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等債留子孫 議員:謠言流傳
▲民進黨議員針對興辦社會住宅是解決人民住的問題,但近日卻出現社會住宅等於債留子孫的聲音,要求中市府應該公開澄清。 (圖/柳榮俊攝2019.5.30)

臺中市議會今(30)進行都發業務質詢,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等針對社會住宅問題提出質詢。江肇國表示近日出現社會住宅等於債留子孫的聲音,但社會住宅土地來源是公有地,並透過融資平臺籌措資金,未來以租金還款,並且臺中社會住宅的自償率比臺北市還要高,根本沒有債留子孫的問題。

江肇國表示,臺中市府應該公開澄清,不要放任謠言流傳。興辦社會住宅的成本分為土地、興建及營運三個部份。目前土地來源以市有地為主,中央也協助以無償或有償的方式撥用國有地,解決土地取得困難的問題,將土地成本降到最低。興建成本則透過內政部的融資平臺向民間銀行長期低利貸款,興建期的利息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地方政府可以等未來有租金收入後再開始還款,不但減輕壓力,而且這些金額不記入地方舉債額度,不會對市府財政造成負擔。營運成本由社會住宅相關租金收入來負擔,未來建築年限到後,土地及建物都還是公有,不會像過去的國宅流入炒房市場,造成房價問題。

江肇國進一步要求,盧市長務必兌現社會住宅繼續蓋且沿著捷運蓋的承諾。社會住宅的目的是讓青年及弱勢團體擁有安心的居所,如果能在捷運沿線創造出一定數量的社會住宅,那纔是真正超越林佳龍的規畫,不要只是在林佳龍時期的一萬戶中加加減減而已。並且,要在捷運沿線以容積獎勵的方式與建商合作社會住宅,這條路非常困難。因為建商除了有社宅與一般住宅相鄰的疑慮,在綠建築、智慧建築、無障礙空間及耐震度等方面也能取得容積獎勵。

江肇國提醒,盧市長不要只會畫大餅,到時候做不到又推給中央,要求中央處理。

都發局表示,為支應社會住宅短期內大量興建資金需求,並減輕市庫預算編列負擔,目前社會住宅獲通過自償性舉債上限213億9,953萬元,待社會住宅興建完成後,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將透過合理收費,收取社會住宅等租金、租用費、管理費、停車清潔費等相關收益,以增加財務自償性,還款年限經推估約53年即可全數清償,後續將持續關注並掌握自償財源狀況,確保舉債自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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