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台北有寫平台規範, 但是並沒有說明的很清楚,所以根本是司機連自己踩到紅線了仍不自知,況且第一線的司機遇到的問題很複雜,權宜之計就有可能違反平台規定,uber文字是這樣寫的:如有出現以下行為,或有其他影響所有平台使用者權益的行為,將取消獎勵方案且終止合作關係:

 

 1.  詐領獎金(禁止以任何不正當方式取得評分、趟次與上線時間;不得請親友或使用自己的裝置叫車。)

劉伯烏補充:這應該沒有幾個人能有這本事,如何用詐術讓自己增加上線時間?這我沒這本事。

 

 2.  多次無故拒載

劉伯烏補充:什麼是多次?何為無故?通常司機會拒載是因為眼看是不醒人事的酒客要人攙扶的、系統派5公里遠的、超過人數、上車就魯小小的、、、我們儘量不要拒載,但遇到也不可避免的不這麼做。

 

 3.  不當使用應用程式

劉伯烏:看不懂!誰寫的誰解釋。

 

 4.  使用多重帳號

劉伯烏:看不懂,也沒這本事。

 

 5.  騷擾、侵犯乘客隱私

劉伯烏:這人人都知道要遵守,但乘客騷擾司機也沒聽說乘客會被停權。

 

 6.  使用非登記車輛

劉伯烏:這規定很合理,有兩台車的自己小心,原車不能用就不要出門。

 

 7.  帳號非本人使用

劉伯烏:這淺顯易懂。

 

 8.  私下攬客、親友叫車

劉伯烏:這影片中有說明。

 9.  預約行程

劉伯烏:看不懂!這跟私下攬客有什麼差別?

 

 10. 車上載有第三者

劉伯烏:這規定合理,鐵條!

 

 11. 影響行車安全

劉伯烏:自己的命自己顧,自己的財產自己救,看不出這條的目的。

 

 12. 平台以外之現金交易

劉伯烏:客人硬塞小費誰能怎樣?哦!可能是說別在車上賣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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