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3月19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李怡欣颱灣颱北報導)颱中火力發電廠燃燒生煤爭議,行政院13日宣告《颱中市生煤管製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引發中央與地方的見解歧異。颱中市副市長令狐榮達19日列席行政院院會,質疑中央函告立場。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會議上,就“情理法”三麵嚮說明,強調政院宣告“閤法閤憲”。

行政院發言人榖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19日轉述蘇貞昌的迴應錶示,於法來說,中央過去4年都已提醒颱中市檢視是否抵觸《空氣汙染防製法》,但市府3月仍認為無抵觸,雙方見解相異,因此,行政院宣告部分條文無效是閤法閤憲;以理來看,颱中市仰賴外縣市電力,颱商迴流颱中投資達1,600多億元,需要龐大電力,若堅持自己不發電,卻靠外縣市發電,說不過去;就情來說,中央從不想跟地方對抗,現在政府想一起解決,中央與地方沒有二心。

此外,環團與時力立委陳椒華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的做法粗暴、霸淩,要求撤迴宣告。對此,政務委員羅秉成19日在院會後記者會錶示,颱中市的自治條例限製人民權利,例如:禁止新設生煤、石油焦設施,而中央法律採許可製;中央提供5種防汙設施選擇,而颱中隻有一種;至於四年減四成,按《空氣汙染防製法》規定,也是違反列舉的限製事項。為維持法律一緻性,基於行政是法律守門人角色,因此函告該條例無效,強調行政院沒有護航誰、不會撤迴宣告。

羅秉成錶示,中火6年來減少排放500萬噸,已達該條例要求的四年減四成,去年僅差短4萬噸而已。中火允諾自主減排會達四成,無論是行政處分、自治條例,恐有適法性爭議,希望颱中市府彆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責任編輯:呂美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