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引述陳同佳稱明白自己犯下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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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臺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本月二十三日(下週三)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星島日報》今日報道,有牧師勸服陳同佳同意放監後前往臺灣自首,為個人錯失承擔責任。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法政牧師證實,過去數月一直有探望陳同佳並勸他自首,對方明白自己犯下大錯,願意在下週出獄後赴臺自首,承擔罪責。

管浩鳴(右)證陳同佳出獄後赴臺自首。資料圖片

管浩鳴說,今早曾到壁屋監獄探望陳同佳,對方想法沒變,仍願意出監後向臺灣方面自首。他又指,已委託臺灣律師處理自首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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