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瑞朝

推廣清潔能源車輛,到2020年基本實現公共服務領域清潔能源車全覆蓋;加快推進城區內剩餘的各類市場向繞城高速以外搬遷;明年鄭州市的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0%以下。大河報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瞭解到,爲深入貫徹中央、省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精神、決策和工作部署,落實好2018年10月20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南省情況反饋會議要求,確保鄭州市全面完成督察整改工作任務,鄭州市政府相關部門制定了《鄭州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整改1】2020年煤炭消費比重降至六成 各類市場向繞城高速外搬遷

根據《方案》,鄭州將推動四大結構調整優化。在今後3年內,加快產業、能源、運輸、用地等四大結構調整。

一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准入清單)編制,儘快完成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加快傳統產業整合,深化“散亂污”企業排查和集羣綜合整治行動;紮實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二是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加快推進集中供熱改造及管網配套項目建設,因地制宜推進“電代煤”“氣代煤”供暖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工業餘熱供暖;嚴控煤炭消費總量,確保2020年鄭州市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0%以下;加強煤炭質量監管,提高煤炭洗選比重;積極推進燃煤小機組關停或改氣,提高接收外輸電比例。

三是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推進城區內剩餘的各類市場向繞城高速以外搬遷,以城市快速路網和內外環高速爲骨架,完善次幹路、支路網建設;明確國Ⅲ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嚴控高污染車輛進城;推廣清潔能源車輛,到2020年基本實現公共服務領域清潔能源車全覆蓋。

四是調整優化用地結構。推進城市綠化造林建設,加快完成全市鐵路沿線、生態廊道、過境幹線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等交通路網沿線生態環境提質提升工作。推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不符合要求的露天礦山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到位。

【整改2】道路清潔“以克論淨” 明年起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實施

鄭州市將持續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開展城鄉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嚴格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控;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實施“以克論淨”的保潔標準;加強城鄉結合部綜合整治,解決污染圍城問題。

二是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強化柴油貨車污染監管,加快老舊貨車淘汰報廢或深度治理,推動高排放車輛深度治理。推進非道路移動源治理,2020年1月1日起,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強油品質量升級與監管,大力取締非法加油站點,全面保障油品、天然氣質量。

三是開展工業爐窯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推進工業爐窯結構升級和污染減排。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工業爐窯清潔燃料替代,重點行業工業爐窯執行排放限值標準。四是開展VOCs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積極推進工業、建築、汽修等行業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和產品。深化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工業源和生活源VOCs治理,到2020年,VOCs排放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

五是開展秋冬季及其他重點時段專項行動。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採暖季對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化工等行業企業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減排清單,加強預警預測和會商力度,加強區域協同控制,加強農村種植業、養殖業、秸稈焚燒、燃放煙花爆竹等面源污染監管和治理。

【整改3】河流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明年縣城污水處理率超95%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鄭州市將確保河流斷面水質穩定達標。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標,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網建設,做好全市河流綜合整治和沿河排污口整治,科學覈算市區河流調水流量,逐步淘汰重污染行業企業,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治理。

二是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動,有效防控水源地環境風險,強化南水北調鄭州段沿線生態環境保護。三是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到2020年,市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8%以上,其中,市區建成區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四是全面落實河長制,加強河湖污染綜合整治及生態保護、修復,建立水質監測預警響應聯動機制,完善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聯防聯控。五是持續推進鄉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快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與農村治污設施建設相結合。

【獎懲】大氣、水污染治理列入綜合考覈 作爲獎懲任免重要依據

根據《方案》,鄭州市將強化生態文明制度剛性約束。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一是強化黨政同責,全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對轄區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據瞭解,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將被列入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綜合考覈之中。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開展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考覈結果作爲各地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在生態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問題嚴重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方案》要求,對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調查,對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的部門和人員,要嚴肅問責。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力、工作進展緩慢的地方和部門,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倒逼整改落實到位。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邱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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