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義烏市大陳鎮一村的陳某被警方抓獲,只因爲種了這種植物。

3月22日上午,義烏市公安局大陳派出所治安民警陳倩飛在工作中發現安裏自然村後面的山田裏長出了一大片罌粟苗。

爲了弄清山田中的疑似罌粟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罌粟,大陳派出所一邊取樣送有關部門鑑定,一邊在大陳一村一帶開展調查。3月27日,鑑定結果出來,大陳派出所送檢的植物確實是罌粟幼苗。

當日下午,大陳派出所排查出山田中的罌粟苗系大陳一村的陳某所種植。依法傳喚後,陳某承認山田裏的罌粟苗,確實是他種植的。

據陳某交待,自己的左腳因萎縮開過刀後,現在依然飽受疼痛折磨。去年,他遇到一名在大陳鎮務工的江西籍的“好心”男子,稱家裏有罌粟的種子,治療腳痛有特效。有病亂投醫的陳某就讓江西男子幫他弄一點來,撒播在大陳一村安裏自然村後面的山田裏,如今已長出綠油油的苗兒。前幾天,他還拔了幾棵煮着喝。

辦案民警說:“陳某的行爲,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義烏警方已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腿腳疼痛應當到正規醫院去治療,千萬不能偏信所謂的民間偏方,尤其不能觸碰法律。無論出於何種動機,無論數量多少,私自種植罌粟都是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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