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星座專家說我今天與牡羊座相處不睦,可以聲請改期嗎?

我屬羊,算命老師指示跟屬虎的法官相剋,我要聲請迴避!

前幾天,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大張旗鼓宣佈成立「司法陽光網」,號稱可以「揭開司法的神秘面紗」,當下聽到這僅次於「法袍下の秘密」的聳動標題,著實令法客心癢難搔,二話不說,立即跪求載點,所幸同事大方轉貼分享,於是抱著既期待又興奮的心情,緊張程度不下當年第一次買到解碼器的心跳速度,手指也不自覺開始顫抖。想當然爾,怎麼可能先點閱自己?絕對是先點隔壁正妹女法官的資料來看看ㄚ^^

咦?網頁一開始出現許多Q版圖案,難不成是走日系動漫路線?這也無妨,好不容易找到女同事名字,頭像居然顯示為男生娃娃?印象中,這明明不是菜市仔名,前後左右也沒其他同名同姓的法官,還是冒險點選。

答案終於揭曉,原來所謂「揭開神秘面紗」,指的是蒐集法官獎懲紀錄及先前承辦案件的相關新聞評論,法客大失所望(套句PTT常說的~褲子都脫了,你給我看這個?),再回頭看看自己資料,同樣了無新意,只好黯然關閉網頁,默默繼續寫判決。

然而消息一出,身邊同事開始群情激憤,司法院、法務部也先後發表正式聲明,指摘不該在網頁任意洩漏法官個人基本資料(確有部分法官或檢察官資料記載出生年份),但民間司改會也不是省油的燈,公開砲轟法官(檢察官)逃避監督,一股山雨欲來的詭譎氣氛在司法圈迅速蔓延。

說真的,法客完全不介意自己頭像被誤植為女生,畢竟那比本尊好看許多,甚至考慮寫信給民間司改會,建議能否開放自選、換成吳彥祖或崔始源的照片更棒。但針對其他「神秘面紗下」的資訊內容,則認為有待商榷。

首先,司法陽光網揭示的多數資料,其實一點都不神秘!凡是上過法院的人就會知道,傳票、判決或法庭座位前都能看到法官姓名(法客曾經遇過證人跟庭長同名同姓,訊問過程每次提到證人姓名,法庭內就瀰漫著一種想笑卻又不敢笑的尷尬)。於是當事人只須請出股溝大神,查閱相關資訊又多又快,再加上這年頭只要鄉民不爽判決結論、動輒揚言肉搜法官也不再是新鮮事(還好法客身上肉多,不怕搜),相較之下,這網站充其量只能發揮過濾功能(暫時先不怪它誤植部分資料的事),卻忽略其他八卦資訊,不免略遜一籌。

若以法客為例,只消在股溝搜尋引擎輸入姓名、按下Enter,不僅能輕鬆查到大學及司法官考試錄取榜單、司法院人事審議記錄(包括遷調及獎懲),也知道法客參加過幾場馬拉松路跑,曾經到哪裡上課演講、題目是啥,更別提被新聞媒體拿來狠狠鞭屍的審判案件。更有趣的,還能查到有位殺人未遂被告原來跟自己同名同姓。

擔心認錯人?不怕、不怕,再把滑鼠移到「圖片」欄輕輕一點,核對長得像不像開庭那位,不就好了?這些都遠比司法陽光網來得更有趣,不是嗎?

身處在網路時代,取得資訊根本不是難事,真正重點在於~資訊內容背後究竟代表何種意義?

真能有助於審判透明化?還是只能滿足旁人探究八卦的偷窺心態?又或者希望透過這種非常手段,造成法官心理壓力,達到「另類監督」目的?

揭露出生年份(聽說還包括月、日,但法客沒查到)?最多讓你知道法官幾歲,但開庭又不是相親、問名合八字,向來只有法官詢問被告出生年月日用來核對身份,沒人會想在法庭上問法官今年貴庚。而且法官太年輕又不是他的錯,就算真的偷偷整型拉皮或謊報年齡,想必也不構成迴避事由,至於案件原本就採取隨機分案模式,真想由資深法官來審理?別急,只要將來上訴,二、三審自然有一堆資深法官等著。那麼想要透明,還不如把法袍改成薄紗來的實在一點。

提到獎懲資料,法客曾擔任過自家法院考績、自律及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認真講,如果夠熟悉這個圈子,就能瞭解「獎勵」對法官來說實在不代表什麼(薪水也不會因此增加)。

懲處(評鑑)反而比較有看頭,然而就算知道自己案件的承審法官曾被懲處,又能如何?這依舊無法作為迴避事由。假設可以,相信每個法官無不希望自己被懲處,如此一來,所有案件通通迴避不用辦,非但不用開庭、加班寫判決,也無須擔心將來被當事人陳情或送評鑑,何樂而不為?

更何況,被懲處的法官並不當然等於爛法官。法客見過同事因為未結案件過多被打乙等(在還有考績的年代)或懲處,卻深知他其實是位細心的認真法官,總想把案件查個清楚,只是案件每天進來、出不敷入導致未結案暴增。請問,如果當事人到醫院掛號看病,無法接受醫生隨便問兩句就開藥送客,回到自身訴訟案件,假設無法兩全其美,將是期待細心的裁判者?還是草率結案的快手?

請別誤解,法客想說的是,被懲處的不一定是爛法官,有可能只是單純無法應付司法行政管考的結果,雖然也包括爛法官在內,但一般民眾果真有能力清楚分辨其中差異所在?

樹大有枯枝,事實上,也有爛法官不曾被懲處(各種怪現象,一時難以詳述),於是獎懲記錄無法當然成為評價法官良窳的客觀基礎。甚至儘管可以、卻依舊無法改變分案後由何位法官負責審理的事實(法定法官原則),刻意公布這些資訊,除了足以製造當事人對於裁判者的不信任感之外,法客暫時想不出還有任何其他好處。

至於先前承審案件相關司法新聞,除了涉及案件查獲初期與事後舉證認定結果不一致的老問題外,還必須考慮~新聞報導就能代表一切?對許多人來說,只要判決結果跟自己預想的不一樣,鄉民嘴巴上的PH值立刻低到破表,天知道這些人究竟有沒有讀過判決理由?

又或者認為判決符合多數民意才是好法官,請先試著定義怎樣才算「多數民意」?自由時報、中國時報、三立、TVBS、還是PTT八卦版?這種思維無疑只能馴養出一批曲從輿論的「優秀法官」,將來審判不再需要認真研究法律問題或審酌卷證,只須勤於收看電視新聞或觀察報紙怎麼寫,接著將報導內容改寫成判決,以法官的寫作功力,想必內容絕對比新聞更加精彩。這麼一來,無疑將使近幾十年型塑出的「司法獨立」架構迅速崩毀。

原來,這就是我們要的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及透明化,需要更有智慧的方法。一昧攻擊法官群體,並不會讓其他程序參與者顯得更加正義,如果只懂得用破壞、摧毀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信賴作為改革手段,那麼投射進來的將不再是陽光、而是有害的輻射。

法官不是吸血鬼,當然不怕陽光,更無須防曬,卻必須擔心有害的輻射線,因為這會讓整個司法體系承受罹癌的高度風險。

對了,等一下要評議,法客得來翻翻先前報紙怎麼報導那件殺人案,才好應付「多數民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