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妈带小四女儿「私刑反霸凌」 冲教室当全班面「给我用力打」。(图/翻摄脸书)

▲台南虎妈带小四女儿「私刑反霸凌」已经触犯强制罪,检警可主动侦办。(图/翻摄爆料公社)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台南虎妈带女儿到教室打同学巴掌,还带朋友全程录影po网,引来不少网友案赞分享,长年关注妇幼议题的律师林琼嘉惊呼:「明天就儿童节耶,利用儿童对儿童犯罪,太恶劣了」,他指出,虎妈的行为不但教孩子「暴力报仇」,也已构成非告诉乃论的强制罪,依《儿少法》可加重最高判处4年半徒刑,检警应立即主动侦办。

对比2018年花莲地检署前检察官林俊佑,因怀疑女儿遭霸凌,带警察冲进幼儿园「办案」,被依妨害自由及恐吓等2项罪名起诉,林琼嘉说台南虎妈教小孩打小孩的行为,「实在恶劣、严重太多了!」已经分别触犯《刑法》的公然侮辱、伤害、强制罪,同行拍影片的大人也是共犯。

▲虎妈带小四女儿「私刑反霸凌」 冲教室当全班面「给我用力打」。(图/翻摄脸书)

▲律师认为虎妈利用儿童对儿童犯罪,行为恶劣,应接受亲职教育。(图/翻摄脸书)

律师分析,在教室威吓要女儿同学站著被打巴掌,连老师都吓到不敢动,已构成强制罪,本刑2年以下徒刑,因利用儿童(女儿)犯罪、又是对儿童(同学)犯罪,依《儿少法》可加重2分1刑度,最重可判3年半,而且强制罪属于非告诉乃论,检警应该立即主动侦办。

另外,被打的同学只要脸颊出现红肿,就代表有瘀血受伤,虎妈可能再触犯更重的伤害罪,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后,最重可判4年半,但是告诉乃论,须由被害人提告;至于公然侮辱罪责较轻,且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会被前述罪名吸收,不另论罪。

▲虎妈带小四女儿「私刑反霸凌」 冲教室当全班面「给我用力打」。(图/翻摄脸书)

▲律师呼吁网友不应鼓励校园暴力,「难道希望台湾教出下一代少年兵?」(图/翻摄脸书)

林琼嘉表示,依过去实务经验,虎妈最后可能获得缓刑机会,不用坐牢,但是「暴力犯罪根本谈不上是正义」,就连国、高中都极力防止学生带人堵同学了,台南虎妈竟带女儿到国小教打同学,灌输孩子仇恨思想,可能不适合再担任亲职,社会局应立即介入了解亲子互动,是否安置孩子,命虎妈接受亲职教育。对于按赞网友,林感叹「明天就是儿童节了耶,难道希望台湾变成其他军阀国家,教导小孩当少年兵吗?」

【相关新闻】

影/虎妈带小四女儿「私刑反霸凌」 冲教室当全班面「给我用力打」

虎妈带小四女儿「教室甩耳光」报复 教育局:不能以暴制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