清一些問題。後該文被《知識分子》以「北大物理學院教授:挺核反核雙方的19個問題」為題,在以核電人士回應王亦楠女士「十問內陸核電」文章為首篇的一期推送中(2016年3月12日),在次要位置作為第三方看法發出。該題目不是我起的,應當是編輯即興所為,我事先不知情,沒有覺得得到了什麼,但也不在意。我既沒有自稱北大教授,也沒有自稱北大副教授,文章裡面完全沒有出現北大兩個字,討論的問題也與北大無關。以此為由攻擊北大和本人的人士,怎麼說呢,你們自己高興就好。

回到文章本身。該文發出和轉發之後,引起一些關注,評價總體肯定,參見《知識分子》該文留言。2016年中該文訪問量突增,並被多方轉發,也有較多批評。很多批評是情緒化的,或有明顯錯誤,我也沒有在意。前幾天,有一位朋友轉發給我一篇批評文章,題為:《朋友圈大熱的北大教授雷奕安挺核反核19問,有哪些錯誤?》(下稱《錯誤》文),我看了一下,很多反駁其實我的博文中已經說清楚了,再回應也沒有必要。昨天,又有一位朋友轉給我。我想反正也是要跟朋友解釋的,不如在這裡回應一下。(後記:後來該文一直佔據百度搜索本人名字時的第一或第二位置,顯然有人希望公眾先看到這篇污名化本人的文章。)

《錯誤》一文,網上好多出處都沒有作者,後來看到是一位記者的作品。我在覈能問題上的幾篇文章,受到的最大質疑就是我的「跨界」。核能界希望我一個理科人士,少在自己不瞭解的核能工程問題上發言。其實我是正宗工程本科出身。如果我一個學工程,做過核物理,理論物理,高性能計算,聚變,對中子學,流體力學,傳熱學,聚變裂變核能很熟悉的理科副教授跨界評論沒有可信度的話,記者先生在覈能問題上的發言是不是跨得太遠了?

作者稱,其文基於「業內人士的分析」,以及作者本人「對核工業、核電產業鏈的現有認知」,但通篇卻沒有一個觀點註明引用自何人。從行文和內容上看,我相信有業內專家提供了許多意見。作者作為記者,應該知道,引用觀點需註明出處,否則讀者只能認為那些都是作者本人的觀點。這樣做,一方面據人之功,一方面降低了觀點的可信度。

另外,「業內人士」,「專家」,「相關領域專家」,「權威」是不同的概念。並不是每個「業內人士」都是「相關領域專家」。這也是觀點引用必須註明出處的原因。但我仍然相信作者的話,並把把每條回答都當成專家意見予以回復。以下全文引用(原文引自「觀察者網」),並以斜體字逐條回復:

據澎湃新聞8月25日報道,北大物理學院副教授雷奕安的一篇舊聞《挺核反核雙方的19個問題》最近火了,成了朋友圈中的爆款文章。

不過,也有核電業內人士對這篇文章並不滿意,稱該文看似中立、資料豐富,但其實只是一位有一定科學素養人士的「跨界發言」,存在多處以偏概全及偷換概念;作者對能源結構、核燃料循環、核工業的推論也存在多處漏洞。

回復:「以偏概全」也好,「偷換概念」也好,還是「漏洞」,需要具體指明。爭論過後,到底是誰「以偏概全,偷換概念」,讀者自然有自己的判斷。你是爭論方,說你自己的道理。你不是法官,不能先給我定罪。

北大官網顯示,雷奕安的研究方向是原子核結構理論、計算機、CAI研究(等離子體物理與聚變研究所)。雷奕安在文中多次強調自己不反核,但在表述上、佐證材料的甄選上,卻帶有明顯的傾向性。另外,《挺核反核雙方的19個問題》對某些問題的闡述客觀準確,但在一些關鍵問題的舉例與類比中,卻又出現不少錯誤。有核電業內人士對評論直言,「(該文)像拼湊出來似的。」

回復:如果有人發現是「拼湊」來的,請找到拼湊複製的來源。說話要有根據。

那麼,這篇文章到底出現了哪些錯誤?結合業內人士的分析,以及澎湃記者對核工業、核電產業鏈的現有認知,現對該文中的事實性錯誤、須進一步釐清的概念和探討的問題進行逐條評論。

下文中,常規字體為《挺核反核雙方的19個問題》原文(原標題《核能發展一些問題》,來自雷奕安科學網博客),下劃線部分為評論。

由於全球氣候變化,污染嚴重,電力發展需轉型,福島核事故,世界核能發展前景悲觀等綜合因素的影響,中國核能發展出現了一次大辯論。挺核反核,雙方分歧巨大。本人支持慎重發展核電核能。在我看來,雙方言論中,均有諸多片面,誇大,不實之辭,因此希望以此文澄清一些事實。有不當片面之處,歡迎大家指出。

1. 核電是清潔能源嗎?

現在幾乎所有的核能發展文章中,都會不厭其煩地在「核能」前面加上「清潔能源」幾個字。那麼核電究竟是不是清潔能源呢?

清潔能源的定義是不排放二氧化碳,污染物。單獨核電站在運行的時候,的確不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它化學污染物,但是核電站的建設需要大量水泥,鋼材,運輸,這些都會產生二氧化碳排放。除此之外,鈾礦開採,處理,富集,加工,運輸都有二氧化碳排放,乏燃料的處理和核電站的退役也是大工程。這些排放加在一起,有人算出大約是風能的6倍,太陽能的2-3倍(「Valuingthe greenhouse gasemissions from nuclear power: A critical survey,」 Benjamin Sovacool, Universityof Singapore and Virginia TechUniversity, Energy Policy 36, June 2008.)。

當然,核電站不是不排放,而是排放的污染物不一樣。核電站常規運行中,會排放反射性物質氚,乏燃料中有巨量的放射性物質,如銫137,銫135,鍶90,鍀99,氪85,鈾,鈈和其它放射性錒系元素等。這些放射性元素量大,輻射強,對生物圈和人類都有巨大的危害。核電產業的燃料循環,從鈾礦開採,燃料組件生產,到乏燃料處理,都會產生大量放射性污染。這些放射性污染在自然界停留的時間,比化學污染長得多,而且無法處理,只能等它們在幾百到幾百萬,乃至幾億年的時間尺度內慢慢衰減。

如果認為放射性排放不算污染,核電的確比火電清潔。關於核能清潔與否的細緻討論可以看這篇文章(nirs.org/factsheets/nuc)。

評論: 核能究竟是不是清潔能源,有大量可查的監測數據。從全生命週期來看,所有能源形式都有二氧化碳排放。正是因為乏燃料中放射性物質的半衰期長,才更需要將核反應堆中替換出來的乏燃料(即燒過的燃料)進行妥善處理。

