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之人士,須於康復後滿180天方可捐血。

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表示,為應對疫情,近期曾到訪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活躍社區傳播的地區之人士,須在離開當地後暫緩捐血28天,包括中國內地、韓國、意大利、伊朗、法國(布爾岡-法蘭琪-康堤及大東部地區)、德國(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西班牙(馬德里、拉里奧哈及巴斯克自治區)、日本(北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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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與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於其出現病徵時有密切接觸的人士,需暫緩捐血28天;曾被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之人士,須於康復後滿180天方可捐血。

專家小組會與相關部門緊密聯絡,並對捐血措施作出適時調整。同時,中心亦再次提醒捐血人士,若捐血後出現發燒、呼吸道感染或肺炎徵狀,應盡快求醫並通知中心當值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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