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某法庭辦事有機會聽到這麼一個片段。交通事故的案子,受害人是一個木工或者刷牆工,因為受傷所以請求誤工損失賠償,法官要求他提供完稅證明,如果不能提供這個請求可能將被拒絕。當時,受害人的代理律師講了,當事人的工作情況大概一天二三百的樣子但是沒有完稅證明。結果法官說了,「你沒有給gj繳稅法律憑什麼保護你,只有你給**繳稅了法律才保護你。」

當時,首先我被法官強大的邏輯震驚了,其次越想越覺得不是滋味。


你說的是國外吧?

在國內只要用了國內的衣食住行,那就是交了稅的。


學理上是這樣的。司法作為(廣義)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確實要社會通過交稅等方式購買的。

道義上,一個人偷稅漏稅當然不能作為法律不保護他的原因。而且在題主說的事件中法律不僅在保護受害人也在保護社會公義。

不知道法理上是不是要求出示完稅證明?不清楚


我和我認識的法官都不會說這些話

一看就是編的,稅收怎麼可能只有完稅證來反應,你平時買的吃的喝的用的穿的開的,那樣都是交過稅的,只不過你交的稅是你交給商戶然後商戶交給征服的,說到底還是老百姓自己交的稅。法官怎麼可能說這句話,除非他不想幹了


有很多知友認為我是編的,可惜的這個就是現實。我可以對著手機發誓這事發生在首都。


只要存在買東西就在繳稅,所以除非一個人不購買東西


交稅分為直接交稅和間接交稅的吧?


個人的真實想法而已,至於是不是社會的普遍想法,自己思考


納稅是義務!法律是權利!自己品吧!

暫不評價這位法官。

法律需要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實現國家強制力需要財政稅收支撐。從這個角度解讀這句話是沒有問題的。


中國確實不存在的,增值稅幾乎各行各業都有吧,消費稅,這老哥起碼抽個煙喝個酒,那也交了。當然,還有一點,就算是訴訟,那也得交訴訟費啊,這不是也給錢了,憑什麼這麼說太睿智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