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三日發布,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這代表台灣民眾今後赴大陸工作,不用再事先申辦手續繁複的就業證。

根據發布,國務院取消就業事前審批制後,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必須在發布之日起廿個工作日內(八月卅日以前)公布配套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落實到位。

發布規定,在台港澳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失業登記、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人社部要儘快推出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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