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25歲吳姓男子酒駕撞死楊姓女子,二審被判4年10月徒刑;近日民事部分開庭時,吳男一口答應4111萬元的賠償,成為史上最高的判賠金額。對此,楊女家屬悲痛表示,這錢根本拿不到。

吳男2018年1月23日晚間酒駕,從臺中返回苗栗途中,在卓蘭鎮140縣道撞上停在路邊的51歲楊姓女保險業務及其葉姓友人,導致楊女當場被撞飛,搶救無效身亡,釀成1死1傷的悲劇。楊女的家屬獲報後當場崩潰,決定對吳男提起告訴。

▲▼半甲男「酒駕撞死」女業務!秒答應「賠4111萬」曝真相 家屬崩潰了。(圖/東森新聞)

▲▼吳男同意楊女家屬求償4111萬元。(圖/東森新聞)

▲▼半甲男「酒駕撞死」女業務!秒答應「賠4111萬」曝真相 家屬崩潰了。(圖/東森新聞)

刑事部分,二審法官判吳男4年10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楊女家屬求償4111萬元,吳男也當庭一口答應,法官便以被告同意原告的請求,判定賠償金額為4111萬元,創下民事賠償的紀錄,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宋國鎮表示,吳男名下的財產目前沒辦法進行賠償如此巨額的金錢,原告也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以換發債權憑證的形式索要賠償。

楊女的家屬認為,4000多萬元的賠償非常無感,「其實它只是一個數字,對我們來講,我們實際上是拿不到的,因為(捐)500萬的救護車它都沒辦法給付呢,何況這個40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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