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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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今日透過律師撤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聲明中指,劉鑾雄是一位愛國愛港的商人,一直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這項申請是保護劉的本身利益,有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並不是針對國家或特區政府。

聲明又指,對於近日社會上的種種紛爭感到痛心,他希望香港社會保持和諧穩定,現撤回申請希望減少社會上的紛爭,他對此已作最大的個人努力。

劉鑾雄聲明

 劉鑾雄上月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和彭耀鴻等代表入稟。根據入稟狀,申請人要求法庭裁定將他引渡至澳門的做法,違反香港人權法案中保障公平審訊和被告人權利等的條文規定。申請人又認為,按照現時草擬方式,《逃犯條例》修訂不應具追溯力,任何在修訂生效前被定罪的人,都不應被移交至與港府無引渡協議的地區。另外,由於移交逃犯的程序牽涉多項《基本法》和人權法保障的權利,若行政長官簽發證書移交個別逃犯的酌情權不受限制,便是違反逃犯的人權。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資料圖片

劉鑾雄於2014年因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罪成,在澳門被判入獄5年3個月,但香港和澳門並無引渡協議,劉鑾雄與同案的南華足球會前班主羅傑承至今未有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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