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記得是在哪裡看到摘錄《浮生六記》的一段文字:

「貧士起居服食,以及器皿房舍,宜省儉而雅潔。省儉之法曰』就事論事』。餘愛小飲,不喜多菜。芸為置一梅花盒,用二寸白磁深碟六隻,中置一隻,外置五隻,用灰漆就,其形如梅花。底蓋均起凹楞,蓋之上有柄如花蒂,置之案頭,如一朵墨梅覆桌;啟盞視之,如菜裝於瓣中。一盒六色,二三知己可以隨意取食,食完再添。」

這段文字一直被廣泛引用、摘錄,或是作為古代女子聰慧雅緻的論據,或是用來刻畫清代文人對生活情趣的浪漫追求。

不可否認的是,《浮生六記》在文界有著不俗的口碑,這固然與作品獨特的寫作手法有關,然而最富魅力的還是三白先生對自身經歷詳實而生動的記述,以及文中寥寥但明顯難以剋制的對人生際遇的欣喜與苦悶,掙扎與委屈的情緒表達。

文中有些隱晦的表達,引發了我對三白先生人生境遇的猜想,今列記於此,是與不是,留待有緣人為我解惑。

疑問一:沈復一生顛沛流離,居無定所,30歲以後的數次遷居在文中都有明確的交代,為何從蘇州滄浪亭旁的愛蓮居西間壁搬遷至倉米巷,卻是一筆帶過?

猜想一:《閨房記樂》篇這樣記載

「時為吾弟啟堂娶婦,遷居飲馬橋之米倉巷,屋雖宏暢,非復滄浪亭之幽雅矣。」

按沈復的說法,是因為弟弟要娶親,所以他和妻子陳芸遷居米倉巷。這個搬遷的時間點很特別,根據前文描述,這個時間沈復夫妻新婚不滿一年,而他們結婚後一直住在滄浪亭旁的愛蓮居西壁間,且「幽雅」二字應該可以看出他們沒有和長輩親屬住在一起,很是自由暢快。如果說沈家長輩是因為想要給兒子兒媳立規矩,則一開始就不會給他們另府別居的機會;如果是因為一時心血來潮想要闔家團圓,共享天倫,則至少也該在新婚滿一年以後或者忙完沈啟堂的婚事後再搬遷也來得及;又或者是因為沈家想給他們新婚夫妻換個 「宏暢」的居室?這個屋子真的「宏暢」嗎?看看沈復在後面怎麼描述的。

「遷倉米巷,餘顏其臥樓曰『賓香閣』,蓋以芸名而取『如賓』意也。院窄牆高,一無可取。後有廂樓,通藏書處,開窗對陸氏廢園,但有荒涼之象。」

這處居室很可能位於沈家大宅中很偏僻的一個角落,並不適合新婚的長子長媳居住。那麼沈復夫妻被迫搬遷的原因,我猜測是因為弟弟娶親花費很大,而沈家並不像傳說中「衣冠之家」、「名門望族、詩書仕宦之家」那樣富貴殷實,只能賣掉滄浪亭旁的愛蓮居。

幾乎可以斷定的是沈家即使過去是名門望族,到沈復的父親稼夫公這代,已經徹底沒落了。沈父無一官半職,靠四處為官家做幕僚為生,收入不是很穩定。而沈復也隨其父,沒有走科考之路,四處遊幕。而弟弟沈啟堂在外借貸、在內蓄意霸佔家產,應該也是不學無術之徒,所以沈家的家底很有限。

被迫遷居倉米巷,應該是沈復夫妻與家人產生諸多齟齬的開始。

疑問二:沈復在其父母心中有多少分量?

猜想二:《閨房記樂》中有這樣一句:

「餘堂伯父素存公早亡,無後,吾父以餘嗣焉。」

《坎坷記愁》篇末又:

「餘因呼啟堂諭之曰:『兄雖不肖,並未作惡不端。若言出嗣降服,從未得過纖毫嗣產。此次奔喪歸來,本人子之道,豈為產爭故耶?……』」

沈復「居長而行三」,是其父稼夫公的長子。不論古今,長子在一個家庭中是承載家門榮光和繼承家業的首要人選,常理而言,沈父不會將長子過繼給堂兄。

聯繫前後文,沈復的父親曾經對他是寄予厚望的,不僅外出做幕僚的時把沈復帶在身邊,親自延請名師教導,更是在纏綿病榻之時,將他託付給至交好友,以謀日後前程。而沈復的母親,因為兒子開口要求娶舅舅的女兒陳芸為妻,便二話不說當場下聘,可見對他也是百依百順的。

