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針對近日深交所下發的《關於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4月3日發佈回覆公告稱,公司高度重視,對關注函中提出的問題認真分析整理、全面查覈,並就相關事項函詢控股股東。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看公告瞭解,深交所問詢函第一項問詢提及,泰禾集團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交的《關於泰禾集團201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提議函》,提議以董事會審議通過分配預案之日的總股本爲基數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同時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20元。就此,深交所表示高度關注,並要求泰禾集團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特點、公司發展階段、經營模式、近年業績增長與資本公積情況、未來發展戰略等,詳細說明制定此次利潤分配預案的依據及合理性,分析與公司業績增長的匹配性,在年報披露前公告利潤分配預案的原因。

  對此,泰禾集團回覆表示,泰禾集團自創建以來,多年來始終專注於高端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運營和管理。公司擁有以“院子”係爲代表的高端精品住宅項目,形成了公司獨有的新中式風格,近年來品牌影響力持續提升,企業規模不斷壯大。

  泰禾集團提供的數據,近年來泰禾院子系產品加速佈局,從2017年的“17城31院”已經發展到目前的“22城44院”,且已在全國29城累計開發全產品系列項目90餘個。“公司在一二線主要城市擁有充足的優質土地和項目儲備,爲公司未來業務和發展規模持續穩定增長打下了堅實基礎。”

  公告還顯示,在發展戰略上,泰禾集團秉持“深耕核心一線,全面佈局二線”的區域發展戰略,逐步形成全國性區域發展佈局。此外,泰禾集團表示,依託自身在住宅、商業等領域的優質資源,聚合其他服務領域資源,於2017年提出了“泰禾+”戰略,即以地產爲紐帶,增加醫療、教育、商業、文化等多元服務,不斷豐富和擴大公司業務的縱深,追求有質量的增長,謀求長期可持續發展。

  泰禾集團公佈的圖表則顯示,其近五年營業收入、淨利潤、總資產均錄得增長。

  據此,泰禾集團表示,結合上述公司發展情況以及公司利潤增長情況,公司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泰禾投資”)於4月1日發來的《關於泰禾集團201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提議函》具有合理性,與公司業績增長情況及發展階段相匹配,且符合公司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計劃、股東長期回報規劃以及做出的相關承諾。公司於收到提議函當日,在年度報告披露前及時披露相關事項,是爲了控制內幕信息擴散,防止出現內幕交易行爲,充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公平性。

  問詢函第二項問詢顯示,對於提前公佈利潤分配預案的行爲,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團說明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的籌劃及決策過程、主要參與人情況,以及泰禾集團在信息保密方面所採取的措施。

  泰禾集團的回覆表示,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234,200萬元–297,400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24%-39.99%。基本每股收益預計爲1.8820元/股-2.3898元/股。

  2019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東泰禾投資董事根據公司業績預告情況,分析了公司近年來總資產、營業收入與淨利潤的增長情況,並將公司總資產規模、營業收入規模、總股本、流通股數量與同行業上市公司進行了對比分析,考慮到公司總股本、流通股數量均偏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股票的流動性,結合公司近三年利潤分配政策執行情況,確定了現金分紅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初步建議方案。

  2019年4月1日,泰禾投資董事就相關利潤分配預案的合規性與公司董事會祕書、證券事務代表進行了討論,隨後由泰禾投資向公司發出了《關於泰禾集團201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提議函》。

  2019年4月1日,公司收函後快速響應,在公司範圍內嚴格控制知情人員,僅公司兼任泰禾投資董事的董事會成員、董事會祕書與證券事務代表知悉;隨後,公司董事會祕書與證券事務代表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分別與公司各位董事本人單獨溝通確認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並取得各位董事的一致同意,並在溝通過程中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在取得各位董事的書面確認意見並承諾在董事會上投贊成票後,公司於當日收市後提交了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的預披露公告。

  而就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範內幕交易方面採取的措施方面,泰禾集團的回覆主要有以下三點:(1)儘量縮小知情人範圍,便於內幕信息管控;(2)就相關參與人進行單獨的信息溝通,嚴控信息傳遞範圍,並充分進行保密提示,及時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3)縮短內幕信息延續時間,以最快速度發佈公告進行披露。

  第三項問詢要求泰禾集團說明籌劃利潤分配預案前一個月投資者調研情況,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資者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情形。

  泰禾集團回覆稱,泰禾投資籌劃利潤分配預案前一個月內,公司接受投資者現場調研1次,公司已於2019年3月18日披露了編號爲2019-03的《泰禾集團:2019年3月15日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調研溝通內容不涉及本次預案相關信息;泰禾投資籌劃利潤分配預案前一個月內,公司通過互動易平臺回答投資者問題12條,均不涉及本次預案相關內容;公司通過電話接受投資者諮詢時,嚴格按照信息披露法規要求,發佈任何須予披露的信息時,均不早於信息披露指定媒體,不存在向特定投資者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團說明截止回函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質押情況,是否存在強制平倉風險,制定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是否存在擡升股價以避免相關股東質押股份被強制平倉情形。

  泰禾集團回覆,截至回函日,公司控股股東泰禾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80,172,42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2.69%,泰禾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質押的股份數爲777,376,83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2.47%。截至2019年4月1日,公司收盤價爲20.23元,泰禾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股票質押市值/股票質押融資金額超過200%,不存在強制平倉風險。

  泰禾集團還表示:“泰禾投資制定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是基於公司持續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結合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在保證公司利潤分配後能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充分考慮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有利於增強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和優化股本結構,有利於廣大投資者參與和分享公司發展的經營成果,不存在擡升股價以避免相關股東質押股份被強制平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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