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人是個中醫愛好者,並非中醫黑!

其次,幾乎所有中醫都念念有詞的「辨證論治」倒底是什麼意思?感覺沒有個定論,似乎問題的焦點全在這個「證」字。再次,既沒有定論,又怎能做到正確的辨證論治?最後,希望大家學術討論,拒絕內鬥。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個狀態。對這個狀態的概括形容就叫「證」每種狀態都會有一羣特定的表現,出現哪種具體表現不是固定的,但卻是成組的。這些具有相關性的表現,就叫「症」
中醫理論認為:症,證,病的含義不同,到底是怎麼區別的,可否舉例子? - 知乎

類似的題目有人提過,不再重複了。證的關鍵在於:必須能在證和症之間正反互相推導。因為證包含了病機(病因),因此一個證必須能解釋所有癥狀,如果有一處解釋不通,則這個證就是誤診。反之,如果想從癥狀推導出正確的證,必須1)所有關鍵癥狀沒有被遺漏(即四診必須要完整齊全);2)採用的醫理要正確(即六經辨證、八綱辨證、衛氣營血辨證沒有適用錯)。

時下很多中醫粉言必稱證,認為這是反擊一切質疑的法寶,殊不知證是一個臨牀的概念,在紙面上討論證毫無用處,等於空口講白話,任他能把傷寒論倒背如流,如果不能從臨牀的癥狀中推導出證,並且用證解釋病人的一切癥狀,那他這番言論就是口頭禪。


證就是醫生所採集的數據

辯證就是分析採集的數據辯證論治就是綜合分析採集的數據,確定治療方法。中醫吹念念有詞的辯證論治是我不知道的意思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

大家的觀念都很重要,都代表著一定的主流,這也是我提問的主要原因。

其實,我的理解沒大家這麼複雜。

讀過《傷寒》的人都知道,《傷寒論》有辨太陽病脈並治法上中下共53方,辨少陽病脈並治法11方,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11方,辨太陰病脈並治法7方,辨少陰病脈並治法15方,辨厥陰病脈並治法6方,辨霍亂病脈並治法3方,辨陰陽易闡煮勞復病並治4方。

《金匱要略》中有痙濕暍病脈治第二11方,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脈治第三13方,瘧病脈並治第四3方,中風歷節病脈並治第五2方,血痹虛勞病脈並治第六7方,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治第七10方,奔豚氣病脈治第八3方,胸痹心痛短氣病脈治第九9方,腹滿寒疝宿食病脈治第十11方,五藏風寒積聚病脈並治第十一2方,痰飲咳嗽病脈並治第十二18方,消渴小便不利淋病脈並治第十三7方,水氣病脈並治第十四10方,黃疸病脈並治第十五6方,驚悸吐血下血胸滿瘀血病脈治第十六5方,嘔吐噦下利病脈治第十七21方,瘡癰腸癰浸淫病脈並治第十八6方,趺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蛔蟲病脈治第十九5方,婦人妊娠病脈並治第二十9方,婦人產後病脈治第二十一5方,婦人雜病脈並治第二十二12方。

以上傷寒8證,金匱21,共計29證。(註:或有版本不一,或有疏漏,大抵如此)

我想說的是:這29個證,就是辨證論治中的「證」,也就是說,先把病人的病證歸類到29證的某一證,再定方,這樣的治病思路就會簡單很多、清晰很多,當然也更精準。

從證的數量可以簡單的看出,《金匱要略》所言病之複雜程度,難於《傷寒論》,其首篇「藏府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就清楚的道出了經絡與臟腑病各有所屬,現在治病不分臟腑經絡,後果可知。