那麼沈家長輩為何將如此看重和疼愛的長子過繼給堂兄,既是本文的疑點,也奠定了沈復悲苦的人生基調。

文中對何時過繼沒有準確的時間記載,但應該是事出突然,很有可能是「堂伯父」先亡,因為其沒有子嗣,連靈前磕頭戴孝的人都沒有,所以宗族之內才臨時商量說要在族中找一個適齡的孩子過繼,以充孝子。而沈復雖在自家是長子,但在族中行三,在「堂伯父」去世時,族內比他年長的哥哥,可能因為已經成婚生子等原因被排除在人選之外。弟弟啟堂應該還年幼,所以沈復就成了過繼的不二人選。而在商定過繼事宜的時候,宗族內所有人應該都默認沈復過繼只是為了給亡者守孝,以告慰亡靈,待喪事完畢,沈復仍歸自家,否則沈父絕不可能在沒有得到任何嗣產的情況下,將自己的長子過繼出去。

還有另一種可能,沈復夫妻失歡於父母在前,出嗣在後。

第一種猜測指向沈復後來的遭遇是其弟弟的一次次的蓄意挑撥,父子、母子離心後的結果;而第二種猜測則指向其遭遇是父母默認的結果。

我更相信第一種猜測,沈復在其父母心中曾經佔據非凡的地位,種種誤會造成了他與父母之間的隔閡,導致他的命運不可控制的滑向了他完全沒想到的悲慘境地。

疑問三:沈復自己如何看待他的「命運之手」?

猜想三:《坎坷記愁》開篇這樣寫:

「人生坎坷何為乎來哉?往往皆自作孽耳。

餘則非也。多情重諾,爽直不羈,轉因之為累。況吾父稼夫公,慷慨豪俠,急人之難,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撫人之兒,指不勝屈,揮金如土,多為他人。餘夫婦居家,偶有需用,不免典質。始則移東補西,繼則左支右絀。諺雲『處家人情,非錢不行。』先起小人之議,漸招同室之譏。『女子無才便是德』,真千古至言也!」

這一段的信息量很大。他認為他的命運坎坷是因為「多情重諾,爽直不羈」,這八個字既是他對自己的評價,也為我們大致描繪出了沈復的個性特點,因為多情,才會結交眾多詩酒友人和紅粉知己,也因此入不敷出、拮据窘迫;因為重諾,才會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為友人作保、向姐夫慷慨借金;因為爽直,才會仕途難展,頻頻失業;因為不羈,才會面對父母兄弟的誤解也不開口申辯。而沈復對父親的描述,也印證了我對沈氏家底不豐的猜想。最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是最後一句,「『女子無才便是德』,真千古至言也!」。本段作為《坎坷記愁》的破題之筆,是總領本篇的主線,而沈復在以「百年之身」反思過往時,給出了「官方答案」,但交完卷後,竟然又沒頭沒腦的發出了「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感嘆,這說明之前他給出的「答案」是給大家看的,是配合他清流文人身份的一種清高和矜持,而在內心之中,說不出口的答案,卻是他這一生之所以顛沛流離是被女人所害。

「女子無才便是德」,是句反語,那麼害他不淺的一定是個有才無德的女人。因為這個女人,才「先起小人之議,漸招同室之譏。」

《浮生六記》中,出場頻繁的女人並不太多,最多的是妻子陳芸、再次是他的母親,其他就是些姊妹和遊歷中結交的紅粉,著墨並不多。

陳芸作為沈復的妻子,同時也是體貼他、懂他的良友,況且陳芸雖然聰慧但才學並不出眾,所以不是沈復意有所指的女人。

會是沈復的母親嗎?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要先解決兩個疑點。其一是《中山記歷》裏提到當地的一個孝子故事。

「宜野灣縣,有龜壽者,事繼母以孝,國人莫不聞。母愛所生子,而短龜壽於其父伊佐前,且不食以激其怒。伊佐惑之,欲死龜壽。將令深夜汲北宮,要而殺之。僕匿龜壽於家,往諫伊佐,伊佐縛而放之。且謂事已露,不可殺,乃逐龜壽。龜壽既被放,欲自盡,又恐張母惡。值天雨雹,病不支,僵臥於路。巡官見之,近而撫其體猶溫,知未死,覆以己衣,漸蘇。徐詰其故,龜壽不欲揚父母之惡,飾詞告之。

