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強調是建基於現行經立法會修例處理個案形式移交逃犯的做法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回應民主黨胡志偉要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時,不點名引述民主黨前議員何俊仁,在96年回歸前審議《逃犯條例》時亦認同,回歸後香港可處理與內地移交逃犯的安排,甚至是被形容為好的參考藍本。何俊仁其後批評,林鄭月娥斷章取義。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何俊仁指,批評林鄭月娥斷章取義,並澄清指當時指草案可借鏡,是建基於現行經立法會修例處理個案形式移交逃犯的做法,而非政府目前的建議。他又指,林鄭月娥刻意扭曲其意思,混淆視聽,並誤導不清楚當時的討論背景和內容的市民,令人誤以為民主黨支持政府現時做法,極不負責任,並對此表示遺憾。他又強調,若要借鏡,前題需是內地人權法治狀況得到相當大的進步。

何俊仁。資料圖片

何俊仁批評林鄭月娥斷章取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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