此外,中醫界甚至有些避《金匱要略》而只言《傷寒論》,結果可想而知。。。。。。

以上,僅是個人的一點感慨,並不想評論對錯,大家姑妄看之吧。


這個問題看到一段時間了,一直在思考。今天科室疑難病例討論,還挺有啟發的。一個肝內膽管癌患者,肝內多發轉移,伴頑固性發熱,目前腹水、腹部脹滿,低蛋白血癥等等一系列問題。面色蒼白,舌質白膩,情緒很急躁。遇到類似病例,中醫應該如何辨證論治呢?討論時有說從肝膽少陽柴胡劑的,有甘溫除熱補中益氣的,有消積散結的,有說遵循大的原則持續健脾補腎的。所以證到底是什麼?在簡單疾病問題面前,我們尚容易用中醫理論對疾病和人的狀態加以歸納,這就是證。但在複雜問題前,我們又應該如何歸納呢?很難!不過,高明的醫生就能夠提綱挈領、抓主要矛盾,而不是被細枝末節左右。這需要對疾病特點的理解,對人體的瞭解,對理論的深厚功力,對病情的經驗把握,加上一些智慧和決策的能力。在這一點上,中醫和西醫均是如此。所以說辨證論治,真的不僅僅是幾個簡單的證型和治法選擇,而是辨人、辨病、辨時、辨勢後的醫生判斷與決策。而一個人的決策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的經驗、經歷、學識、人品和情感。
本科一年級《中基》第一節課有講。自己翻書吧。
證是身體的狀態,而不是表現,是多種癥狀通過抽絲剝繭分析之後得出的結論。有了證,就知道治法治則是什麼了就。比如在我看來,很多人說的腎虛,其實是癥狀而不是證,這點很多人都誤解了。

症和病是不同的。症是病之使,病是症之因。也就是說,症是我們用眼用手用耳朵用身體能觀察能感覺出來的表面現象,例如頭疼發熱、舌苔黃厚、肚子疼、大便稀、脈搏快。這些都是症。

症是由內部的病造成的,病是我們看不到的,也感覺不到的,我們能看到的,能感覺到的只是症。現代醫學用透視、胃鏡等辦法看到的也是症。例如CT看到了腦瘤,這就是症,產生腦瘤的原因纔是病,所以並不是把腦瘤割掉就治好了病,僅僅是把症暫時消除,揚湯止沸。但是顯微鏡看到的病菌,對於病菌性疾病來說則是病而不是症,因為病菌就是病根。

有了不正常的症,內部肯定就有病了,所以要根據症來判斷是什麼病,用什麼葯,把病治好。這就是辨症施治。

就是貝葉斯網的隱變數,根據癥狀這組可觀測變數,推斷出『證』這個隱變數,就可以進一步推斷出葉子結點的治療方案,就可以治了。

問題是這個貝葉斯網沒有靠譜的驗證集上的效果,參數不是學習出來的,過擬合比較嚴重。


所謂證,就是方證。

一個病人,頭疼發熱,汗出惡風;

這是症,癥狀的症。

在症的基礎上,有時還要參考脈,得出桂枝湯主之,這是證,桂枝湯證。


要理解「證」必不可分理解「候」,中醫認為人體始終追求一個動態的陰陽平衡,因此疾病也是始終動態發展中的,又有一定的發展規律,所以要治癒疾病就要把握時機,根據四診合參正確的分辨病機,也就是病已發展到什麼狀況,如已入何經與何邪結合等等,從而採取相應的治療手段,而且因人而異,治療手段和用量強度和病機轉換預判都有很大差異性。


中醫學中關於疾病的描述主要有兩個概念:證和病。病是指疾病,證是指候。單從理論上解釋,我發現很多資料越講越糊塗,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感冒,相信大家都有過這樣的體念。「感冒」是一個病,主要的是它有確定的部位,就是鼻、咽、頭方面的癥狀,而癥狀大都相似。而「證」是解釋「感冒」的不同類型,主要包括病邪種類,病機的發生、發展過程,如風寒襲表,風熱犯表、風熱傷陰等。但不一定感冒纔有風寒證,其他如頭痛、頸椎病、咳嗽等也會有,用藥稍有不同,所以應以辨證為主,也叫辨證論治。這個「辨」是辨別的意思,不是「辨論」的辯,從字眼上都應看出它的大意。

總的來講:「病」是指一個特定的癥狀,而「證」是指某個病的不同類型,一個病有多個證型,一個證也可以體現在不同病中。但中醫治病是以證為主要參考因素的,有時對照一下病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治療方法。


特異的「四診數據」或者特定組合的「四診數據」

中醫基礎理論 中醫入門書籍, 上面寫得很清楚的,可以查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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