初,巡官聞孝子龜壽被放,意不平,至是見言語支吾,疑即龜壽,賜衣食令去,密訪得其狀,乃傳集村人,系伊佐妻至,數其罪而監之。將告於王,龜壽願以身代。巡官不忍傷孝子心,召伊佐夫婦面諭之。婦感悟,卒為母子如初。副使既為之記,餘復為詩以表章之。……」

《中山記歷》全篇記載了沈復隨冊封使團遠赴琉球國(今琉球羣島)的見聞,在遊歷途中一般都會瞭解一些當地的傳說,但沈復聽到這則孝子故事後專門賦詩一首,並且記錄下來,似乎有些特別,首先他沒有交代他是在何種情景之下聽到的這個故事,也並不確定他是否到過宜野灣縣這個地方。他對這個故事感觸頗深之處在於龜壽為父母所害卻「恐揚母惡」和「不欲揚父母之惡」,而且他提到了龜壽的母親是繼母。這難免讓人猜想沈復是否在暗示,他口稱母親的人也是繼母,他也如龜壽一般為父母所害卻「不欲揚父母之惡」?

另一個疑點與陳芸有關。據沈復所記,妻子陳芸非常守禮,比如沈復偶爾為妻子整袖,陳芸必「連聲道『得罪』」;如果是給她遞巾授扇,她「必起身來接」。夫婦兩個還曾就是否應當恭敬守禮辯論一番,最後陳芸說服了「不羈」的沈復,理由是「世間反目多由戲起。後勿冤妾,令人鬱死!」陳芸的這一句話,如果是沈復特意記述的話,可以說是全篇最深的伏筆了,後面再細說。一個侍夫如此恭敬有禮,並且規勸丈夫也收斂心性的「有德女子」,為何成婚十二年之後,向丈夫發出了一封對公婆不恭敬的信件:

「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翁病稍痊,宜密囑姚託言思家,妾當令其家父母到揚接取;實彼此卸責之計也。」

就是這封信讓公公勃然大怒(應該也是惱羞成怒),使陳芸被冤「背夫借債,饞謗小叔」,也因為稱婆婆為「令堂」稱公公為「老人」而坐實了「悖謬之甚」的罪名,造成了夫妻倆被逐出家門的嚴重後果。

如果說對公婆不尋常的稱呼是夫妻倆私底下的戲言,為什麼婚後十二年的陳芸會違背新婚時恪遵禮法、反對戲謔的價值觀呢?原因可能很複雜,一是丈夫爽直不羈,雖然可以接受妻子的刻板守禮,但長久相處,可能會失掉丈夫的歡心,所以陳芸不得不迎合丈夫的行為舉止。這種猜測有一個前提,就是沈復在私底下談及父母時言辭不太恭敬,否則身為妻子的陳芸不敢如此放肆。二是陳芸受公婆苛責,在沈家的日子很不好過,所以難免向丈夫抱怨。三是如前推測,沈母不是沈復生母,沈復對這位繼母雖有母子名分,卻沒有情分,私底下是不認可這位繼母的。不管真相如何,陳芸竟然一語成讖,因為「戲言」導致父子反目,所蒙受的冤屈也令她後半生鬱鬱而終,令人唏噓。

理清了這兩大疑點,我們再來回答之前提出的問題,沈復所指的有才無德的女人會是沈母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沈母應當是不識字的,更遑論有才了。論據就是沈父曾讓陳芸代沈母寫家書,向他定期彙報家裡大小事務,如果沈母自己可以寫信的話,就不需要代筆了,所以儘管沈復對父母有很隱晦的埋怨,但終歸「不欲揚父母之惡」,也沒有把悲苦人生歸咎於父母。

那麼這個讓沈復欲言又止的女人到底是誰呢?我猜想是沈復的弟妹,也就是沈啟堂的妻子。沈復提到過弟妹的出身,「餘啟堂弟婦,王虛舟先生孫女也。」文中沒有進一步介紹王虛舟究竟是何許人,但一般向外人介紹弟妹,難道不應該說她是誰人之女嗎?沈復跳過弟妹的父親,而直接介紹她的祖父,並且口稱「先生」,說明或者為了彰顯沈王兩家是世交,或者王家如同沈家一樣是日漸衰落的名門望族,比起弟妹的父親,祖父在當地威望更高。無論是哪種猜測,應該都可以說明王家也是詩書大家,王家的女兒必然也頗具才情。「有才」可以斷定的話,再來看「無德」是否有根據。

