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區因歷史上長期受藏傳佛教的影響,幾乎所有風俗習慣都帶有佛教思想的因素。比如,藏曆新年最核心的內容,未見得是家人團聚吃年飯,而是拜佛堂上燈供奉。正因於此,很多人搞不清二者之間的邏輯關係,今天我們就用藏區葬俗這個切片,來給大家剖析一下。目前,藏區所有的墓葬習俗無一例外的,都包裹著濃重的宗教外衣,並將其推高至「人生對自然的最後一次供奉」的層次。但如果,我們剝開包裹在葬俗外面的繽紛的綵衣,就會發現藏區古已有之的水葬、土葬、火葬、樹葬、崖葬、壁葬等墓葬習俗,歸根結底就四個字「因地制宜」。

正是「因地制宜」的原因,加之藏區各地地形地貌差異巨大,才形成了多種多樣的墓葬習俗,並帶有非常明顯的區域特點。比如說水葬,這是一種非常古老的葬俗。但這種葬俗有賴於江河徑流,所以在河流豐沛的地方比較多,例如藏南、康巴、林芝等地區。從環境因素的角度上說,水葬流行的地區一般都是山高溝深的地帶,這種地區土地資源緊張,採用土葬方式顯得太過奢侈。因此,先民們因勢利導,借用河道資源來處理前輩們的遺骸。與之相對,地面河流較少的甘南地區,便甚少實行水葬,但不能說完全沒有,只不過一般對10歲以下的夭折的孩子行水葬。其水葬的儀式,也遠比盛行水葬的地區簡單。很多人將藏族不食魚肉的風俗歸結於水葬傳統,這個說法沒錯,但不完整。因為,按照史料記述,藏族對水生動物的敬畏由來已久,甚至可能要早於水葬風俗產生的時間。在佛教尚未到來之前,原生的苯教主導著西藏民眾的信仰。苯教是一種自然多神崇拜,對天、地、山、河、石、樹,都有崇拜祭祀。他們認為,水中有一種稱為「魯」或「龍」的神,水生動物都是祂的子民,如果誰冒犯了「魯」神便會生麻風病。

在與此相配合的傳說里,松贊干布的曾祖父仲念德如贊普,娶了塔波美女琛薩魯傑為妃,但原來美艷無雙的王妃在吐蕃生活一段時間後,美貌急速衰減。

詢問之下,王妃說:「在我家鄉有一種食物,我從小到大一直都在吃,可是到了吐蕃後吃不到了,不知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仲念德如馬上命人取來,王妃服用後不久再次明艷照人,贊普心中奇怪,便偷偷窺視,不成想看到王妃在用油烹制一種蛙(一說是魚)。仲念德如心情鬱悶,得了麻風病,最後被封在一座活死人墓中。從這個傳說,我們大致可以窺見,與其說藏族不吃魚是因為有水葬的傳統,不如說最開始可能是因為敬畏「魯」神。與水葬相類似,樹葬和崖壁葬也有明顯的地域性,目前樹葬幾乎僅見於波密地區,主要用來安葬低齡夭折孩童。而崖壁和壁葬則聚集在喜馬拉雅山麓的山南、阿里等地和橫斷山脈的康巴地區,是種將先人遺骸安置於崖壁洞穴中,避免野獸襲擾的葬俗。其實,土葬也有一樣有賴於地理因素。在多石地區,土葬形式主表現為石棺墓或疊石墓,而土層較厚的地區則以土坑墓為主。

排除所有其他因素,回歸葬俗本質便能發現,墓葬習俗的核心意義在於,「如何讓先人有尊嚴的消失」。

既然最終目的是「消失」,那之前所有的儀式都是過程和包裝,而這種包裝性風俗,自然需要結合當地的特點,這便是「因地制宜」的由來。由此可以反推出,藏北牧區(羌塘、那曲等地)和阿里是無論如何不可能發展出樹葬習俗的,原因無比簡單,「沒有樹!」因此,可以得出結論,葬俗的產生並不依賴於宗教,而是更多依賴於環境,宗教的作用不過是在發展的過程中,起到了心理安慰的作用。但必須要承認一點,藏傳佛教傳入西藏,尤其是在佔據了思想領域絕對地位後,佛教思想對西藏的風俗習慣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造和包裝。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藏族人民的人生觀和價值取向,我們從兩種葬俗地位等級的變化來分析一下,藏傳佛教對藏區的影響力。

首先我們來說墓葬等級的問題。

公允地說,人是一種需要等級的動物,這種需求根植於人性之中。所謂眾生平等的思想,不過是種烏托邦式的幻夢。

在這一點上,不論是政權、氏族、公司亦或是教團莫不如此,因為,等級制度是人類集群最有效管理方式,沒有之一。所以,我們能夠接觸到的所有東西都有等級概念,墓葬習俗也不例外。現在,西藏最高等級的墓俗是塔葬。

