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30辭職離開公司,五月工資也發了,但是現在告訴我因為是4月底離職的,按照社保局的規定所在單位要交完5月的社保。但是發你工資的時候沒有扣,現在社保是負數。

但是這個社保你個人沒有辦法去補,要公司去幫你補一下,如果不補的話,社保局那邊以後會有罰款的。請問大神這個是我的問題還是公司的問題,我該不該交,當時公司在安徽,我也是本地,現在在外省


這個就要看當地政策的減員方式了,比如當月交當月和當月交次月,那麼就是當月減當月和當月減次月,基本是頭尾對上的,你這個情況,很有可能就是當月減次月的,那麼你在交的時候,就是當月交次月的呀,所以公司並沒有給你多交,而是在義務範圍內,你當然可以拒絕支付社保費用(個人部分還是要自己承擔的)


如果安徽社保確實有這個規定,可以交了,畢竟一個月


各地政策不一樣,北京這邊是當月離職,當月就可以停社保的。

如您描述的情況,離職時,公司已經支付公司辦理離職手續,人事卻沒有告知需要支付次月社保費,那麼,就這失誤應該由公司負責。


有一些城市社保是當月操作下月的,一般人事會有約定,不在操作期內減員,社保費用由個人在工資中扣除。

5月如果仍在崗,企業部分由企業承擔,個人繳納個人部分,如您描述,個人部分可以交由原公司代繳5月的,對您個人還有利。 邦 芒 人 力為您解答,謝謝採納!


公司的社保款都是社保局統一在企業的對公賬戶扣款的。現在的問題是,你已經拿了自己的工資走了,那麼公司會不會被罰呢?那是不會的,公司只是多給你付了社保款,你不給公司公司也奈何不了你。(這裡有個問題,就是正常來說企業在社保局網頁操作你4月末辭職,5月份社保是一定不會扣的才對,除非他們人為失誤,在5月20號左右才操作你辭職)索性直接不用理會就行了。公司說你的社保是負數,這是不可能的。頂多就是從他們沒有給你交的那個月開始你社保斷交了而已。


要說清楚,是社保,還是把醫保也算進去了?

社保有兩種解釋,傳統是養老保險叫社保,現在經常把五險都統一叫社保,一般公司都會繳三險即養老、醫保,另外生育/失業/工傷經常被三選一。

如果只是養老保險少了1個月,不要緊,養老不要求連續繳費,公司說少1個月,你也不會是負數,只是只交到4月份罷了。

下一份養老保險你完全可以在找到新工作後開始交,隨便你哪個月開始,之前的累計都算。

當然我個人認為養老保險交得時間越長越好,至少你退休時要滿個5年的整數,比如25、30年,如果到時你剛好是24年11個月……對不起,你只能算20年那一級的待遇,虧啊。

如果是包括醫保,那就不太一樣,大部分地方職工醫保是要求連續繳費的,所以如果公司說你少了1個月,就有可能確實是少了。

但這也不要緊,你只要到新公司參加醫保時,把中斷的補交上了就行,記住中斷千萬不要超過3個月,否則待遇可能被從頭算起,會有1~2年的待遇不足期,比如統籌上限減半等。

如果沒有及時找到新工作,建議個人繳納職工醫保費用,靈活就業繳費,打當地的12333電話即可諮詢。

但從你描述的情況看,最可能的情況是:

你們公司的人事自己忽略了你將要離職的事實,沒有及時在4月底前向社保部門申請停止繳費。

一般社保部門都有一個申報期限,比如25日之前停止本月的申報。

你繳費到4月份,5月份中止,那麼很有可能在4月中旬就要發起申報,社保部門才能及時操作,在5月份時不予建帳,公司也就無需繳費這1個月的錢。

如果太晚申報,就只能6月份才停止繳費了,此時公司就要替你把5月份的費用繳上。

綜上,不存在負數,很可能是公司人事失誤或你離職時間較晚,導致來不及在5月份正常中止繳費,公司替你多交了1個月的社保費用,很可能是三險費用。

你們公司不爽,想要你回去出了這筆錢,很可能還讓你自己全部都出。

公司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你已經不在公司就職,自行出參保費用,是應該的。

如果你不給錢,公司可能也拿你沒辦法,不過如果到時需要你們公司出具什麼材料時,估計人家也可以卡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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