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

對於趙勇的父親來說,離世也許是一種對自己和家庭的解脫。但是我們應該知道,這件事的罪魁禍首還是沒有履行法院的判決。老人去世了,但是肇事者仍然沒有付出應有的代價。我國推行依法治國,法律本來是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為的。但在這裡,黃淑芬卻置法律於惘聞,就是不願執行法院的審判。這是什麼行為,這不僅僅是道德修養的低下,更是在挑戰法律的權威。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也是我們最後的底線。黃淑芬事件為什麼會發生哪?在黃淑芬不願承擔賠償時,為什麼沒有更強硬的措施進行懲罰哪?對這種情況法律又有什麼措施哪?我不是專業人士,我只是一個學生,希望懂法的朋友們從法律的方面分析一下。


針對這樣事,故法律規定是肇事看對事主後序賠償是到死,還是按一次性賠償到人的平均壽命,如果按人的平均壽命那事主比仿說只有20歲那就是說要一次性賠後序60年。如果法律規定賠償到死,那這份判決判一次性賠償20年缺乏理性,對62歲經過4次開腦手術的62歲老人後序賠償應3年或5年一賠,說真心話事主雙方都知道在全中國也沒有幾例60多歲老人成植物人啦還能再活20年的,這樣會判使大多數人都成為老賴


作為一個肇事者,你就得為你所造成的事故承擔相應的損失,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能出多少是多少,哪怕你手裡沒錢,你也應該積極協商,關心下事故的傷者。安慰下傷者家屬吧。換位思考下,如果被撞的是你的家人,別人那樣對你你會怎麼樣。。。人,別太囂張


被害者己離世,這是誰都不願看到非常痛心的事實。人己離去,但事情還沒有得到解決,老賴黃淑芬現在是一事兩責,黃淑芬不但要受到刑事嚴勵的處罰,而且還要連帶經濟賠償責任,這是黃淑芬自己一手造成的後果,自己釀造的苦酒自己喝,黃淑芬其人可謂算是一個劣女,對黃淑芬種種劣跡所作所為,必須繩子以法,從重處罰。


能怎麼看?遠處看唄!長痛不去短痛,老人家的離開對家屬來說是悲痛的,但也是解脫。人生不免會有走的一天,黑髮人送白髮人,也是一種孝!願家屬各種好!

對黃淑芬來說,是個解脫,也是另一個新的枷鎖,因為她已經沒有機會能夠和患者道歉了。我希望黃淑芬能夠內疚一輩子,抱著對老人家及老人家的家屬的愧疚好好的活下去。祝黃淑芬長命百歲,白髮人送黑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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