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個月,但只住了10天,房東不退剩餘的租金,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謝邀!
一般的房屋租賃合同就是按月支付房租的,
在簽訂合同時,一般都是預付一個月的租金在進行居住,
因此,預付一個月租金實際上就相當於自己承諾在這個房屋居住一個月的時間,
至於說自己不想住了、怎麼住、在這個一個月內住幾天是你自己的意願,但是預付的租金肯定是不可能退的。
很簡單的道理,難道過年時候放假沒有居住在出租屋,跟房東說,這幾天沒住所以不要算租金嗎?
房東也要考慮一旦租客不租了,之後的房屋沒辦法馬上租出去的損失,
因此,一般都是在合同上約定,要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不願意繼續租賃的事宜,
好讓房東可以做好相應的準備。
如果本來就想要短租的,那麼在簽訂合同時就該跟房東協商是按天計租或者在合同內明確提出
如果不租賃的話,按實際居住時間給付租金,多退少補。
以上,
希望對你有用。
還能怎麼處理,好好溝通協商唄!人家也沒對你怎樣,你先違約的,契約精神大家都需要遵守。
第一:根據合同來,如果合同裡面已經約定了,租客在租期未滿之前提前退租,房東有權不退租金或扣除相應違約金等條款,那就是合同裡面已經說明這些情況了,你簽字了就代表是認可這些條款的,那你現在租一個月住了10天就退租相當於違約,房東不退租金是正常操作。
第二:如果合同裡面沒有這些關於提前退租的這些要求(一般合同條款都會包含),那就靠雙方協商了,說明你要退租的原因和理由,如果是房子自身的問題,那是否可以考慮房東解決這些問題你就可以繼續租下去。如果是自身原因沒辦法再租下去,房東不退租金,那就需要你跟房東溝通,去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如果房東好說話,可能還會退讓一步。溝通的時候注意方式方法,注意態度!態度!態度!
第三:如果租金金額不多,考慮到自身違約在先,又其他辦法解決問題繼續租下去,那就默認損失吧。你提前退租,房東那邊也要承擔空房損失的,如果想租就租,不想租就退,那簽合同的意義在哪呢。
第四:找到其他人續租,個人原因沒辦法繼續租下去,就盡量找到其他人接手,一般比較好說話的房東,看到你找到人接手,房子也不會空,租金會退給你的。或者是你自己當一個月的二房東,以你名義繼續租下去,接手的人把房租交給你,你再轉手交給房東。但是這種情況一般要跟接手的人說清楚,他有知情權,瞞著的話很容易到時候又搞出更多的麻煩。
合同怎麼寫的?
肯定不行啊,你說好租一個月的卻只住十天,房租就不要想著要回來了,你可以搬走,要是氣不過就自己找把鎖把門鎖上等到期了再給人家打開就好了。
謝邀。想租一個月還能租到個人房東已經運氣很好了,短租一個月可能都沒有押金只有房租。一般來說提前退租構成違約,房東是可以不退你押金的。如果你沒有給房東押金,那你的房租就會被當成違約金扣掉,一般來說是要不回來的。
我的天啊,只住10天為什麼不找賓館?
租房原來可以按天租的?說不租就不租了,房東還得按天找錢,然後房子空的時間損失的房租,房東自己承擔?
你房東遇到你真的是……
掛個人,其實知乎回答問題多了呢,我開始漸漸發現每個人的道德標準是不一樣的,這種很明顯的問題就一個解決辦法:
按合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