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屋,大溪地。(图/新北市府提供)

▲新北市新店大溪地社区一期遭判定海砂屋。(图/新北市府提供)

记者陈韦帆/新北报导

新北市长侯友宜25日宣誓就职后,立刻到海砂屋社区新店区大溪地(一期)进行视察,了解情况后指示相关单位从宽认定;城乡局局长黄一平表示,专案核准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以及危老建物,同使照建物将一体适用,不再区别对待。简而言之,大溪地(一期)社区将全部适用「海砂屋奖励拆除重建」。

▲▼海砂屋,大溪地。(图/新北市府提供)

▲大溪地某住户天花板已严重掉落。(图/新北市府提供)

海砂屋以氯离子含量鉴定为准则,有可能出现同栋建物,部分超标、部分却合格的窘境;新北市长侯友宜就职第一天走访新店区大溪地(一期)社区,了解民众自力都更的困难处。针对社区更新会及民众提出海砂屋奖励认定范围疑义,市政府于12月26日召开跨局处研商会议,确认范围及原则,未来属同一使用执照范围内之建筑物,经核准并同拆除重建者,皆可适用之。

城乡发展局局长黄一平表示,海砂屋奖励认定范围涉及都市计划法新北市施行细则第55条规定,关于民众陈情社区仅部分建筑物认定拆除重建涉奖励认定疑义,考量该条文订定原意为保障居住安全及促进老旧危险建筑物加速重建,故经专案核准拆除重建的海砂屋或危险老旧建筑物,及其同一使用执照范围内并同拆除之其他建筑物,皆可适用。

综合规划科科长李择仁表示,新北市境内经评定为海砂屋案件有85案,于建立海砂屋奖励适用通案性原则后,未来不仅新店大溪地社区,类此案件经本府建筑主管机关核准并同拆除重建者,皆适用该奖励规定,初步统计将有百余户受惠,以落实市长居住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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