以百萬千瓦壓水堆核電站為例,每年產生的乏燃料為25噸至30噸。乏燃料中有大量的放射性元素,毒性大、半衰期長,要在地質處置過程中衰變到天然鈾礦水平需10萬年以上,但經過後處理等環節後,其放射性攝入毒性降到天然鈾輻射水平的時間可減至千年以下,有效地降低了乏燃料的長期放射性毒性。

回復:核能是不是清潔能源這個問題,著名核能專家,原核工業部副部長李玉崙先生說得比我清楚:核能是低碳能源,而不是清潔能源

我並沒有否認核能是低碳能源。我也注意到核能和風能誰更低碳,尚存爭議。有德高望重的老專家告訴我,考慮到風電設備所用原材料,壽命期後可以回收,而核能無法回收,反而需要消耗更多的碳填埋,實際核電仍比風電高碳。風電核電誰更低碳,與核電是不是清潔能源的問題無關。

「經過後處理等環節後,其放射性攝入毒性降到天然鈾輻射水平的時間可減至千年以下」,這一說法是錯的。我在後面燃料循環一節已經解釋過了。這一說法沒有考慮後處理後提取出來的那部分超鈾元素的放射性。即使做成MOX燃料再利用一次,還會產生大量無法處理的危害更大的超鈾元素。MOX乏燃料中剩餘的鈈,和新產生的其它超鈾元素,並不能顯著降低危害更大的超鈾元素的總量。

2. 核電是必須的嗎?

2015年,中國經濟增長進入新常態,發展趨緩,耗能行業尤其明顯。根據中電聯的統計,2015年1到10月份,全國全社會用電量4583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0.7%,增速同比回落3.0個百分點,其中工業用電量32285億千瓦時,同比下降1.0%,化學原料製品、非金屬礦物製品、黑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冶煉四大高耗能行業用電量合計13877億千瓦時,同比下降2.3%。

但是發電能力卻仍在快速增加。截至10月底,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裝機容量13.9億千瓦,同比增長9.5%。全國除核電以外的所有發電設備利用率都有明顯下降。

考慮到核電在總發電量中佔比只有3%,可以說,如果沒有核電,中國的發電能力完全可以滿足發電量的要求。實際上,中國的發電能力已經過剩,而且還有巨大規模的發電能力在建,包括基數已經很大的可再生能源,即水電,風電,和光電。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增長量完全可以覆蓋未來許多年的需求。

已經有一篇文章比較詳細地討論了這個問題(「多餘的核電」,陶光遠)。

不過本人的觀點是應該保持一定的核電規模。

評論:在對能源結構的討論中,以下問題值得商榷:

第一,中國發電能力過剩,很大原因是由於火電的「大躍進」與火電過剩。對於火電產能過剩局面下隱藏的能源行業運行風險,能源主管部門三令五申、多次下發特急文件踩下火電急剎車。能源結構的選擇,與一國的資源稟賦、各類電源的特性、環保理念,甚至宏觀經濟結構、產業政策都有關係。

中國的能源資源分佈不均衡,本地消納不足、外送通道又有限的情況下,棄風、棄光、棄核、棄水時有發生。風、光發電本身具有間歇性,發電不穩定,會影響電網的安全穩定,且現階段可再生能源暫未脫離補貼,儲能行業也依然面臨技術和成本障礙。

回復:核電與火電不是二選一的關係。不是說不用核電,就只能用火電。可再生能源發展非常快,大規模組網技術,水電存在的天然調峯能力,都有助於建立全可再生能源體系。全可再生能源體系已經是世界能源發展大趨勢。

3. 核電成本低、效益高嗎?

在中國,從每度電的發電成本看,核電對水電和火電都沒有優勢。很快風電的發電成本也將低於核電。

世界範圍來看,所有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都在下降(如下圖),而核電成本卻在上升。

可再生能源成本趨勢。

評論:目前,中國的火電發電成本中並不包括環境成本。即使若干年後,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低於核電發電成本,在穩定性上核電仍有顯著優勢。在儲能技術尚未取得重大突破之前,核電是火電的更優選項。

回復:核電成本不包括或者無法包括未來退役及核廢料處理的成本,以及潛在的事故成本。儲能有很多解決辦法。以前儲能的需求並不緊迫。只要有需求,技術就可以發展起來。比如,可以通過大規模組網,水電與風電、光電聯調的方式等,解決間歇性問題。

4. 中國核電需要迎頭趕上世界平均水平嗎?

核電業者的一個觀點是世界核電平均佔比是18%,而中國只有1.4%(或2%),與中國的大國地位不相稱,中國至少應該達到世界平均水平。

首先,到2015年,世界核電平均佔比連續4年為10.8%,而不是18%,中國已經超過了3%,而不是1.4%(或2%)。

世界核電已停滯多年。核電比例1996年最高,達到17.6%。此後一直在降。總發電量最高2006年,後維持下降趨勢。中國核電發電量一直大幅上升,2014年比2013年增加20%,2015年1-7月同比增長35%,其中7月份同比增長41.4%,核電比例已經達到3.3%。

其次,世界能源發展的趨勢是要逐漸降低核能和化石能源的比重,逐步過渡到可再生能源。G7國家計劃到2050年實現100%可再生能源。歐洲大部分國家都在棄核。就算「核電伊甸園」的法國,也計劃到2025年將核電比例從現在的約75%降低到50%。

第三,如果我們發展核能的目標是要跟別人一樣,20年後,當我們把核電廠都建起來之後,別人評價能源發展的標準改成誰的可再生能源佔比更大,那我們怎麼辦?五六十年內我們的核電廠都無法退役。世界各國大部分核電廠已經服役三四十年,再過一二十年就要退役,而新建反應堆寥寥無幾。

評論:據中國核工業集團董事長孫勤此前介紹,國際上現有70多個國家已經或正在計劃發展核電,其中「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佔40多個,正在計劃發展的有10多個國家。預計到2020年,全球將新建約130臺核電機組,到2030年前這一數字將達到約300臺。其中,「一帶一路」國家和周邊國家將佔到新建機組數的約80%。

法國目前在運機組數58臺,是全球核電比例最高的國家。2012年大選時,總統奧朗德承諾,降低核能發電量比重,同時通過促進綠色增長、為法國創造10萬個就業崗位。法國的想法是,加強能源獨立性、更好地平衡不同能源供應來源。

