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一個私營靈灰安置所建築工程

31歲建築公司項目經理及40歲五金零售商東主涉嫌在安排供應五金材料予一個私營靈灰安置所建築工程時索賄收賄,涉款總值約20萬元,日前遭廉政公署控告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

資料圖片

案發時任維達地基工程有限公司(維達)助理項目經理梁緯綸(31歲)涉於17年7月1日至28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分別向賴茂堅及另一名五金零售商索取金額相等於該2間五金零售商所供應貨品價值的百分之十的佣金,作為協助他們從維達取得購貨訂單的誘因或報酬。

梁及新恆發五金公司(新恆發)東主賴茂堅(40歲),同被控於17年7月29日至18年8月29日期間,一同串謀使梁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金額相等於新恆發向維達供應貨品價值的百分之五的佣金,作為協助新恆發從維達取得購貨訂單的誘因或報酬。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