《浮生六記》關於弟妹的失德只隱約提到一處,就是在沈父去世後,沈復接到女兒青君的書信,匆忙返家,到家後沈母詢問他:

「吾母見餘哭,曰:『汝何此日始歸耶?』

餘曰:『兒之歸,幸得青君孫女信也。』

吾母目餘弟婦,遂默然。」

這段對話很短,但很關鍵,意思很明白,就是沈復返家後,母親怨怪他既然現在知道哭,為什麼不知道早點回來,這說明沈母曾令他弟妹寫信報喪,甚至很可能在沈父彌留之際就已經寫信催沈復早歸了,結果沈復的弟妹擔心沈復回來後爭奪家產,邊違背婆婆的指令,沒有寫信給沈復。這一處描述,是全篇唯一直指弟妹失德的證據。

還有一處,沈復夫妻成婚五年時,沈父讓陳芸代婆婆寫家書,結果沈母發現自從陳芸代筆之後,家裡流言四起,便懷疑是陳芸在信裏胡言亂語了,於是不讓她繼續代筆了。

「後家庭偶有閑言,吾母疑其述事不當,乃不令代筆。」

《閨房記樂》開篇邊交代過陳芸是沈復舅舅的女兒,沈復是在隨母親回孃家時認識陳芸進而產生憐惜愛慕之情的。那麼陳芸實際上是沈母的侄女,這種親上加親,在古代很常見,也有利於婆媳融洽的相處。從陳芸被婆婆取消代筆權之後,為了「寧受責於翁,勿失歡於姑也。」,在受到公公苛責之後也不肯辯白可以看出,陳芸很重視和婆婆的關係,不管是因為她們之間的血緣關係,還是因為自古就是難題的婆媳關係,陳芸都不會在書信中向公公胡亂告狀。那麼家裡的蜚短流長從何而來呢?大致可以推斷是出自「滿腹才華」,想在家裡獲得一席之地的弟妹了。

因此,我可以大膽的猜測,沈復內心中,認定他的弟妹纔是害他夫婦至深的失德女人。

疑問四:沈復對自己的子女為何著墨甚少?

猜想四:《浮生六記》寫了夫妻間的情深不壽,寫了與友人的恣意盡歡,寫了失和於家庭的苦悶潦倒,寫了遊歷海內外的灑脫,寫了中年以後的淡泊度日,幾乎寫盡了沈復一生的悲歡離合,獨獨對他的子女惜墨如金。這也是讓我很費解的一點。

我曾一度認為沈復夫妻沒有子女,結果讀到臨近他們第二次被父親驅逐時,才發現他們有一子一女,女兒青君為長,當時是十四歲,兒子逢森比青君小兩歲。

從沈復十八歲(1780年)與陳芸成婚到他三十八歲二次被逐,期間經歷過很多值得紀唸的事情,但這些記錄中從來都沒有青君和逢森的身影。二次被逐是1800年,青君那時十四歲或十五歲,大致可以推測出青君出生於1786年或1787年,所以青君是在沈復夫妻成婚六年以後纔出生的,這在古代,對於兒媳婦來說是很尷尬的事情,陳芸很有可能因此受到公婆苛責。而且成婚五年時因為代筆寫信事件,陳芸失去了公公的歡心,在家裡難免受了更多的冷言冷語,連累青君出生之後,也不受祖父祖母重視,受了很多委屈。

「隆冬無裘,挺身而過。青君亦衣單股慄,猶強曰『不寒』。」

即使在沈復夫妻潦倒拮据的時候,沈父沈母也沒有看在孫子孫女的面上照拂一二。二次被逐之後,因為倉促出逃外鄉,一切都來不及準備之時,沈復夫妻寧可把青君匆忙許配給表兄王藎臣做童養媳,將逢森託付友人夏揖山推薦去學貿易,也沒有留給自己的父母照顧,說明沈父沈母從來就沒有把這兩個孩子放在心上。

沈復夫妻流落他鄉後,與青君偶爾通書信,但沒有交代她的婚後境況,而逢森夭亡後,沈復只有寥寥幾句悲痛之詞,這一切都顯得太過不自然,似乎刻意迴避。

因此,我猜測沈復對女兒和兒子有著深深的愧疚,既是因為沒有給他們穩定優渥的生活環境,也因為他的疏於照顧,才落得青君給人當童養媳以及逢森早亡的命運。他身為父親,既痛恨自己的無能,也不願想起和提及兩個孩子的遭遇,這是他身為人父的最後尊嚴,必須以這樣自欺和逃避的態度來勉強守住。

疑問五:沈復真的是一個好丈夫嗎?