德國棄核不是純粹的能源問題,其中包含了政治考量,德國棄核後依然使用來自法國的核電。

回復:「一帶一路」是重要的國家發展戰略,影響深遠。在項目選擇中,我們更應該慎重,需要考慮長遠的利益,不要給未來留下隱患。很多國家有發展核電的計劃,但是和開始發展核電還有很長的距離。核能發展學習曲線漫長。許多計劃發展核能的國家沒有核能經驗。主要發達國家都在限核棄核。一旦這些國家的人民開始意識到核能的問題,不僅對項目,還可能為雙邊關係帶來難以預料的影響,進而危及「一帶一路」發展戰略。

核能行業經常把自己描述成政治的受害者,卻避而不談政治為什麼要限制核能的發展。政治代表民意,代表人民的選擇。當初,如果沒有政治的特殊支持,核能根本不會發展那麼快。如果核能的確是一種成熟可靠負責的技術,看不出政治為什麼要迫害核能。

法國的確是核能發展中的幸運兒,問題不太多。但是也在超級鳳凰快堆上直接將140億美元打了水漂。

德國在覈能發展中喫過幾次大虧。投資巨大的THTR-300由於嚴重設計缺陷,投入運行僅一年之後,於1989年被政府強制關閉,再過60年之後纔有可能完成退役工作。鹽礦處置核廢料事態不斷,以及現有核電機組退役費用高昂,……,核能的這些問題為德國帶來的痛苦遠大於所得,德國「政治」不支持核能是自然的選擇。德國在能源轉型過程中需要購進部分電力,無論來自法國,還是丹麥,並不意味著德國離不開核電。

5. 核電站究竟有多安全?

這是一個老問題了。其實我相信經過長期積累,在設計基準條件下,核電站是安全的。對排放也不用太擔心。但是,一座新的核電站,從建設到退役,時間跨度是100年(60年壽命,加20年延壽,加建設和退役的時間),在過去的一百年內,發生過的很多事情都是現在的新反應堆無法應對的,未來的一百年內,這類事件是不是會更多?

比如,根據計算,本世紀內,海平面至少會上升0.8到2米,這樣沿海和河流入海口附近的核電站的安全性是不是都要大打折扣?這還沒有考慮可能性並不小的格林蘭冰蓋融化和南極冰蓋破裂。

再比如,一百年內,航天技術和應用必然大發展,一般國家和公司掌握航天及火箭技術的門檻是不是會大大降低?用導彈或衛星攻擊核電站的技術難度是不是會大大下降?

還比如,電磁炮在海戰中其實沒有多大用,因為瞄準不易,破壞能力弱,但是對付核電站這樣的大型固定目標卻幾乎是按身定做的,因為它的穿透能力超強。電磁設備可以容易地利用民用工業設備製造。這樣,幾十年後,恐怖分子並不需要非常高端的技術,就可以製造出可以造成巨大危害的武器。

還有,對於小行星撞擊這種極小概率事件,當航天技術發展之後,如果有人故意,小概率事件就成了大概率事件。因為很容易操控一個十來米大小的小行星撞擊地球的任何一個地方。

評論:此處混淆了核安全和核安保概念。所謂核安保,指的是預防、探知和應對涉及核材料、核設施、其他放射性物質及相關設施,以及相關活動的擅自接觸、未經授權轉移、盜竊、蓄意破壞或其他惡意行為。導彈、電磁炮、恐怖襲擊、人為破壞均屬於核安保領域的問題。

在一個核設施進行核安保設計時,首先要確定「設計基準威脅」。這些設計基準威脅是由有關國家安全部門根據國情分析確定的,核設施根據這些設計基準威脅來設計「實物保護」系統。中國與世界各國一樣,一個具體核設施的設計基準威脅和實物保護系統的詳細資料都是保密的。

為了防止核武器的濫用,日內瓦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第15條中規定:「含有危險力量的工程或裝置,如堤壩和核發電廠,如果對之攻擊可能引起危險力量的釋放,從而在平民中造成嚴重的損失,即使這類物體是軍事目標,也不應成為攻擊的對象。」

回復:很奇怪,我既沒有提「核安全」也沒有提「核安保」,混淆概念不知如何談起。

我只用了「安全」一詞,當然就是漢語裏「安全」字面上的含義。在覈能方面,當然是廣義的安全,既包括「核安全」,也包括「核安保」。無論「安全」還是「安保」,都是為了保證不出問題,不產生危害。我把可能引起後果的因素放在一起說,不存在概念混淆的問題。

關於核設施的安全或者安保設計基準,需要自然界和破壞分子配合纔有意義。如果人家不按照我們的設計基準出牌,你怎麼做?譴責它/他?

日內瓦公約只能限制尊重日內瓦公約的國家。如果人家不是國家,或者不尊重你這一公約,公約就不能保護你。且不說我國周邊還有相當多的國家沒有加入或批准該附加條款。

6. 核電站惡性事故究竟有多可怕?

現成的例子有切爾諾貝利和福島。但是我們的核電站比這兩座核電站規模都大,核燃料的燃耗更深,因此發生惡性事故的危害還要大。

做一個簡單的計算。國內新規劃的核電站都是以500萬千瓦為基準,對應熱功率約1500萬千瓦。燃耗以AP1000為例,為60百萬千瓦天/噸鈾。假定一年運行300天(低於正常核電運行天數),一年產生1500*300/6000= 75噸乏燃料。每噸乏燃料中有60公斤的裂變產物,20公斤的鈈,10公斤的鈾235,幾公斤的其它放射性錒系元素和930公斤的鈾238。每噸乏燃料中長壽命和中等壽命放射性元素的量,大約是廣島原子彈的50倍。這種乏燃料放射性過大,無法處理,必須就地存放至少20年。20年內,乏燃料池將累積1500噸乏燃料,對應約10萬顆廣島原子彈的放射性廢料量!

(感謝LAOson網友,開始每年乏燃料算錯了兩個量級,20年錯了一個量級。)

評論: 首先需要說明,500萬千瓦基本是一個核電基地的量級(秦山核電基地總裝機656.4萬千瓦,大亞灣核電基地總裝機612萬千瓦),這和核電業內慣用的某某核電站幾號機組、幾期工程概念有所不同。在建的台山核電一期工程將建設兩臺單機容量 175 萬千瓦的EPR三代核電機組,這是世界上單機容量最大的核電機組。

正因為乏燃料中包含有大量的放射性元素,所以才需要後處理環節。從核電站到後處理廠,乏燃料的運輸有一套嚴密的體系,按照《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有相關的規定,運輸之前需要報批,需對於路線、時間、物品的質量、應急措施等提出非常明確的計劃。

切爾諾貝利事故是由於反應堆設計缺陷(石墨堆,沒有安全殼)和操作問題,福島事故的主因在於人禍。

回復:評論提供了一些信息,但是沒有看出來和我說的有什麼矛盾或者相關。

7. 核廢料究竟有多不清潔?