高僧圓寂後,首先會用火葬的方式對遺體進行處理。經過火葬後的骨灰或舍利子,裝入塔中或製成擦擦加以供奉。

因此,西藏地區的火葬基本都是二次葬的一部分。或者用藥物處理高僧的軀體,使其脫水而縮小,最後將遺體直接裝入佛塔中,封閉佛塔進行供奉。也有一些寺院在處理遺體後並不裝塔,而是直接供奉在香案、壁龕上供信眾膜拜。很顯然塔葬方式是佛教傳入西藏後才出現的,因為「塔」(窣堵坡)本身,就是佛教的典型文化符號之一。

那西藏在沒有佛教之前,哪種葬俗等級最高呢?恰恰是今天等級最低的土葬。土葬方式是西藏最古老的墓葬習俗之一,目前保存下來的墓穴遺址可以一直上溯到新石器時代晚期。這其實可以看做是,古代先民在生產力水平提升後,定居於某地為便於長期祭祀而產生的一種習俗。隨著,吐蕃王室開始構建規模宏大的贊普陵墓,土葬在成了當時人們心中等級最高的安葬方式。

目前位於山南地區瓊結縣的藏王墓,便保存著吐蕃王朝三十五代贊普的王陵。

另外,在朗縣的列山古墓群則是吐蕃時期貴族「欽木氏」家族的墓地。
藏王墓

除了權貴們用封土建陵的方式安葬親人,大富之家也會採用土葬的方式。

米拉日巴尊者的父親喜饒堅贊是貢塘(今吉隆縣附近)地區的大富商,他去世前在遺囑上寫道:「請親戚們好生照料我的妻子兒女,不要讓他們吃苦,我會透過墓道的洞口看著你們。」米拉日巴尊者(約1052-1135年)生活在吐蕃王朝崩潰後,藏傳佛教後弘期早期的時代。從這兩個時間節點可知,整個吐蕃王朝及吐蕃王朝崩潰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土葬都是西藏豪門安葬先人的不二之選。隨著佛教思想影響日甚,西藏的土葬習俗也出現了和佛教結合的傾向。最典型的案例便是前文提到的朗縣列山古墓群中,出現了「墓丘外觀如塔形,並由塔基、塔身、塔頂三段式組成」的塔形墓丘封土,這種典型的舶來品封土和吐蕃傳統的圓形、方形或梯形的封土,存在於一個墓園之中,形成了將其鮮明的對比。由此可見,佛教思想對西藏葬俗的漸進式影響。而後,因為藏傳佛教弘揚的「生死輪迴」以及「利他」主義的思想,保留遺骸的土葬變成了一種不利於靈魂轉生的墓葬習俗,漸漸被人拋棄,成了最壞的一種葬法。

專門用於處理麻瘋、炭疽、天花等傳染病患者的屍體,或者強盜、殺人犯、被刀殺死的屍體。

由此可知,墓葬習俗與佛教思想相結合,形成一整套完備儀式時間,不會早於公元1000年,既不早於藏傳佛教後弘期的早期。

最後,我們要來說二者之間的邏輯關係了。

很多人在看待西藏文化現象時都存在一個悖論,既用已有的結論來推導原因。

因為,藏傳佛教對西藏巨大而深遠的影響,便將幾乎所有的現象都歸咎於佛教。很多人經常會說這樣一句話:「西藏文化因佛教而起,因佛教而興」。說真的,這句話下半句算是比較準確,但上半句就是妄談了。就拿墓葬的風俗來說,其出現的年代遠早於佛教進入西藏。你很難想像,沒有佛教之前,西藏的先民們會不知道怎麼安葬先祖吧。

我們從分析葬俗的切口中,可以窺見西藏文化發展的脈絡,即藏傳佛教是西藏文化的推手、集大成者,它提升了整個西藏文化的層次和內涵,但藏傳佛教決不是西藏文化的起源。

換句話說,自從藏傳佛教在西藏居於領導地位後,集中了西藏所有的精英,它不是文化的集大成者,誰還能是集大成者?

或者我們再換個說法,假設佛教沒有傳入西藏,那西藏文化是不是就不會發展了?當然不是!沒有藏傳佛教也會有別的思想體系來做這件事。從葬俗的層面來看,佛教不過是藉助了固有的風俗習慣,加入了佛教思想之後,將其系統化、神秘化,打磨成了一個邏輯嚴密,可以自圓其說,充滿儀式感的墓葬方式。這種結合各地習俗,逐漸形成自己儀軌的方式,其實就是佛教傳播的過程。藏傳佛教能夠發展成迥異於南傳和漢傳的獨立思想體系,有賴於西藏獨特的自然和風俗。因此,藏傳佛教之所以會是今天這個模樣,絕不是某位或某幾位大師天外飛仙式的想法導致的,而是根植於西藏地區獨特的文化特徵。從這個角度上說,是西藏文化風俗塑造了藏傳佛教,而不是相反。綜上所述:首先、包括墓葬在內的風俗習慣更依賴環境因素,而不是宗教影響,即所謂「因地制宜」;

其次、風俗習慣形成在前,宗教信仰作用在後,二者的前後次序不能弄錯;

再次、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間是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的邏輯關係,不能因信仰表現為顯性、風俗習慣表現為隱性,就誤以為二者是強弱主次的關係。最後、藏傳佛教發揚光大了西藏文化,而不是創造了西藏文化!或者換句話說,西藏的文化特徵是全體西藏人民共同創造的,其中也包括不信佛教的西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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