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長吳茂昆因在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兼職遭彈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教長吳茂昆因在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兼職遭彈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察官林俊佑因私審幼童被移送監察院彈劾,引發熱議。若確定彈劾,懲處結果最輕被記申誡,最重則可能遭剝奪公務員身分。銓敘部統計,去年受懲戒處分的公務員共一百四十八人,懲戒原因最多的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違反刑法者次之,涉貪凟則緊追在後。

銓敘部日前在考試院會報告去年公務員受懲戒處分情形,主要是因違法經營商業行為或兼職。官員表示,卅九名公務員去年涉經營商業行為,都是兼職董監等案例,絕大多數申誡;前教長吳茂昆也因在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兼職遭彈劾。

而此次爆發檢察官濫權事件後,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呼籲檢討「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與「法官法」修法,加強外部委員監督、適當提高職務法庭上的決定權比例,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預計立院下會期提出。

銓敘部特審司司長陳紹元表示,憲法賦予司法官終身職及獨立審判的精神,司法院、法務部處理違失行為,一定是非常謹慎,銓敘部只能控管處分結果、報動態登記等,不能主動要求加快或檢討懲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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