對與有害工業廢物排放,我們一般要求有害物質不要超過環境的多少多少倍,不對環境造成過大傷害。

放射性物質對環境,對人體都有害。放射性核廢料的排放,存放當然也應該有一個標準。這個標準應該是多少呢?根據我們對放射性危害的認識,這個量大致應該不能超過我們承受到的背景放射性輻射大小,即大約每年幾個毫西弗(1西弗等於1公斤接受1焦耳放射性能量)。那麼乏燃料在反應堆乏燃料池內「冷卻」了20年後,能不能達到可以排放或者無害存放的標準呢?當然達不到。那麼差多少倍呢?燃耗60百萬千瓦天/噸鈾的乏燃料,存放20年後,還有幾百瓦每噸的放射性,以300瓦計,一年就是300 x 86400 x 365 = 9.5 x 109焦耳/噸 = 9.5 x 106西弗。普通人每年接受放射性劑量的上限是5毫西弗,即0.005西弗,只有上面那個數字的20億分之一。也就是說,「冷卻了」20年之後的乏燃料,放射性仍然是普通人接受極限的20億倍,也是背景放射性輻射的約50億倍。

那麼,需要多長時間,乏燃料才能冷卻到與背景差不多的水平?答案是,地球不會存活到那一天。需要多少時間,才能冷卻到比背景高1百萬倍的水平?答案是幾十萬年(不考慮剩餘93%鈾的放射性)。

主要燃料循環的乏燃料放射性衰減情況。普通熱堆的乏燃料衰減是最上面那條黑線。也就是幾十萬年後,放射性才能降到鈾礦石水平(橫的虛線)。

上圖是主要燃料循環乏燃料放射性毒性衰減情況。這裡有一點需要說明:圖上用的鈾礦石特指加拿大的一種富集度特別高的鈾礦石(15%)。縱軸上的1仍然代表背景放射性強度的一百萬倍。1000年後,僅僅裂變產物的放射性仍然是背景的1萬倍。

評論: 目前國際上通行的核燃料循環路線有兩種: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一次通過」開放核燃料循環方式,乏燃料經過冷卻、包裝後,作為放射性廢物直接送到深地質層處置或長期貯存。中國、英國、法國等採取的則是閉式核燃料循環,乏燃料從反應堆中更換出來後,一般先暫存在覈電廠自建的硼水池內,水可以吸收其大量的殘餘熱量,大約貯存10年後,運送至後處理廠進行後處理。上述兩種方式,都不是直接排放乏燃料。

回復:如果核能行業不能保證產生的放射性不進入生物圈,那就是排放。切爾諾貝利是排放,福島也是排放。埋入地下如果幾百年後滲漏出來,還是排放。提醒一下,乏燃料放射性毒性衰變曲線中的縱軸數字1頗有深意。我從來沒有在任何國際國內文獻中看到過誰提示過這個1的特別之處。這個1的確切含義是我自己覈算時發現的。

8. 正常情況下,核電站對環境的影響有多大?

放射性輻射方面,正常運行條件下,核電站周圍的額外放射性輻射非常小,不高於背景的千分之一,可以忽略。

但核電站的熱島效應嚴重。仍以一座500萬千瓦的核電站為例,發熱量是1500萬千瓦,散熱約1000萬千瓦。如果僅算用電產生的發熱,相當於北京,上海這樣的超大城市。在內陸,這些熱都要通過冷卻塔蒸發水帶走。這麼大的發熱量,一秒鐘的蒸發量是6噸多,一年是2億噸,相當於一座百萬人口大城市一年的居民用水量。長江中下游本來就悶熱潮濕,散熱條件不好,這麼大的散熱量和蒸發量無疑是火上澆油(沿海電站要好一些)。

評論:熱島效應來自熱機效率,這點核電火電都一樣。更值得關注的是核電站的熱污染,也即核電站的溫排水。但在沿海核電站冷卻水排放的問題上,國家有嚴格規定。在覈電站環評時,必須要有物理溫度、模擬計算,排出的熱水,以及擴散時海水增溫一度溫升的範圍、溫升濕度的範圍等。此外,核電站熱力循環中的大部分水是循環利用。

回復:還是前面說過的,核電火電不是二選一關係。在目前發達國家的能源規劃中,二者都是淘汰對象。同是天涯淪落人,相煎何太急,呵呵。

為什麼要談溫排水呢?我在原文中說的是內陸,國內內陸核電規劃的都是塔冷。

補充一下,核電作為高大上的項目,作為最重要指標之一的發電效率實在低得有點拿不出手。不僅遠遠低於水電(大於90%),風電(大於60%),氣電(天然氣,大於50%),甚至也較大幅度地低於煤電(大於40%),只有33%左右。同樣發1度電,煤電只需要排放相當於不到1.5度電的廢熱,而核電需要2度。

9. 地方上為什麼熱衷發展核電?

以一座500萬千瓦核電站為例,投資至少700億人民幣。核企與地方合資建核電站。地方政府出地,移民,準備廠址,普及核電知識,等,只需要幾億到十幾億元。核企出其它所有的錢和技術。一般給地方30%的股份。也就是說,地方出幾億元就得到了幾百億元的權益,還有建設時的經濟拉動效應,發電後的地方稅收,電廠發電收入的GDP數字,等。

評論:拉動地方經濟、帶動就業、增加稅收,這些正是建設核電站的優勢。一個核電站可以讓一個貧困縣直接脫貧,改善當地居民生活水平。

回復:可以拉動地方經濟建設,改善當地居民生活水平的項目很多。

10. 燃料閉循環可以實現嗎?後處理能達到什麼水平?

