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血友病还有甲乙丙肝 病人自制药救命

如果化工企业以「实验试剂」名义生产药片出售,不用临床试验,不用药监局审批,出售时注明仅供实验使用,禁止人口服。这样似乎可以解决很多人的救命问题,是否可行?是否侵犯专利权?是否违法?


无语。。。。生产销售假药,直接移送公安

泻药,这个问题好神奇啊。斗胆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我不知道题主是不是医科专业的,我觉得题主想表达的不是「实验试剂」,应该是想说「原料药」。原料药这个表达可能更准确一点。

根据定义,原料药是指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是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而我们平常口中说的「药」就是原料药和药用辅料按照一定的制药工艺做成的特定制剂。制剂就是指把不同的药做成不同的剂型,比如:胶囊剂、片剂、水针剂、粉针剂、喷雾剂之类的。

从「原料药」和俗称的「药」两个概念来看,咱们可以理清,原料药是没有做成制剂的,这也是为啥题主引用的新闻里小马从化工厂把试剂买回来还要自己装胶囊了。

首先从技术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大部分化工厂(一些专门做医药化工的化工厂可能有)是没有制剂车间的,也就是说,化工厂的主要业务是做合成,做制剂是药厂的业务。化工厂就像磨坊,而药厂就像烘焙坊,化工厂磨麦子做成面粉(合成原料药),再把面粉卖给烘焙坊,烘焙坊的面点师再把面粉做成面包、蛋糕(特定的制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药」)。制剂相对于合成,对专业人员的要求更精细,不仅要懂得化学知识,还要懂一些医学、药学以及材料学知识,而化工厂主要是合成专业的工程师,因此化工厂做不来这些。这是第一点。

再从法律监管的角度看看。如果化工厂想「为人类健康事业出这么一份力」,而且有相关的技术,那么它就能生产啦。但是,原料药一般都是以粉末或者结晶的形式出售,如果做成制剂再打著原料药的幌子出售,你觉得能瞒得过食药监吗?简单地说,咱们都知道实验室用的试剂是一盒粉末,你见过实验室用的试剂是一盒药片或者一盒胶囊吗?所以说只要做成「药的形状」,那么就肯定要受到食药监的监管,那就得走常规的药品上市程序,即从临床前到临床试验。

有的人会说,我可以就买原料药吃啊,或者自己做成胶囊之类的,就像这个小马一样。那就从用药角度再来看问题。这个小马典型的是死马当活马医了,身兼数病所以才不怕死自己做来看看。一般生活中谁敢吃自己随便弄的药啊?会死人的。另外,很多人想当然地以为药都是吃的,做成药片、胶囊就行了,那万一你用的药必须得制成注射剂呢?溶解问题怎么解决呢?无菌问题怎么解决呢?就算能做好你自己怎么用呢?自己买注射器、输液器自己给自己扎吗?药剂学是一门复杂、独立的学科,如果有的人还觉得药就是把原料和淀粉随便糊弄一下就端上来吃,那当我没说好了。

最后再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一下。做制剂的成本绝壁是要比做原料药和中间体高,而且药厂的盈利不一定高于某些化工厂。根据经济学假设,企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如果化工厂要做这些工作首先要购买设备、引进专业人才,最后做出来的东西还不一定能大卖,而且还要承担被食药监发现、处罚的风险,我觉得基本上没人愿意去吃这个亏。至于「解决很多人的救命问题」,我觉得不要对医药行业与医药企业进行道德绑架吧,药企和化工厂也都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才是它们的头等大事。

至于专利问题,药物研发整个过程都涉及到专利问题,化工厂想要做药用了人家的技术,当然侵犯专利了。


违法了

实验制剂也不带卖的

比如,医院就有医院制剂,这也是申请了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范围内生产,并且备案的,但是不能市售,也不能院间互调。(紧急情况须备案除外)

但是,化工厂,研究所,药厂更不可能售卖所谓的「实验制剂」,基本的安全性都无法保证。

更别说生产,批发企业售卖个人已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而且,没批准文号,批件就按假药论处了。最后:N无的东西,这年头也就微商和直销敢接手。
违法,假药。

实验试剂是有原料药和生物医药试剂这一类的,就主要是用于医学研究和生物学工程,不是违法的。我觉得你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吧。


企业进行生产活动,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等。题主提到的「实验试剂「,打算走哪个部门审批?

谢邀,

你问的是是否违法,我默认你仿制的是人家专利期限以内的药品;

明确的说,违法,严重违法;因为你说的是企业卖这个东西,这是严重违法行为;和你给的新闻里的情况还稍有差别;新闻里的企业只是侵犯了人家的专利,可能会赔钱;

如果有一家企业打著实验试剂的名义卖这个东西,单从法律上将,这叫假药,及时注明什么仅供实验用也不行,假药最多可能死刑。在药品这个行业里,很少有人敢打擦边球(这不叫擦边球,这叫猖狂的违法.........);

但是:

你说的这些都是都是幻想罢了,很难有企业能够实现别人专利工艺的,能实现的都是大型企业;新闻里的例子不可信;且,药品不光原料药主要成分起效;要是随便一个人弄弄就能行,广大做药剂的同学不得饿死了。
你有三个问题,不可行,侵犯专利权,严重违法。逻辑完全错误,什么叫出售了,还注明不能出售,只供实验,掩耳盗铃吗?只要出售的药品就必须经过cfda审批,就算药有用,也是假药,化工企业不经过审批的药,里面质量标准他们能用心吗,那还不是怎么便宜,怎么方便怎么来,你也敢吃。。。Too young,too 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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