猜想五:無論是《閨房記樂》中甜蜜的相處細節,《閑情記趣》中精巧的生活情趣,還是《坎坷記愁》中可貴的相互慰藉,無一不在傳達沈復和陳芸之間的相知相依、琴瑟和鳴。

「是年七夕,芸設香燭瓜果,同拜天孫於『我取軒』中。餘鐫『願生生世世為夫婦』圖章二方,餘執朱文,芸執白文,以為往來書信之用。」

這一段摘自《閨房記樂》,我在初讀時便特特摘錄下來,一句「願生生世世為夫婦」道盡了沈復對這段姻緣的滿足和珍惜。那麼陳芸是如何看待他們的婚姻呢?文中有兩段姑且可充作陳芸對這段婚姻的評價。

一段是夫妻二次被逐,臨行前陳芸對女兒青君的最後叮嚀:

「汝母命苦,兼亦情癡,故遭此顛沛。幸汝父待我厚,此去可無他慮。……」

另一段是陳芸臨終前,對丈夫的勸慰:

「憶妾唱隨二十三年,蒙君錯愛,凡百體恤,不以頑劣見棄。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無憾。」

這兩段可以看出陳芸對這段婚姻是不悔的,她把此生的不幸歸結於自己的命薄和癡情,癡情一說可能指自己因為結交妓女憨園飽受非議並且為公婆不容,最後憨園卻違揹她們之間的誓言,讓她心中悲怒交加,最後病勢沉重,回力無天。

雖然沈復夫妻都對他們之間的愛情和婚姻不悔,但旁觀的我,卻並不認為沈復是一個好到讓人不悔的丈夫。

陳芸因為代筆一事為公公不喜,陳芸夾在公婆之間,確實不好自己辯白,但作為丈夫和兒子的沈復,在父親面前為妻子解釋一下是完全可以的,可是他沒有,就這樣由著妻子被冤枉。

沈父常年在外做幕僚,遠離家庭生活,身邊缺少照料的人,於是想便納妾,可又放不下讀書人的清高和虛偽,邊暗示給身邊友人帶話給兒子,讓兒子代為尋覓良妾。本來這是父子之間的事情,他們兩個又都在外面遊幕,沈復如果從外面給父親尋覓一個美人,即使沈母知道了,也不會怪罪兒子。可沈復偏偏要把這種事情交給經常在婆婆眼皮下活動的妻子陳芸,做兒媳婦的給公公納妾,這本身就不合常理,可陳芸受了丈夫的託付,也不能不辦,辦就辦吧,還要欺騙她的姑母婆婆,這才導致陳芸「失愛於姑」。這件事陳芸完全是被沈復給坑了。

再後來陳芸因為書信措辭不尊,又被小叔子冤枉,這才導致夫妻第一次被逐出家門,如果說言辭不當應該被罰的話,被冤枉「背夫借債,饞謗小叔」,沈復是完全可以向父親說出真相,為陳芸洗刷冤屈的,可他仍然沒有。

只這三件事,不用提後面的憨園事件、為友人作保負債事件、二次被逐事件,就已經充分說明沈復在家庭裏沒有盡到保護妻子的義務。

再者說說沈復對金錢的態度,全篇中,沈復給自己的定位是仗義疏財,不計較金錢得失的人,用今天流行的話說,他希望經營的人設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盡還復來。」前半句他確實做到了,可後半句他的「千金」散盡後,卻再也沒來過。

友人來找他喝酒,喝光了家裡的酒以後他還要酒,陳芸只能典當自己的首飾去換酒。親友找他借錢,自己還一窮二白,卻仍讓陳芸典當後湊齊二十金借給朋友。窮困之時隨表妹夫去廣東做生意,這本是好事,結果又在當地與妓女廝混,耗費了百餘金。

這般花錢如流水,在事業上卻從不用心,同樣是在外遊幕,沈復的父親稼夫公還算用心經營了,基本就在二三處做事,但沈復卻大不一樣,大部分時間閑在家裡不說,好不容易覓得了一份差事,做不滿兩年,或是被人辭退,或是因為與同事言語不和,主動辭職。

正是因為沈復對事業的不經心,對金錢的無計劃,才導致他們夫妻的生活無比艱辛,就連陳芸去世後,還需借錢才能勉強下葬。這說明沈復實際上是自私和任性的,沒有給予妻子生活上的安全感。

回到疑問三,沈復對自己命運走向的尋根朔源,真的對嗎?