前面說到乏燃料潛在危害非常大,而裡面的鈾、鈈其實還可以再利用起來,那麼把乏燃料處理一下,回收有用的鈾和鈈等元素,並將沒有用的裂變產物收集安全存放,不是很好嗎?這就是乏燃料的後處理。

關於後處理,有下面一些事實:

1、乏燃料的放射性非常強,後處理的放射性防護很困難。反應在成本上,後處理廠的建設成本,生產成本,廢料處置成本都非常高。

2、每一道工序都會產生額外的放射性廢料。

3、到目前為止,後處理只能做一次。也就是處理過一次,回收的鈾和鈈放進反應堆再燒一次,就不能再後處理了。這是因為反應堆裡面的裂變反應不幹凈。在普通的熱中子堆中,鈾235吸收中子後,每6個只有5個裂變,另外一個變成了鈾236。而鈈更糟糕,每3個裡面就有1個不裂變,而是變成了鈈240。鈈240不會裂變,會繼續吸收一個中子變成鈈241,鈈241的裂變率也不高,還會很快衰變為鎇241,……。然後就會積累大量的超鈾元素,這些超鈾元素有的是β衰變,有的γ衰變,更多的α衰變。其中γ衰變穿透距離大,很難防護。因此回收利用過一次的燃料(MOX燃料)目前無法再後處理。

4、後處理不能減少放射性,只能將裂變產物的放射性分離出來。但是,鈾和鈈的回收利用,減少了首次在堆運行後乏燃料中長壽命超鈾元素及其裂變鏈元素的放射性。然而,由於後處理只能做一次,並且後處理過的燃料使用之後超鈾元素更多,因而總的超鈾元素量減少非常有限。

5、後處理7噸乏燃料,只能生產1噸MOX燃料。1噸MOX燃料的熱值跟1噸普通鈾燃料差不多,而生產成本遠遠高於鈾燃料。所以利用後處理提高鈾資源利用率的做法極不經濟。一次後處理(因為只能做一次)只能將鈾資源的利用率從一次通過方案的約0.8%提高到0.91%。一些「科普」文章中說的可以提高几十倍的說法沒有根據。

快中子堆,聚變裂變混合堆,加速器散列快中子亞臨界堆(ADS)等概念,理論上可以燃燒超鈾元素及釷232,鈾238等,但是工程上很困難,離應用還非常遙遠。而且,這些概念都不能減少裂變產物的放射性,或者減少有限。

評論:這類被回收再利用的核燃料,為全球第二大核電國家法國貢獻了17%的電力。作為典型的軍民融合產業,核工業中多項技術和產業的環節都具有軍民兩用特點。

回復:如果法國不回收核燃料,法國人民將用到更便宜的核電,或者核電運營企業的財務狀況不會那麼糟糕。法國人民為這17%的回收核電,付出了遠遠超過其價值的代價。沒有這些回收核電,也不會缺電,而且更便宜。

我不否認軍用民用核技術有很多相通點。但是我國的戰略國防是在覈能民用未開始之前發展起來的。軍隊對相關戰略資源的需求量遠遠低於核工業。相關技術,也是先有軍,後有民。民對軍提供的幫助非常有限。

在戰時,核電站是敵人的高價值目標,我方的軟肋。

11. 核能專業人士權威公正嗎?

1、不少核能專家提倡「適量輻射有益健康」,該說法並沒有被醫學、輻射防護學、監管機構認可。讀者可以在網上搜索「輻射有益健康」的文章。上一篇博文討論了這個問題。

2、還有專家提出「原子彈輻射污染可以忽略」,同樣很少有人認可。參考本博文的討論。

3、世界核能協會(WNA)「輻射與健康」介紹網頁(2015年更新)中說,伊朗拉姆撒(Ramsar)地區背景輻射值為250到700毫西弗/年,但看不出如此高背景輻射對健康的影響。而2004到2011年間有許多公開發表的文獻指出,該地區存在較高的染色體異常、身體炎性反應和婦女不育。

4、2007年左右國內引進AP1000堆型的時候,國內專家一致高度評價該堆型。但後來出現大量問題。

5、《世界核工業狀態報告》是近十年來世界核工業最重要的綜合報告,意在中性地評估世界核工業的發展狀況,但被核工業界敵視。國內很難找到該報告的信息。2015年版7月份出來之後,10月底國內出了一個節選翻譯版本,直接刪除了所有「負面」的句子。讀者可以搜索「2015世界核工業現狀報告」,並與忠實譯文比較。

6、球牀高溫氣冷堆(Pebble Bed Reactor)50年代到80年代末主要在德國研發,90年代初已經發現該堆型有大量問題。1989年,德國已經關閉了所有該類型的反應堆。在德國專家的影響下,南非於90年代開始關注該堆型,並於98年正式立項開發。到2010年項目終止時為止,連設計圖紙都沒有完成。在花費的總共90億南非蘭特政府資金中,大約20億用於支付國際專家費和諮詢費。直到項目終止前夕,德國專家還在南非的電視臺上稱讚該堆型是一個「完美的奇蹟」。

7、核能專業人士的個人利益與核能發展相關。至少在公開的言論中,國內所有核能專家都主張大力發展核電,包括長江中下游沿岸的核電。美國最早研發核能的很多科學家後來積極反對核能。世界各國都有這種情況。而中國的整個核能行業,包括研究機構,監管機構,所有的核能專家,至少在公開言論中,全部積極倡導核能。這非常不正常。核能專家在國家核能發展政策方面影響太大。這在當今的世界上也是絕無僅有。

評論: AP1000是新堆型,工期拖延很正常,目前中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溫氣冷堆技術,是經過改進的。早期很多核反應堆的設計指標和民用核電有較大區別。

回復:核電工程要不要遵守合同條款呢?做不到為什麼要在合同上簽字?遵守合同條款是不是一個企業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拖期應該誰負責?誰承擔損失?承包商?業主?為什麼要讓廣大電力用戶為你的不守信用負責?

「工期拖延很正常」,這是專家意見,佐證了我的相關說法。

這節我並沒有提我國的高溫氣冷堆。在我以前寫的關於我國高溫氣冷堆文章中,也沒有說沒有改進。評論最後一句話也跟這節內容無關。

12. 反核人士一般有什麼誤區?

