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得知,我一個遠房表兄。前兩天在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兒時候撿到了一個包,包裏裝有六萬現金。(此地無監控)回到家思想鬥爭了很久,選擇報警處理。在警察幫助下找到了失主,警察隱晦的對錶兄表示,哥幾個陪你跑了這麼久,你要是明白,我們幫你給失主要點感謝費。最後失主同意給1000感謝費,表兄得到了其中的200塊。當然,給單位送了錦旗,照了象。今天家人給我說了這個事兒,我說如果是我。在當時找不到失主的話就拿回家,先不動這筆錢。如果失主找上門就歸還失主。如果隔一段時間,都沒人來找。那就可以算作自己的資產了。父母都反對我的做法,說我這樣做沒道德。。。我就想知道大家怎麼看?


會還
會還。心中一桿秤,千萬別少斤兩。


觀點:會還。

理由:1 道德。哈哈哈哈哈 2不還我不安心,睡不好覺。


撿個十幾二十塊的也就算了,題主說的六萬塊錢已經大於報警成本了,不還已經不光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了。

當然,原則上撿到一分錢也要交給警察叔叔。ps:說些題外話,不否認此事件中警察所起的積極作用,但是仍不應主動(暗示)索取所謂"感謝費"。


60肯定不還了,6萬塊錢一定要還的

我只知道題主還在猶豫中


哈哈 當然了,如果邪惡大於正義的話,我可能不會還,但是!但是!但是!出來混的,遲早是要還的!!!

這是我一個外匯老師教我們的,掙該掙的錢,不該掙的錢,千萬別碰!

送回去吧,夥計!

我在口岸的便利撿到200都知道交給店員。

還回去就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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