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將會與家人短聚後,才啟程赴臺灣自首。

觸發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的臺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前日完成洗黑錢的刑期出獄。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表示,將會安排臺灣律師,來港為陳同佳解釋到達臺灣後將面對的情況,令陳同佳能有更好的心理準備。他透露陳同佳將會與家人短聚後,才啟程赴臺灣自首。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強調,政府介入陳同佳自首一事要小心處理,認為要確保陳同佳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又指不能讓臺灣執法人員來港執法。 

張達明指政府介入陳同佳自首一事要小心處理,又指不能讓臺灣執法人員來港執法。資料圖片

涉嫌於臺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的疑犯陳同佳,今年4月因涉及洗黑錢被判監29個月後,前日刑滿出獄。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向傳媒表示,已委託臺灣的理律法律事務所,為陳同佳解釋到達臺灣後將面對的情況,但否認是臺灣媒體報道所指,由該事務所的資深合夥人陳本文辨護,而是另一名律師代表辯護。管浩鳴又表示,短期內可能會安排臺灣律師再來港,與陳同佳討論案情,令陳同佳更瞭解到臺灣後可能面對的情況,但因應情況變化,安排仍有待確定。管浩鳴又指,由於預料陳同佳到達臺灣後將面對長時間刑期,家中長輩都希望先珍惜與陳同佳的相聚時間,故陳同佳短期內不會前赴臺灣自首。

管浩鳴牧師透露,陳同佳將會與家人短聚後,才啟程赴臺灣自首。資料圖片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城大法律系副教授兼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接受電臺訪問時批評,臺灣在事件上朝令夕改,不尊重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令她無信心陳同佳能在臺灣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她認為陳同佳自首非急於一時,建議陳等待臺灣確定做法,以及當地明年初大選後,纔到臺灣自首,以免現在就成為臺灣的「政治籌碼」。

張達明擔心陳同佳赴臺未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資料圖片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接受另一個電臺的訪問時說,若陳同佳純粹基於個人選擇,自願到臺灣受審並沒有問題,特區政府就此並沒有角色,但他坦言在現時的情況下,擔心陳同佳赴臺未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他指香港和臺灣兩地的法律制度不同,香港的普通法中假定疑犯無罪,而臺方設有死刑制度,特區政府需要考慮如何確保陳同佳到臺灣後,能夠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但介入自首一事時要很小心處理。

梁美芬批評,臺灣在事件上朝令夕改,不尊重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資料圖片

張達明建議特區政府重新考慮「港人港審」方案,透過修改現行法律條文,容許本港法院審理港人在外地殺人的案件,讓陳同佳在香港法院中受審,確保審訊公平公正。他亦強調,特區政府需要守住法律原則的底綫,不能夠容讓境外人員在香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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