核能牽涉的專業知識比較多,離常識比較遠,因此批評的門檻比別的公眾關注的問題(如水電,化工等)要高很多。如果對核能和輻射不瞭解,容易犯常識錯誤並走極端。下面列舉幾個常見的誤區:

1、新生兒畸形。切爾諾貝利事件後,有反核人士貼出新生兒畸形的照片,指出是核事故帶來的。假定照片的確是事故影響區拍攝的,胎兒也的確接受過額外的核輻射,但是還是無法在科學上證明胎兒畸形是核事故引起的。因為即使沒有核事故,新生兒畸形也會發生。如果核事故後,新生兒畸形比以前有明顯增加,可以推斷是核事故的影響,如果沒有,或者不明顯,就不能斷定特定畸形是核事故引起的。

2、核電站排放。核電站不像化工廠、火電廠,平常運行的時候常規氣體放射性物質排放量很小,在一般的通風條件下,應該低於背景輻射的千分之一,對日常生活沒有影響。但如果通風條件不良,會在局部積累較高的輻射物質,考慮照射時間不長,對健康的影響不是很大。核電站換料的時候,有比較大劑量的放射性溢出。主要是氚。

3、超標與有害。偶爾,核電廠也會發生少量的泄露或者超標排放。但是超標不等於很快對身體產生明顯的傷害。一般的少量泄露或者排放會很快擴散或衰減,周圍的居民很難接受到超過1毫西弗的輻射。如果有,已經是重大核事故。

4、切爾諾貝利的傷亡數字。網上傳播的切爾諾貝利死亡幾十萬人的數據沒有根據。那是把周圍幾十年內死的人全加上的結果。沒有核事故,同樣會有幾十萬人死亡。

5、致癌概率。額外的核輻射會導致癌症概率的增加,但是一般很有限。決定癌症發生的因素太多,不能把癌症與輻射劃等號。

切爾諾貝利事故的確引起了癌症的增加。根據受到輻射的劑量估算,在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受影響的50萬人口中,大約增加了4000例癌症病人。如果沒有核事故,最終患癌症的人口數目也要在15萬到20萬之間,所以增加的癌症數目雖然不小,但仍然只有本底數的百分之三到四。按照每西弗增加5.5%的概率計算,該地區人口癌症增加比例為0.8%,也就是每人接受了0.8/5.5= 0.15 西弗或150毫西弗的額外輻射。對於每個癌症病人,只有百分之三到四的可能性是核事故引起的。

評論:此部分邏輯清晰,總結到位。

回復:我的所有邏輯都是一致的,水平也是一樣有限。

13.切爾諾貝利野生動植物繁盛說明瞭什麼問題?

切爾諾貝利事故之後,該地區成了無人區(也有很少拒絕搬走的當地農民)。事故發生時,周邊大量動植物死亡,4平方公里的森林成為「紅色森林」。但幾十年之後,動植物開始恢復。由於人類的缺席,該地區似乎回歸到動植物繁盛的蠻荒時代。那麼,這是不是說明,即使發生非常嚴重的核事故,對環境的影響也不是非常可怕呢?

動植物羣落恢復有下面幾個原因:

第一,事故後的幾十年之內,輻射的主要來源是裂變產物。裂變產物輻射衰減很快(所以也很強)。十年後散落的核廢料輻射功率會下降到爆炸時的千分之一以下。但是衰減會越來越慢,並且輻射類型逐漸以β、γ為主轉變到α為主。

第二,輻射除了衰減之外,還會被大氣循環,水循環,動植物遷移等方式擴散,地表的輻射污染物會被逐漸稀釋(同時污染更大的區域)。

第三,低等生物比高等生物更能耐受輻射損害。因為越高級的生物,結構越複雜,器官或組織之間的相關性越強,依賴度越高,部分損害更容易造成整體死亡。

第四,低等生物對後代數量損失的承受能力更強。不夠強壯或不夠完整的後代會被迅速淘汰。比如,老鼠一窩生4隻都活下來,還是生4隻活3隻或者2隻,對一個地區的老鼠總量沒有影響,因為決定老鼠總量的是棲息地的供養能力。世代更替能力不是低等生物數量的決定因素。低等生物的繁殖能力太強了。

第五,癌症需要比較長時間才起作用,一般動物壽命較短,性成熟早。

第六,癌症也好,畸形也好,放射病也好,都有一定概率繼續生存。你看見的只是活下來的那些。動植物生存競爭本來就非常強,已經死亡的(不管是什麼原因),不會被人注意到。死亡生物留下來的生存空間會迅速被其它生物佔領。

另外,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旁邊的池塘內發現了體型巨大的鯉魚。挺核人士認為是核輻射沒有那麼可怕的證據,反核的人認為是輻射引起的變異怪物。其實,鯉魚只要不死,就會越長越大。別的地方同樣也有那麼大的鯉魚。這一事實不能說明任何問題。也許魚的耐輻射能力很強,也許你看見的只是別的死掉後剩下的少量倖存者。

上面說的那些因素對人的影響是不一樣的。首先,人對輻射的耐受能力比別的動植物差。其次,動物可以迅速淘汰不夠優良的後代,但是人需要照顧患癌症,或者智障的孩子。這會為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嚴重影響很多人的生活質量,並使社會整體活力下降。

癌症也是一樣。動物,比如狼,如果它的正常壽命是二三十歲,一半的狼十幾歲死掉什麼問題都沒有。但人會活到七八十歲,如果很多人三四十歲就患上癌症,在早期的採集或者農業社會不一定是嚴重的問題,但是在晚婚晚育少子的現代,社會根本無法承受。

評論:根據今年1月發布的《中國的核應急》白皮書,中國大陸所有運行核電機組未發生過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表二級以上事件和事故,氣態和液態流出物排放遠低於國家標準限值。在建核電機組質量保證、安全監管、應急準備體系完整。

回復:評論與本節內容無關。我覺得專家們比較盡責,應該說給大家聽的總要找個地方說一下。

14. 重大核事故直接死亡只有幾十人,說明瞭什麼?

這一點的確是事實。全世界從開始利用核能以來,直接在覈事故中死亡的工作人員總共也不到100人。

有人認為這說明核事故的後果沒有那麼嚴重。

類似的說法還有,「福島事故只有少量工作人員受到較大劑量的輻射,而疏散周圍的居民卻導致了3200人因疏散本身導致健康狀況惡化和自殺而死,所以,不疏散對當地民眾更好」。

這些說法無法解釋,為什麼政府要強行疏散大面積區域內的居民。而且還必須證明,如果不疏散,這些人知道自己生活在嚴重的輻射環境之中,還能泰然自若,保持內心的安寧,並坦然接受增加的癌症風險。或者,「為了這些人的利益」,嚴密封鎖消息,不告訴他們發生了重大核事故,他們的生活環境有嚴重的輻射污染?並且,「為了更多人的利益」,把那些試圖揭露真相的人抓起來封口?

還有一個原因,事故地區測到的放射性強度數值嚴重低估了放射性的危害。因為普通劑量計測量的都是γ輻射和少量β輻射的強度,α輻射幾乎測不出來。α、β輻射在人體或體表內照射產生的傷害要比體外輻射(轉化為γ射線,X射線)對人體的危害大很多倍。這就是為什麼事故處理人員必須全副武裝,不沾一粒灰塵。如果公眾不疏散,實際受到的輻射危害遠不止是輻射計讀出的數值。

單獨的直接死亡人數遠遠不能描述核事故的後果。

評論:直接死亡人數的確不是評判核事故後果的唯一指標。世上沒有絕對的安全,關鍵在於,一旦出現嚴重事故工況,各類風險要可控。

回復:評論沒有反對我的說法。第二句不是很相關。且「一旦出現嚴重事故工況」,核能設施的風險是最大的。

15. 核電是一個成熟的產業嗎?

