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魏怡嘉╱台北報導】

類風溼性關節炎(RA)病患使用生物製劑兩年穩定後,健保規定需減藥或退場,令病患無所適從,健保署官員表示,主要是專家學者引用研究認為,病患在使用生物製劑兩年後,即可達一定穩定度,不用再使用,健保才如此規定,對於病友的修訂建議,因事涉藥品給付規定修訂,需視專家臨床共識及日後健保財務狀況而訂,健保署會將病友團體相關意見納入考量,並持續檢討。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連恆榮科長表示,健保給付治療的RA病患,每年約新增2000∼3000人,2015年治療人數為82666人,至2017年成長至88861人,其中生物製劑的使用人數亦由2015年的8926人增至2017年的11329人,健保給付金額亦由22億成長至28億元。

連恆榮指出,健保目前給付多項治療類風溼關節炎的生物製劑,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相關給付規定都是邀集臨床專家討論,依學理及臨床治療準則經健保藥品共同擬定會議同意後訂定,病友團體的心聲及想法健保署都有聽到,也可以理解,但其有一定的討論程序,相關給付條件規定會再持續進行必要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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