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特考 考科介绍-财经廉政、会计


财经廉政- 工作内容与分发单位介绍

财经廉政-高考员级、员级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台湾铁路管理局、各区运务段 负责机关内公务员贪污及违法事证、贪渎预防措施之推动与执行,主要针对财务金融犯罪、贪腐等违法情事进行调查及督导等

财经廉政- 考科与课程介绍

财经廉政-高员级
共同科目
◎国文
◎作文、公文
※英文
※法学知识
成绩计算:
◎1.国文(作文60%、公文20%、测验20%)
※2.法学知识与英文(中华民国宪法30%、法学绪论30、英文40%)
专业科目
◎行政法
◎经济学概论与财政学概论
铁路法
公务员法
心理学
社会学
*以共同科目成绩加专业科目成绩合并计算之。
*共同科目成绩以每科成绩乘以10%后之总和计算,专业科目成绩以各科目成绩总和除以科目数再乘以所占剩余百分比计算。
*有一科为0分或总成绩未满50分,均不予录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计算。
*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测验式试题;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申论式及测验式之混合式试题,其余未注记者皆采申论式试题。

财经廉政-员级
共同科目
◎国文
◎作文、公文
※英文
※法学知识
成绩计算:
◎1.国文((作文60%、公文20%、测验20%)
※2.法学知识与英文(中华民国宪法30%、法学绪论30%、英文40%)
专业科目
公务员法概要
铁路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经济学概要与财政学概要
*分共同科目与专业科目。
*分数以各科成绩平均计算(共同科目2科+专业科目4科)。
*有一科为0分或总成绩未满50分,均不予录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计算。
*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测验式试题;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申论式及测验式之混合式试题,其余未注记者皆采申论式试题。

财经廉政- 相关考试投考组合

  铁特-高员级 铁特-员级 高考、地特3等 普考、地特4等
铁路法    
经济学概论与财政学概论
心理学  
公务员法
行政法
社会学    


会计- 工作内容与分发单位介绍

会计-高考员级、员级、佐级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台湾铁路管理局、各区运务段 1.负责机关内会计法规拟定、预算执行与内部审核、政事费用、财务经费业务与财务会计之审查核计
2.对政事费用、岁入岁出、公营事业产品成本、劳务费率与营业盈亏之计算与效益评估、会计簿籍之纪录管理与保管、会计报表之编报与分析、会计法令解释及会计行政管理等

会计- 考科与课程介绍

会计-高员级
共同科目
◎国文
◎作文、公文
※英文
※法学知识
成绩计算:
◎1.国文(作文60%、公文20%、测验20%)
※2.法学知识与英文(中华民国宪法30%、法学绪论30、英文40%)
专业科目
◎中级会计学
◎会计审计法规
◎成本与管理会计
铁路法
企业管理
公司法
*以共同科目成绩加专业科目成绩合并计算之。
*共同科目成绩以每科成绩乘以10%后之总和计算,专业科目成绩以各科目成绩总和除以科目数再乘以所占剩余百分比计算。
*有一科为0分或总成绩未满50分,均不予录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计算。
*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测验式试题;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申论式及测验式之混合式试题,其余未注记者皆采申论式试题。

会计-员级
共同科目
◎国文
◎作文、公文
※英文
※法学知识
成绩计算:
◎1.国文((作文60%、公文20%、测验20%)
※2.法学知识与英文(中华民国宪法30%、法学绪论30%、英文40%)
专业科目
◎会计学概要
◎成本与管理会计概要
◎审计学概要
铁路法概要
*分共同科目与专业科目。
*分数以各科成绩平均计算(共同科目2科+专业科目4科)。
*有一科为0分或总成绩未满50分,均不予录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计算。
*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测验式试题;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申论式及测验式之混合式试题,其余未注记者皆采申论式试题。
会计-佐级
共同科目
◎国文
◎作文、公文
※公民与英文
成绩计算:
※1.国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语)
※2.公民与英文(公民70%、英文30%)
专业科目
※会计学大意
※会计审计法规大意
*分共同科目与专业科目。
* 分数以各科成绩平均计算(共同科目2科+专业科目2科)。
*有一科为0分或总成绩未满50分,均不予录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计算。
*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测验式试题;科目前端有「◎」符号者,系采申论式及测验式之混合式试题,其余未注记者皆采申论式试题。

会计- 相关考试投考组合

  铁特-高员级 铁特-员级 铁特-佐级 关务特考3等 高考、地特3等 普考、地特4等
铁路法        
会计学
会计审计法规        
成本与管理会计  
企业管理          
公司法          
审计学
政府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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