核電是一個工業行業。從50年代第一座民用核反應堆投入運行以來,已經過去了60多年。與別的同樣從無到有發展起來的工業行業,如汽車,航空,石油化工等相比,核電發展的時間不短了,好像應該非常成熟了,但是事實是這樣嗎?

一個成熟的行業對環境不應該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汽車,航空,石油化工都有排放問題,都有強制排放標準。那麼核能有沒有呢?其實核能也有,就是各種場景下(如採礦,燃料生產,運行,等)工人或者公眾接受額外輻射的標準。但對最大的輻射源,也就是乏燃料(以及後處理工藝帶來的各種高低放核廢料),卻無法制定標準。乏燃料放射性巨大,從反應堆中剛取出來的時候(停堆1個星期之後),放射性是背景的2萬億倍,放了1年之後,是1000億倍,10年之後,100億倍。往後衰減就很慢了,幾十萬年之後才能降到100萬倍。

現代人類對放射性的承受能力,不能超過背景很多,一兩倍就是極限了,核工業怎麼好意思定一個幾十億倍的排放標準呢?因此只好說,我們會把核廢料藏得好好的,保證幾十萬內不會危害環境。可是有誰能保證幾十萬年呢?你這個核電廠能存在多少年?

於是又說,也有很多辦法能夠處理這些放射性核廢料,比如嬗變啊,快堆啊,ADS啊,等等。那麼為什麼不那麼做呢?把核廢料處理完了,放射性降下來了,對環境危害不大了,再排放,不是很好嗎?

當然現在還做不到。但是核能界的說法是,相信以後的人一定有辦法做到。可是,你既然現在做不到,那麼能不能請你先不要造出那麼多放射性來?等你能做到了,再大力發展不好嗎?70年前,你們就說,放射性的事情以後再解決。70年過去了,還是距離遙遠。那麼還需要幾個70年?這些年積累的放射性已經是巨大的問題,隱患越來越大。出了問題誰來負責任?放射性是你造出來的,發電的錢你也賺了,出了事故是不是該你負責任?你負得起這個責任嗎?福島把太平洋都污染了,重度污染地區面積廣大,誰負得起這個責任?東京電力破產多少次能陪得起這個錢?全世界的核電企業加在一起能陪得起這個錢嗎?

如果是一個成熟的產業,絕對不能在賺完錢之後,為人類留下那麼大的後患。你把排放物的放射性降下來(哪怕降到背景的一百萬倍,我都認了),並把可以做原子彈的鈈銷毀掉,纔算做完了一件事情,纔算一個成熟負責任的行業。

再看看安全性。汽車、航空等也有安全性的問題。一個成熟的行業怎麼解決安全性的呢?當然,我們都知道,就是保險。車被搶了,颳了,撞了,有保險,引起人員傷亡,有保險。航空也是一樣,有比較高的航空意外險。雖然我們不願意發生意外,但是畢竟有賠償。

核電呢?既然安全性那麼高,完全可以保證一旦發生意外,對受害人進行賠償啊。可是沒有保險公司為核電事故承擔風險。如果說普通民眾不理性,不能理解核電的安全性,保險公司都是專業人員,對風險事故算得很精,那麼核電怎麼不能說服保險公司承保核電事故呢?保險公司可以多賺很多保費的啊。

如果是一個成熟的行業,一個負責任的行業,當然要對自己可能造成的各種風險承擔責任,一種成熟的模式就是商業保險。既然事故概率非常低,保險公司有利可圖,何樂而不為呢?如果核電企業把所有的運行事故,乏燃料泄露事故等的後果都承擔起來,當然也是一種負責的行為,核能發電當然也就成了一個成熟的商業行為。

可是核電企業負不了這個責任。你不負責任別人當然應該反對你。甚至應該通過法律,讓你保證全部承擔你自己造成事故的民事責任。如果做不到就不準建。你對別人造成了損害,必須賠償,這是天經地義的,也是現代法律的基本準則之一。只管賺錢,出了事不管,這符合任何一個社會的基本道德嗎?

所以,這已經跟核電無關了。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企業,都應該遵守基本的道德規範,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如果你承擔不了自己的責任,就別幹。核電如果能負這個責,我看不出來為什麼要反對,如果不能負這個責,我也看不出來為什麼要支持。

只是拍胸脯保證不出問題是不行的。拿出你的誠意和決心來,那就是對你的事故承擔所有的民事責任。

所以,技術上看,只要解決了乏燃料核廢料放射性過大的問題,以及鈈的銷毀,可以認為是成熟的,可以應用。從法律上看,只要你能承擔你造成所有事故的民事責任,也能算作負責的正常商業行為。

如果做不到,等你能做到之後再發展不行嗎?那時候,我相信大家都會支持的。

註:國際上核電廠有政府補貼的保險,但是封頂的數目很小。大事故都是政府買單,也就是公眾買單。世界上最大的兩次核事故,切爾諾貝利和福島,都是政府買單。

評論:各個國家對乏燃料的管理都有基本的政策立法或戰略規劃,中國也一樣(如《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核電也有保險,也即核共體。中國核共體承保包括核電站的建設、安裝、運營、退役等完整生命週期中的各種風險,業務涵蓋鈾轉換、鈾富集、燃料元件製造、核電站運營、乏燃料後處理、廢料處置等核燃料循環的全過程。

回復:各國的乏燃料管理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不是說這樣就解決了乏燃料問題。後患仍在。這個問題各國都爭議巨大。如果隔離填埋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安全徹底解決了乏燃料問題的方案,核能發展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

我在注中已經提到過各國核電廠有作用有限的保險。

核共體保護核能行業,不保護民眾。世界上發生過的每一次重大核事故都與保險公司無關。核共體也是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公司規矩辦事。自然災害(地震,海嘯,火山,風暴,滑坡,……),戰爭,恐怖行為,犯罪(內部破壞),等導致的事故都不予賠償。即使完全正常條件下發生的事故(幾乎不可能),保險封頂賠償額度也非常小。

16. 核電都有什麼特權?

