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是门槛最低的创作途径,进入数码摄影时代,相片变成一个个jpeg档案,在互联网浏览和下载也非常容易;加上摄影普及化,几乎所有电话也能拍照,已进入全民皆摄的年代。只要你有一部电话就可创造照片,但这是否代表可任意使用别人的作品?

和文字、绘画等作品不同,相片的著作权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既然相片可轻易浏览、下载,也等于容易被别人挪用,创作者也很难阻止。近日有愈来愈多摄影师(摄影师不只是以摄影为收入来源的人,而是所有拍摄相片的人)的作品被盗用,这是一个令人感到气馁的现象。

在网络上转载或节录别人的文章,很少人忘记指明出处,但在网络上使用别人的相片,就很少人这样做。如果相片被别人上载私人weblog,创作者的确难以发现,但如果放在知名网络媒体,就令人太失望了。但我认为,不论转载文章或相片,注明出处是不够,还要获得作者同意,纯粹附上hyperlink则属例外。

很多人都不是以摄影作为职业,但不代表不介意作品被挪用。如果拍照真的如此容易,只是按下快门而已,为甚么你不自己去拍,而要用别人的作品?

现时最热门的相片发布平台,都会清晰显示相片的创作者,根本不会找到相片、却无法得知拍摄者是谁。我会在Facebook和Flickr上载相片,前者有私隐设定、后者我会依据「共享创意」,容许别人使用我的相片作指定用途。为甚么仍有人挪用相片的情况?我想到几个原因:第一,他真的认为拍照是不用付出的;第二,虽然拍照很容易,但他没有亲身到现场,唯有使用别人的照片;第三,他根本不知道相片是有著作权,没有问准作者的意识。

但实情是,摄影器材是颇为昂贵的投资、按下快门也只是最后的动作;虽然jpeg可无限量复制,但按下快门的一瞬间却是独一无二,抓到这个瞬间的人,心血应受到尊重和保障。打水印当然可减少别人挪用相片的意欲,但很少人愿意这样做,于我而言,这等于破坏相片纯粹纪录历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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