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1)日宣布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 20 條修正草案,正式將禁止標示「中國臺灣」法規化。

 

 

為確保未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相關韌體或軟體之顯示不再發生標示「中國臺灣」,NCC 在第 900 次委員會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以下簡稱終端審驗辦法)第 20 條修正草案,並廢止「中繼式無線電話機技術規範」等 2G 業務相關技術規範、行政規則及一般公告等草案。

 

NCC 表示近期部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臺灣」,損害我國家尊嚴及使用者權益。為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已修正終端審驗辦法,增訂第 20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以完備法制、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NCC 強調,待完成修正,已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 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其審定證明。

這篇文章 標示「中國臺灣」手機、平板與智慧錶不能賣!NCC 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修正草案 最早出現於 TNN 滔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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