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因被捕時遭警過份武力需入院治療押後上庭

警方月初在全港多區登門搜查,在4男2女的家中起出共2.6噸爆炸品,起訴各人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罪名。其中四人於星期三已提堂,另外兩人因被捕時遭警方使用過份武力,需入院治療而押後上庭。其中一人今早出院後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今早出庭時左眼眼角蓋著紗布,另一留醫被告則仍未出院。案件將押後至本年6月26日再訊,屆時將與其他被告一同處理。被告的擔保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

其中一名受傷被告眼角蓋紗布上庭。資料圖片

今日上庭的被告(36歲,釣魚團領隊)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控罪指他於本年3月期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地藉爆炸品引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據悉,被告涉嫌與本年1月27日明愛醫院男廁的爆炸案有關,並疑與其他被告策劃在本月8日,將軍澳周梓樂悼念活動中放炸彈。有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於1月27日,疑曾在事發現場出現。警方在他的Telegram對話紀錄中,亦發現被告疑與他人相討會到將軍澳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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