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助 政府協助 安心租屋
租屋需求近年日漸受到重視,中央與各地方政府陸續開辦各項福利措施,去年小編曾介紹過內政部營建署租金補貼,若您當時來不及申請,現在趕快來看看有沒有其他合適您的住宅福利!
桃園市開辦「桃園市青年租金補貼」,要讓被中央租金補貼排除在外的單身青年朋友也可以申請補助!
一、申請時間:107年3月29日起至5月31日
二、申請方式:
1.「桃園市住宅補貼服務網」線上申辦。
2.親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臨櫃辦理。
三、申請資格:
1.20歲以上、未滿40歲設籍桃園市的單身青年,於桃園市境內租賃合法建築物。
2.同戶籍內家庭成員沒有自用住宅。
3.每人每月平均收入47,922元以下且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下。
四、補助額度:每月2,000元、最長12個月,最高24,000元。
五、洽詢窗口: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電話:03-329-8600#101~118)。
台北市開辦「臺北輕鬆住-租金分級補貼」加班列車,延伸內政部所辦理之租屋補貼,若台北市市民去年未申請內政部營建署租屋補貼,可再嘗試申請此補助。
一、申請時間:107年2月22日至4月30日。
二、申請方式:
1.填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可至各區公所領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2.「臺北市居住服務讚」租金補貼專區線上申請。
三、申請資格
1.設籍並租屋於台北市之中華民國國民。
2.年滿20歲。
3.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具備其中一種即可):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4.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條件如下:
(1)均無自由住宅。
(2)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四、補助額度:
以「合理負擔」、「最適居住面積」及「家戶人口數」三原則進行租金分級補貼,補貼金額從3,000元至11,000元不等。
五、洽詢專線:(02)2777-2186按0再按1。
同場加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政府參與租屋市場,透過政府評選的專業服務公司,再由協助媒合房東及需要的房客,房東因此獲得賦稅或修繕房屋等優惠,房客也能依其身分以低於市價之優惠價格承租合格住宅。
社會住宅包租代辦理方式有兩種,說明如下:
包租:由政府獎勵及補助租屋服務事業承租民間的子,業者與房東簽3年租約後,於租約期間內每個月付房租給該房東,再由業者以二房東的角色,負責轉租給弱勢民眾並管理租約,管理內容包含代收代繳租金、居住關懷訪視、糾紛諮詢、修繕處理、協助申請居家安全相關保險等。
代管:由租屋服務事業協助房東出租住宅給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的房客,並由政府補助服務費用,由業者負責管理房屋,管理內容包括代收代繳租金、居住關懷訪視、糾紛諮詢、修繕諮詢等。
受理申請單位及聯絡窗口
直轄市 |
受理單位 |
電話 |
業者資訊 |
台北市政府 |
都市發展局 |
(02)27772186 |
|
新北市政府 |
城鄉發展局 |
(02)2960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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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
住宅發展處 |
(03)3298600 |
|
台中市政府 |
住宅發展工程處 |
(04)22289111 |
|
台南市政府 |
都市發展局 |
(06)3901157 |
大晟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高雄市政府 |
都市發展局 |
(07)3368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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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資訊外,中央與各縣市政府皆有針對各身分者辦理相關住宅福利,請有需要的民眾多加留意各縣市公告訊息,或來電1957福利諮詢專線(免付費),由專業社工為您服務,另外,四月份即將到我們的「兒童月」,小編將為大家介紹托育、幼兒園相關資訊,請大家持續關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