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喊著要版權收費的人,他們不能算音樂人,只能算音樂行業從業者。因為他們只是指著音樂這個行業喫飯,版權就是他們的飯碗,這東西現在來錢快,誰動了這個飯碗你看看他護不護食?

音樂創作人和歌手當然好一些,因為他們主觀上為了餬口,客觀上對音樂還是有很大貢獻的。但是一些個音樂經紀人,音樂市場操盤者,甚至一些賣光碟賣磁帶的都整天喊什麼版權促進音樂發展。那不明擺著你是為了自己的飯碗嗎,誰看不出來,還打著促進音樂健康發展的幌子,喊久了把自己都催眠了,真以為自己是個音樂人了。

音樂人創作音樂,有人聆聽這音樂纔有意義。說白了音樂是創作者的財富由其他人來欣賞。現在突然冒出一羣人來,在二者之間設置一道障礙,把別人創作的音樂攥在自己手裡收費讓別人聽,錢到自己腰包還說是為了音樂好。你掙錢養家餬口這無可厚非,別打著音樂的幌子成不?掙錢養家不丟人,不把自己表那麼高也沒人會看不起你。

說到底,還是錢掙得多了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了,解決了溫飽問題就開始琢磨著給自己立牌坊。

不光音樂行業,影視行業也是這樣。大家辛苦拍了片子,掙點錢挺好,可愣把自己掙的錢說成是為了中華民族崛起而掙錢就不對了。

鋪天蓋地的廣告,給音像傳播製造障礙,這不是促進這是桎梏。

從我個人角度,一首好聽的音樂,或陶冶情操,或引發思考,或激起心中漣漪,這是音樂創作者給每聆聽者的禮物,是大功德。音樂前些年傳播快的確大大得益於音樂行業,但是現在的版權和各種收費廣告已經反過來禍害音樂了。


謝邀!

結果是關門大吉!

這裡有幾個問題:

①音樂的初衷?

它是一種「儀式」用行為,圖騰、豐收、戰鼓、慶典、歌頌,精神層面的東西;

②音樂的「商業價值」?

「港颱風」和「××好聲音」這是大眾知曉的,一一資本推動的商業體系,各環節不可或缺才成立。

一首歌的「價值」在傳播之後,顯然和聽歌收費矛盾。收多少版費、仔細想想就「呵呵」了,我們似乎聽不到其它地方有這種聲音。

為什麼爛歌曲能流行,就是「商業體系」的角度…

③音樂和「做音樂」

好聽的歌曲?張學友知道,「xx音」未必知道。

知道的人應該知道,歌神的好曲很多出自日本音樂人。

小編的閨女最近學唱「月半小夜曲」,旋律亦出自那邊的音樂人。

旋律好壞不是團隊催的。

音樂,可以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音樂是精神層面的東西,觸動靈魂纔可永垂不朽,而那是純凈的。


這也消費,那也消費。不要把資本主義社會的那套不合我國情理的東西搬來硬生的套在大眾身上。提個箱,拿個包。掃個地,鋪個牀等等都要另外給個小費。這也搬到我國,百姓能消費得起嗎?中國百姓生活還沒達到那種資本富足的程度。百分之八十百姓觀念裏也會接受不了。對一個領國家工資,拿著津貼的曲作者和歌手。又再伸手要一份納稅人的錢。是不是有些太過份了。他們又不是高精尖端科學試驗研究工作者和科學家。這些人如果是自由職業者,那就另當別論了。須付費理所當然。


是消費還是收費。


消費?沒看懂。是不是「收費」?


知識產權的保護很有必要。


收不收費不管我的事,因為我有100G不限速套餐流量,音樂??全聽在線,好聽就點收藏,視頻任意觀看,而且每個月都還要浪費20-30G。


可以選擇網易雲呀,這個同類比起來算是最好的了,版權問題雖然也存在但是也沒辦法,不過比其他的好多了。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內存大的話下幾個聽歌軟體或者把有版權問題的歌在其他能下載的APP下載,再用你最喜歡的軟體掃描本地歌曲


經常用酷我,有些歌曲是收費了,要開會員,還好一個月幾塊錢,無損音質槓槓的!


這纔是好事 不保護產權是人類文明進步最大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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