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影響呀!被開除和自動離職是不同的。影響到你下一家的工作入職。走的時候要看離職證明這些,還要表明離職原因,你可以提前和老闆說啊,如果老闆不是很差人的話會同意早走的,因為對他來說要付一個心思不在工作上的人工資也是不划算的。

只要你真心想走,沒有人能攔住你,好好協商總是最好的,忍一時風平浪靜,好聚好散;礦工開除,你的離職證明,就不好看了。


如果是正常工作,堅持一個月拿離職證明是比較明智的。

如果你的工作環境非常惡劣或者工作內容上有什麼重大問題實在讓人難以忍受或者影響你身體健康等等,那就屬於特殊情況了,怎麼處理,視具體情況而定。

當然,工作太枯燥,同事整體擺臉色,工作太累等一般的問題,都不屬於值得曠工的理由。


一個月都忍不了嗎

想想資本家工廠的包身工 想想黑磚窯的苦孩子

你太天真了


看樓主從事的工作了,基本上來說,很多公司入職都需要上家單位的離職證明~說幾句題外話,工作嘛,好聚好散,離職做好交接很重要,很多比較牛的企業入職給你做背景調查,到時候一首涼涼送給你。


我來認真回答這個問題。

我不知道題主是有多麼「厭惡」這份工作,一個月都等不了,寧願用曠工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被開除也不選擇和領導好好溝通解決問題。

恕我直言,一旦採取了這麼極端的方式,你的下一份工作也不一定好過。曠工絕對不是最好的選擇,甚至會對你以後的職場帶有一定的影響。

站在企業的立場來想,如果你實在不適合這份工作,公司多留你一個月也沒有意思,雙方都在浪費時間,何不痛痛快快地提出來,表示自己真的不合適,早點走對雙方都好。迫不得已不用做影響自己前程的事情。

舉個例子。

我實習的時候在某運營商的客服部裡面打電話,不得不說,這份工作非常不適合薄臉皮的我。實習加畢業了半年以後,和班長提出辭職,班長提出要多待一個月的要求(其實是想說服我不要走)。當時我和那個小組的同事感情非常好,業績其實一直不錯,班長也很喜歡我,覺得我可以培養。但是不合適就是不合適,不管她在危言聳聽說現在工作多麼不好找等等,我還是下定了決心要離開,後面那一個月其實非常難熬,我每天的心情就是不想去上班,不想打電話,每天的呼入呼出率非常低,後面有點拖了全班的後腿,實在沒辦法,她就讓我提前離開了,其實我們溝通一直都挺順暢的,出於公司的規定,所以不得不又【浪費】自己一個多月的時間渡過煎熬。

所以,我的建議是:

多去找不同的領導進行溝通,看看他們是怎麼想的。如果你這個崗位實在招不到人替代,你待多一個月也無可厚非;如果是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那就保持自己的立場,執意離開。企業也不會去留一個不想留的人,最好不要用曠工這種方式。

以上(以後邀請我答題,麻煩用點心,將事情描述清楚一些,別人才能針對問題提出建議。


不曉得啊,沒幹過這事,為啥邀請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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