1、不用承擔惡性事故的民事責任。前面已經說了。根源是美國最初大力發展核電的時候,當時的總統推動了一項法令,豁免了核企的民事責任。

2、核電站投資巨大,為了保證核電投資收益,政府經常補貼電價。例如中國參與的英國的核電項目,英國政府保證在35年的期限內以高於市場價近一倍的價格收購核電站的電,並以市場價供應電網。

3、核電站工程複雜,建設期限長,經常拖期。核能界對此習以為常,並且一點都不擔心,因為無論如何拖期,成本如何上升,總能在電價上找回來。

4、別的電站,如火電,風電,水電,光電,或者因為自身的原因,或者因為電網調控的需要,經常要停止發電。因而有「棄風」,「棄水」,「棄光」的說法,火電則要求停機。降功率或者停機自然會影響經濟效益。但核電一旦運行,無論電網用戶端負載如何變化,總是滿負荷發電。調降功率或者停機是別的電站的事。這裡的一個原因是:傳統上核電站不好調功率。但現在調功率技術已經成熟了,但核電仍然享受持續滿功率發電的權利。

評論:今年《1-3月30臺商業運行核電機組電力生產情況統計表》顯示:

「一季度紅沿河核電廠1、2號機組的設備平均利用率為44.98%和61.59%,而3號機組的數據僅為14.53%。『報告』說明稱,紅沿河核電廠1號機組1月全月應電網要求降功率運行,2月下旬至3月底進行了換料大修;2號機組在春節期間應電網要求停機備用,其餘大部分時間應電網要求降功率運行。」

「福建省兩個核電基地也出現類似情況。寧德核電和福清核電在運共五臺機組的設備平均利用率均沒有超過75%。」

「海南省剛剛投產的1號機組在春節期間應電網要求降功率運行,2月下旬至3月中旬進行了停機小修,設備平均利用率為57.06%。」

可見在電力需求疲軟情況下,核電站的設備利用率也是受影響的。

關於成本與電價的問題,2013年核電標杆電價出臺,意味著中國核電企業正式步入成本控制時代。發改委文件規定,2013年1月1日後投產的核電機組,上網電價將由「個別定價」改為「標杆電價」政策,全國統一為0.43元/千瓦時。

回復:核電從來都設計為基荷,參與調峯是最近的事情。即使參與調峯,利用小時數也遠遠高於其它發電方式的小時數。美國多個核電廠利用率可以超過百分之百。

國內核電長期採用「一廠一價」的原則,也就是不管拖了多久,多花了多少錢,「總能從電價上找回來」。

核電標杆電價是可調的,各省就可以定價,「可以適度調高」。雖然核電標杆電價已經不低了,如果核電行業能夠在現在及近期的項目中嚴格執行標杆電價,我願意收回我的話。

17. 核擴散究竟有多可怕?

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爆炸已經過去了七十多年。原子彈的工作原理(包括很多細節)已經人所周知。一個普通人做成一個原子彈的唯一障礙是如何獲得原子彈的原料。鈈在自然界幾乎不存在。但是反應堆工作的時候,能夠生產出大量的鈈。這些鈈很容易用化學方法提取出來。而另一種常見的原子彈原料(鈾235)的獲取,即濃縮,門檻要高得多。

鈈一旦提取出來,把幾塊低於臨界質量的鈈湊一起,馬上就成為一個原子彈。做一個原子彈總共只需要6公斤的鈈,只有一個易拉罐大小。一旦鈈失去控制,非常容易在任何地方出現一個一點就著的原子彈。每噸乏燃料裏都有至少10公斤鈈。全世界已經積累了幾十萬噸的乏燃料。

說明:一般把鈈分為武器級和反應堆級,區別在於鈈239佔的比例。鈈239越純,原子彈的威力越大。但反應堆級的鈈也可以做原子彈。武器級鈈和反應堆級的鈈,對於恐怖分子來說,只有爆炸當量是幾萬噸還是幾百噸的差別。

因為擔心鈈的擴散,到目前為止,美國仍然禁止對乏燃料進行後處理。

我國最近已經確定投800億建乏燃料處理廠。

評論:核武器並非簡單把核材料堆到超臨界就可以了,那頂多是一次臨界事故。

回復:臨界事故有大有小。切爾諾貝利就是一次臨界事件。恐怖分子不需要太多知識,只要有適度約束,做一個幾百噸當量的臟彈或低當量彈並不難。高當量彈技術要求才高一些。

18. 第四代堆是不是先進、安全得多?

1、所有的第四代堆,如鈉冷快中子增殖堆,高溫氣冷堆,熔鹽堆,都是核能剛開始的上世紀40年代的技術。超臨界水堆是傳統壓水堆的改進。本世紀初,美國提「核能復興」的時候,把幾個一直在研發的概念拿出來,叫做第四代反應堆。這是形勢需要,人為創造出來的一個概念。從這些技術的發展及應用歷史來看,它們更應該叫做失敗的第一代反應堆。

2、前幾年在國內被寄予厚望,並列入重大科研項目的快堆,熔鹽堆,高溫氣冷堆,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瞭解,以及國際上相應技術資料的公開,大家實際上已經不相信以前立項時描繪的美好願景了。

評論:早期的很多反應堆設計,都是針對軍用而非民用的,其技術指標、經濟性要求都與民用核電站不同。

回復:上面列舉的第四代反應堆都是民用堆。評論並沒有反對我的說法。不知道我是不是可以解讀為:專家認可,那幾種堆型,「大家實際上已經不相信以前立項時描繪的美好願景了」。

19. 輻射對人體危害究竟有多大?

詳見原文:blog.sciencenet.cn/blog

評論:輻射對人體的危害不直接等同於核輻射對人的危害。事物有多大影響是一回事,可達性是另一回事。

回復:這一節只是知識性的,評論也沒有反對。可達性的確是另外一個問題,但是當輻射總量增加很多的時候,受到輻射傷害的機會也會增加。

回復總結:逐條回復之後,發現評論前面說的「偷換概念」,「以偏概全」,「漏洞」,「拼湊」,在各條評論中並沒有指出。這有些令人費解。既然存在那麼多問題,逐條評論必定有很多處能夠指出來。除了在我沒有提「核安全」,「核安保」的那節「指出」我「混淆」了兩個概念之外,「偷換概念」,「以偏概全」,「漏洞」,「拼湊」,……,這些問題並沒有落實。既然定罪在先,還是說清楚更有說服力。

本文原始發表於以下鏈接,原文格式好讀一些,後面還有一些討論:

科學網-對《北大教授雷奕安挺核反核19問,有哪些錯誤?》的回復 - 雷奕安的博文?

blog.sciencenet.cn
圖標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