「人生坎坷何為乎來哉?往往皆自作孽耳。

餘則非也。多情重諾,爽直不羈,轉因之為累。」

我的看法跟他恰恰相反,我認為他這一生,和尋常人,並沒有什麼不同,都是他自己作的。

《浮生六記》對我的啟發真的很大,無論古人還是現代人,無論我們身處的社會環境有多麼大的差異,中國人的三觀在數千年的流轉中並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對每一個追求幸福、渴求安逸的人,挑戰仍然是巨大的。順應社會的主流價值纔不會被世人唾棄,才能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勤懇的專註在當前所從事的工作上,才能為穩定生活奠定基礎;對家庭負責任,與愛人相互信任相互依賴,才能在突如其來的風雨中有個相互取暖的人。這些道理其實大家都明白,可真正做到的人卻寥寥無幾,這纔有了人世的千般無奈,萬般苦楚。

謹以此記。

附:沈復生平(根據作品梳理,歡迎指正)

 乾隆癸未冬十一月二十二(1763年),沈復出生。

 1775年(13歲,注凡所說歲數皆為虛歲),與表姐陳芸訂婚。

 1777年(15歲),受父命拜杭州宿儒趙省齋先生為師。

 乾隆庚子正月二十(1780年,18歲),與陳芸完婚。

 辛丑秋八月(1781年,19歲),拜蔣思齋先生為師,從此正式習幕。

 癸卯春(1783年,21歲),隨思齋先生入揚州。

 甲辰之春(1784年,22歲),隨侍父親於吳江何明府幕中,同年隨父轉海寧。

 乾隆乙巳(1785年,23歲),隨侍父親於海寧官舍。同年,陳芸因代筆之事失歡於翁。

 1787年,25歲,應徽州績溪克明府之招。

 庚戌之春(1790年,28歲),隨侍父親於邗江幕中,因領受父命,背母為父覓妾,芸失愛於姑。

 壬子春(1792年,30歲),館真州。因弟啟堂借貸不還,牽連其中,又因書信言辭不當,被逐,借居友人魯半舫之蕭爽樓。

 乾隆甲寅七月(1794年,32歲),自粵東歸。其父至蕭爽樓接沈復夫妻還家。隨後沈館青浦兩年。

 乙卯秋八月五日(1795年,33歲),遊虎丘,遇憨園(浙妓溫冷香之女)。

 嘉慶四年末(1799年,37歲),友人趙介山先生,為正使赴琉球國冊封中山王,邀沈前往。

 庚申臘月二十五(1800年,38歲),因陳芸盟妓之過,沈又為友人作保而負債,累及家聲,夫妻第二次被逐。借居芸之閨中密友錫山華氏。同年,沈於夏至日隨使團出發,五月十二到達,十月二十五返航,期間遍遊琉球國。

 嘉慶六年,辛酉正月十六日(1801年,39歲),前往靖江找姐夫範惠來索要十年前借金,只得番銀二十圓,二十五日,仍回華宅。同年二月初,受故人胡肯堂舉薦,入邗江鹽署代司筆墨。

 壬戌十月(1802年,40歲),鹽署裁十五人,沈又遇困境。

 癸亥仲春(1803年春二月,41歲),再次赴靖江求範公,受冷遇,然芸之病急迫,糾纏下得金二十五返。同年三月三十,芸長逝,得友人胡肯堂資助十金,又盡室中所有,親自為芸成殮。

 甲子三月(1804年,42歲),沈父逝,奔喪回家,喪事完畢後,本欲棄家遠遁,友人夏揖山挽留,暫居禪寺。同年八月,夏邀其同往東海永泰沙勘收花息,航海百餘裏。

 乙丑孟春(1805年,43歲),隨友人夏揖山往襆山家祠春祭,遊香雪海。同年九月,隨友人石琢堂赴重慶任,乘舟沿長江行,途徑皖城、黃鶴樓等地。仲冬,抵湖北荊州。

 丙寅(1806年,44歲),十月,因石遷赴山東任,其隨行,期間接家書,乃知子逢森於是年四月夭亡。

寫在最後:我們永遠不會預知哪一個決定,哪一種選擇,會將自己的命運導向不受控制的方向,那麼,是否應該更加慎重的對待人生的每處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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