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招待,酒店,酒店小姐,應召女,特種行業,陪酒,打工,販賣人口(圖/記者張一中攝)

▲打槍傳播妹「本人跟照片不一樣」,他事後竟然被告了。(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30歲彭姓男子日前叫來一名傳播妹到家中性交易,但他卻被傳播妹提告「還未經同意」就想硬上性侵。彭男到案後則否認傳播妹的說法,供稱是因為對方與照片不同,他考慮後決定取消交易,對方纔會故意陷害他,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他不起訴處分。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彭男2018年4月1日凌晨透過傳播公司仲介,找來一名傳播妹來板橋家中性交易,但事後傳播妹卻指控他強制猥褻。傳播妹供稱,彭男趁她坐在牀上時抓住她的手臂,並把她推倒、強脫她的衣服,她激烈反抗並傳訊向友人求助,彭男見狀才決定罷手。

▲▼新北地檢署。(圖/記者陳雕文攝)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他不起訴處分。(圖/記者陳雕文攝)

彭男到案後供稱,當時他透過Line約小姐進行性交易,但是傳播妹抵達他家之後,他卻發現對方與照片差很大,考慮就決定取消這次交易,對方不滿才會故意陷害他。

檢方調查後認為,傳播妹事後直到晚上纔去驗傷,而且未稱傷勢是被性侵,反而改口是被不認識的人打傷,加上傳播妹供稱的協助友人從未到庭,兩人的對話紀錄也已被刪除,因此無法證明傳播妹的指控,最後依罪嫌不足予以彭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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