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廖健國供稱,約於〇九年時阿T建議他借錢投資,他亦聽信對方,從兩家財務公司借了十五萬元。

【星島日報報道】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首被告阿T的兩名朋友出庭作供,一人被阿T遊說投資賺錢,向銀行及財務公司借貸共三十五萬元,但賺錢不成,最後要靠父親協助還款;而他亦曾為了一千元「車馬費」而借出自己的護照,供阿T潛逃往臺灣時租屋用。另一人則相信阿T稱只需十萬元即可修讀哈佛大學學士學位,被騙去五萬元,換來「一本好厚嘅會計書」。案件今續審。

三名無業被告為二十七歲曾祥欣(阿T)、二十二歲劉錫豪(阿豪)及二十四歲張善恆(阿K),三人否認於一六年三月四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裏(阿J)。

阿T友人廖健國供稱,約於〇九年時阿T建議他借錢投資,他亦聽信對方,從兩家財務公司借了十五萬元,並將款項交予阿T投資,但對方於三個月後表示投資經紀「走咗佬」,十五萬元化為烏有;但阿T隨後又再提議廖向銀行借貸二十萬元,用以償還早前的債項和利息,廖又信以為真,把借來的二十萬給予阿T,自己則只取當中的八千元,最終廖只好依靠父親幫助還清該筆二十萬債項。

廖又指,阿T曾致電向他要求借出工作證,以申請工作證明,亦曾向他借護照以在臺灣租借住宿,結果他亦因為想收到十一萬元投資失利的賠償支票,及一千元車馬費,兩次均依阿T所言借出工作證及護照。

阿T的中學同學伍健華作供指,約於〇八年經阿T介紹認識死者阿J,當時得知對方全職「炒窩輪」,阿J其後亦提議伍給他五萬元作「炒窩輪」賺錢,伍於是將錢交給對方,惟阿J其後失去聯絡,五萬元亦不知去向。伍在盤問下透露,阿T表示可助他修讀美國哈佛大學的遙距課程,只需約十萬元讀畢課程後,即可變成哈佛畢業生,伍聞言遂給予五萬元予阿T,但對方只給了他「一本好厚嘅會計書」。他到後來才知受騙。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五九——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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