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男子杀人后因怕痛要求执行“无痛”死刑,最终被最高法院驳回
罗素-巴克尔
据《天空新闻》4月2日报道,近日美国50岁的罗素-巴克尔(Russell Bucklew)曾因绑架和谋杀多起重罪,被判死刑。他因为怕痛,多年来向最高法院上诉要求执行毒气“无痛”死刑,但遭到拒绝。
1996年,罗素在密苏里州的房车中谋杀了迈克尔-桑德斯,绑架了死者的前女友斯蒂芬妮-雷,还射杀了两人6岁的儿子。
罗素强迫斯蒂芬妮与他发生关系,被逮捕前还打伤了一名警察。2015年,法院判定罗素要接受注射死刑。
但罗素认为,注射致命药物致死太痛,会导致面部、头部、颈部和咽喉部充满血液使肿瘤破裂(先天性海绵状血管瘤),他上诉没有反驳罪行,也没有寻求避免死刑,但要求进行“无痛”死刑。
他的律师说,死刑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该修正案禁止残忍和不寻常的惩罚,要求执行毒气死刑。密苏里州允许使用注射或气体来执行死刑,但该州实际上只使用注射死刑。
2018年,高等法院以5票对4票否决了对罗素的处决。但4月1日,最高法院裁定,死刑犯罗素无权进行“无痛死亡”。而且也无证据表明,他选择的替代方案会减轻痛苦。
由特朗普任命的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写道:“第八修正案并不能保证囚犯无痛死亡。”他认为,罗素一直在设法通过一桩又一桩的诉讼,来确保拖延时间,延缓死刑,而受害者等了23年才等来公正合法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